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见少一点点,宽容多一点点

2017-09-08  本文已影响0人  垚舟

人的性格不止一面,明明知道还是会带着成见。

我们天生就有一种扎堆本能,个人代表着薄弱,群体象征为一股力量和信仰。我们靠拢“众多”,否则只能是大海里的船帆,孤立无援。

昨晚看到一则新闻,在台湾那边有一个15岁杀人,反复进出监狱6次却开了家“行善面点”帮助了四万多名孤寡老人的花臂大汉颜维勋。这个话题现在比较火热,一部分人认为“浪子回头金不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另一部分人觉得难以原谅,“好人就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坏人只需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此举难以赎罪”。你怎么看?

偏见少一点点,宽容多一点点

神曾说过一个迷途的羔羊远比一群羊来的重要,牧羊人往往会为了寻找到那只迷羊而放下一群羊,找到后欢呼雀跃,比那些没失散更加开心。因为失而复得远比一直拥有更来的可贵。

姨奶奶信奉道教,每到节日都会付诸行动做些自认为有意义的事,比如买鱼放生。以前老觉得好笑,心想等下可得有人来捞捕了,就算没有,池塘中长大的鱼儿恐怕要在江里遭罪了。有次家人一起聚餐开玩笑说起这个事,她讲“做善事分什么好坏要什么回馈?随你们说辞,我要继续自己应尽的义务”。是的,在她看来,无论有无必要,当下乐于去帮助并使自己快活心安,那便是最有意义的事,而不是为了别人的肯定才决定要与不要。

我们习惯拿把短尺在自身标准,再根据自己的尺寸去衡量别人。

四五年前,刚刚毕业的我找了家私营医院去锻炼,应聘的职位是导医台,工作简单轻松,毕竟什么都喜欢去尝试下。没过多久认识了一位同事,他做安保,那天正巧我俩都值班。拉家常说不过瘾,于是下班之际转战于隔壁老中医的办公室来一场谈天说地。他姓什么我忘了,只记得他叫阿龙。讲真,听到这名字我就会自觉联想到黑社会大哥,似乎都是什么龙?何况他黑T恤袖子下还纹有一条龙,刹那间就开始后悔和他独处了。

他说自己二十八岁,我不相信,最多看起来十七八岁。外面天还亮着,他突然把屋子所有灯都打开,把椅子搬到离我两米外的地方坐下。我说阿龙大哥你说个话要不要这么严肃,会吓到人的!他没说话,扔给我一个手电筒般大小的电棒,长叹一口气“我不是好人,我坐过监狱,在里面待了十几年,刚出来不久,学生的时候打群架不小心捅死了人,做了替罪羊”。我心情难以平复,只听同事们说他不怎么和大家一起说话吃饭,独来独往,却没想到有如此经历。他说“妹妹你别害怕,我发誓不会伤害你,你不相信可以用电棒来击我的!”“不会的,我们是朋友”。

偏见少一点点,宽容多一点点

他听到我说完那句话,大哭了起来。说自己从安徽老家过来被亲戚安排到这里,没人肯要他,一提到过去的事大家都会远离他,没人和他做朋友。其实我很心虚,只是随口一说的话没想真要当朋友。他跟我讲了许多我从未听过的事,难怪看起来还是那么稚嫩,他的思想见识基本也是停留在十多年前的。问我怎么交电话费?他不会用,我带着他去营业厅教会怎么使用自助缴费机。没过多久,不知怎么阿龙的事被传的风风雨雨,受了不少歧视排挤,他就离开了。走之前特意跑来跟我告别,最后我还写了一封好长好长带有同情怜悯的信给他,叮嘱重新开始,好好做人,他就又哭了。

对于这样的人和事,大家都是畏惧的,避免接触罪犯,保障自己清白安全。仿佛有一丝丝挂钩,就成了不可饶恕之人。颜维勋一事且不说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是两种概念,刑满出狱在法律角度他已经付出了代价,现在为社会做贡献证明了他已经改过自新,便成为最好的结果。有人说他并不值得被原谅,无论做什么都挽回不了被害者的生命。一码归一码,我认为既已铸成大错,就不能一错再错!及时悔改,改变可行的。别人做了坏事应当谴责,别人做了好事应当赞扬。至于是赞扬多还是谴责多,在这件事上,尽管功过不能相抵,但他所做的善事并不是什么随随便便就可以做的善事,我表示敬佩。

对于阿龙来说,很难被社会接纳,未来的路注定坎坷不平。针对我国目前的服刑人员,有一部分家庭条件差,又没有生存技能的,在狱内还有些希望,释放后才是真的绝望。从而再犯罪,再伤害别人,相关案例也不少。所以我个人觉得,罪犯是特殊的社会成员,重新回归社会的时候,认同一种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 ,有助于培养罪犯的道德观念悔罪感和赎罪感,对重新社会化无疑具有实践上的决定性意义、以及生活态度。

偏见少一点点,宽容多一点点

一般人都认为罪犯是破坏国家法律制度的恶人。只有遵纪守法,勤奋工作,才能做到对社会、对民族、对国家有所贡献。我坚决同意这种判断没有错。但这种判断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在一个纯洁、没有污染的社会中,这种判断是正确的。但在一个有很多不足需要改进的社会中,这种判断是需要商榷的。

左传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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