企业的税务划分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19-04-02 本文已影响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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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是指中小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一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谓的会计核算不健全主要是指无法确定销售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则按销售额的3%进行核算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
今年我国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更是给予了小规模纳税人很大的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现行税局核定基层小规模纳税人都是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月超10万、季度超30万则需按3%全额缴纳增值税。
例:季度销售额为30万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季度销售额为 31万元,则需要缴纳增值税额为:31万元×0.03%=0.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