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春天,急!
我第一次对春天有特别的感觉,是在初中。
有段时间我突然不知道要怎么走路了,不是失去了行走能力,而是浑身不自在,不知道全身各个部位要如何协作,才能走得好看又自然。
事情是这样的。
那时我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每天的作业都是试卷,年级给统一印好堆在老师办公室,各班课代表放学前去把本班的试卷数好带走下发。
于是每天都能见到其他班的课代表,其中有一个很高很瘦的男生,皮肤有点黑,一笑会露出不整齐的两排牙,现在想想真不觉得好看,可当时,兴许是春天的阳光给一切都加了滤镜,暖风把人吹得晕乎乎,我好像有些沉醉在他傻呵呵的笑容里找不着北了。
开始打听他所在的班级,摸清他大概习惯什么时间去拿作业,“碰巧”每次都能遇见他。
有时候时间不凑巧,不小心走到他前面了,不会走路的症状就发作了!
手不知道往哪放!
试过两手插兜,自我感觉还不错,不是觉得这样特别好看,而是如果不把手管制住,大概会忍不住因为见到他而高兴地张牙舞爪吧。
可是手往兜里一插,双脚不知道怎么迈步了。没有手的配合,两只脚忘记了合作,走起来一步长一步短的,像是英勇负伤了似的。
所以手机和包包的发明太棒了,总算给手找了点事情做。
眼睛不知道往哪看!
照理说应该抬头挺胸目视前方,可当时好像做了亏心事,见不得人似的,心里打鼓低头看地,感觉后背一阵发热,好像被他的目光灼伤了。
他们班就在楼上,走到办公室最多5米,可是一想到他就在我后面,哪怕是隔着课间嬉闹的人群,也好像躲闪不及,越走背越驼,恨不得遁地。
奇怪的是,每当我突然变得不会走路,反而更能感知到春天的存在了。
阳光分外强烈,后背一片汗津津;暖风拂过额前的碎发,脸上不痒,心里倒痒痒的;被春风带走水分而干燥起皮的嘴唇总是在这个时候更需要口水的滋润。
想被灿烂的阳光吞噬,让他看不见驼背插兜的我;又想让暖风里的细尘捎去我的燥热,告诉他见到他真开心。
春天的可贵就在于,怒放的生机来的突然,去的也着急,当你还没琢磨够这种不安下的窃喜,眨眼之间就只剩回味了。
几次春雷一打,毛衣换成T恤,他们班也换了课代表,我的燥热被更猛烈的蝉鸣攻克,不会走路的怪病突然好了,偶尔再见到他,都怀疑认错了人,内心毫无波澜。
一晃十几年过去,每当天气转暖,走到春暖花开里,我都会回忆起这段傻乎乎的矇昧。
时常想着:小孩子有时候也挺薄情嘛,但真不怪我,只怪春光太热情。当时尚小的身体盛不下暖风艳阳里发酵的荷尔蒙,成团的娇羞与急切无处安放,总渴望着要发生点什么,最后终于什么也没发生。
可春天就是用来期待发生点什么的季节呀!每天都急急忙忙,迫不及待四处张望,这么旺盛的生机,别的季节真的少见了。
祝大家都有好事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