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扣扣案理解刑事辩护:帮无辜者辩白冤屈,让有罪者罚当其错

2019-01-15  本文已影响18人  百姓堂前燕

2019年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了图文直播的方式,对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损毁财物一案一审庭审开庭,从1月8日上午9时开始,整个庭审过程引起了千万网友的关注,至下午5时许,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损毁财物一案一审判决终于落下帷幕,犯罪嫌疑人张扣扣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9日,本案的公诉意见书和辩护词全文公布,再次引发热议,随后,在网络上,这个暴力案件几乎被渲染成了一个甚至带有英雄主义色彩的“血亲复仇的故事”。

从张扣扣案理解刑事辩护:帮无辜者辩白冤屈,让有罪者罚当其错

笔者认为,对于张扣扣案件审判的舆论引导,法律专业人士应担当起应有的普法责任,让网民们明白律师的职责是“让有罪者罚当其错,帮无辜者辩白冤屈”,才是当前一审判决后该案引发舆论关注的应有法制意义。

(1)“血亲复仇”噱头,给网民带入莫名期待和混沌

从案件事实来看,张扣扣10个月前那桩“屠杀”,无疑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暴力犯罪,尽管他表示要上诉,但他要为其那桩“屠杀”行为付出代价是不应该有太大疑义的。

这起案件之所以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是因为该案案发后,在媒体报道和网络传播中一直被盖上了“为母复仇”的噱头。案件庭审之时,辩护律师在“煽情辩护”策略下,当庭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损毁财物一案讲述成“一个血亲复仇的故事”,该辩护词的曝光和过度解读,甚至赢得了一片赞扬声,让一些网民认为辩护律师是有情怀的律师。在案件尚在上诉期内,这无疑把原本只偏重情理,缺乏法理的网络舆论,又引入了对案件法庭最终判决结果的莫名期待和混沌期。

其实,这是一起原本从辩护专业上看属于“必死”案件,在“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面前,律师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知其不可而为之”,只能运用“求情辩护”,甚至是“煽情辩护”来做“无奈之辩”,但这属于辩护专业的技巧,因太过专业和需要厚实的刑事法理基础知识素养,要让普通的网民不随着“煽情”委实很难做到。

(2)不必苛责律师是“范伟厨师不看菜谱看兵法”

辩护律师在张扣扣案的辩护词中,通篇用了大篇幅来“煽情讲故事”,讲的是一个沿袭案发后媒体报道的一个“血亲复仇”的故事,讲述张扣扣幼年亲眼目睹母亲被杀而杀人犯没有赔偿只判7年的故事,并引用了历史案例、先贤圣言、欧美判例、“民间正义”等一系列古今中外司法中支持“血亲复仇”的规定。有网友指出,一个律师在法庭上不讲现行法条,这说明了什么?“范伟厨师不看菜谱看兵法”,是被骗怕了,辩护律师不讲发条讲情怀,是因为什么?是不自信吗?

其实,作为律师,都有最基本的刑事法理知识素养,都明白“血亲复仇”早就被现代法律所禁止。在这些刑事案件辩护中,在“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面前,如果没有法律条文能为当事人争取轻判,不少律师只好“知其不可而为之”,采取“求情”,甚至是“煽情”策略,从“情怀”方面做“无效辩护”。

在这里要与不少网友说明的是,在法庭上,法官是不会接受跳开“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的“离题辩护”,任何现代国家都不会接受跳开“证据与法律”的“离题辩护”,“依法审判”所依据的是现行法律而不是古代法律,只能参考“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而不是参照“学理解释”,对于一些“煽情辩护”,法官很容易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在判决书中驳回,作出依法判决。

(3)刑辩律师:帮无辜者辩白冤屈,让有罪者罚当其错

公布于网络上的张扣扣案辩护词,从文笔上来讲是极为精彩的,但从专业辩护上来说,又是经不住仔细推敲的,特别是在专业性、规范性、针对性方面,网友不应该被误导。例如从辩护要点上来说,整个辩护词对援引证据的关键之处一笔带过,没有证据援引,整个辩护词没有?援引从轻、减轻量刑法律依据及具体条文,给人的感觉于法无据。给人的感觉从轻、减轻辩护缺乏强有力的事实和证据支撑;从辩护词辩护立论来讲,“血亲复仇”的观点与当下社会基本的价值导向和公众认知相悖。

更重要的是,刑事辩护词的“精彩点”应在于与检方公诉意见的“对抗性”,但本案的辩护词却看不到对检方证据的不同意见,给人以“自说自话”的“煽情演讲”感觉。

面对当前张扣扣案辩护词引发的网络关注和热议,我们在参与和见证过程中,在对张扣扣和被害人身边同情的同时,更多的应该作为一堂法制课来刷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对辩护律师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帮无辜者辩白冤屈,让有罪者罚当其错。那些以为有“包打赢”的一流律师辩护,再大的罪责也会免死的想法是一种误解,律师的职责不是无中生有,更不会颠倒黑白,也不能起死回生。“事实证据与法律依据”的“求情辩护”或“煽情辩护”很多时候只是一种心灵安慰。

——法庭辩护不是狡辩,不能浪费诉讼权利和机会。不合法,没有法律依据的辩护是徒劳的,在一些案件中会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诉讼机会造成浪费,更容易导致缺少法律知识的群体对律师辩护产生误解。

——法律专业人士应有社会责任担当。在张扣扣案件尚在上诉期内,辩护律师的“煽情辩护”业已公开,并引发关注热议的时段里,法律专业人士应担当起应有的普法责任,在网络舆论场的“审判”和“辩护”中,让网民们明白更多的法理和法律精神,引导网民在情感波澜之中保持冷静,正确理解刑事辩护和司法的价值,才是该案应有的社会和法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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