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选刊《那山那水那人》 观察与思考

味道的故事

2021-03-12  本文已影响0人  海杯子
这就是荆芥呀

 

      菜市场是自然赐予我们食物的陈列馆,走在其中,常有小小的喜悦发现。

        那是八月间的一天清晨,我沿着林荫小道来到菜市场门外。像以往一样,路边的树下坐着几位老人家在卖手植的小菜。相熟的卖菜老妇和我打招呼,她矮矮胖胖的,穿着一身不合尺寸的花衣服,头发乱蓬蓬的还沾着草叶,方圆脸上布满刀刻般的皱纹,晒得黎黑,可绝不苦大仇深,所有皱纹反而朝着开朗生长,笑起来一脸的喜相。我一边和她聊家长里短,一边用眼睛搜她菜筐里的宝物。今天她的家常蔬菜上多了一把捆扎得像野草一样的陌生小菜,引起我的注意,这是什么?状若芫荽的模样,比芫荽还单薄瘦小,不仅根细,叶也琐碎,浑身上下蓬蓬松松,脚上还粘着新鲜泥巴,头来不及梳,脸来不及洗,和那老农妇一模一样的家常打扮,一看就知道久居乡土田间。

  “咿,这是荆芥么,你莫吃过?可好吃哩。”她把那野草递到我眼前,用河南话有滋有味地夸奖,笑得一脸褶子绽放成老菊花。咦?我猛然大吃一惊,原来我慕名已久的荆芥就是它呀!“我们河南人夸谁有能耐见过大世面,就说他是’吃过大盘荆芥’的人,要是碰了一鼻子灰就笑话自己真是不吃荆芥尽荆芥”!老妇坐在小马扎上,抖动着手里的荆芥,笑说荆芥时眉飞色舞简直就是在炫耀。我把那把蓬头垢面的野草端详了又端详,买走一大把,以了多年的宿愿。

  我暗恋荆芥多年。缘于那篇名叫《味道》的短篇小说,它放在一本有名的小说选刊的后面,很不起眼,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深深记住了贯穿故事始终的“荆芥”。

  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和荆芥有关。河南人小谢是位图书编辑,在一次图书博览会上认识了东北女子小邹,他对她有点那个意思,但没有机会表白。后来邹来郑州出差,打电话给谢,谢很高兴能再续前缘,他们都是单身。谢请邹吃的河南菜里有一盘拌荆芥丝,他担心从来没有吃过荆芥的邹不能接受,但她却对荆芥一见如故,对荆芥的味道大加赞赏,吃了又吃,整整吃了三盘拌荆芥丝,两个人相见甚欢,结账后出去散步,有了点情意绵绵的“味道”,谢顺理成章地和邹牵手,并打算和她拥抱接吻——就在此时,邹因吃荆芥太多了,打饱嗝不止,口气里一股没有消化荆芥而产生的呛鼻“味道”。谢张开的手臂尴尬万分地停在空中,一段即将开始的情缘就此冷场。谢为了打破尴尬,讲了自己幼年如何吃荆芥的故事。从前的从前,还是生产队时期,公用的菜地里没法种蔬菜,不是被人偷就是被鸡呀狗呀蹧蹋了。在县委工作的谢父回村来为了能吃到蔬菜,带来了荆芥的种籽,让生产队长洒在菜园子里。荆芥长成了,全村人都无法接受,连猪狗猫鸡都不去啃。只有谢父吃得欢天喜地,既而全家吃上了瘾,拌着吃,炒着吃,洒在面条里吃……荆芥被谢家独家享用了多年。后来谢家搬入城里,村里的人还是无法接受荆芥,不种它,也绝不肯吃它。这个故事的某种说不出的“味道”打动了两个青年男女,他们沉吟回味之后,尴尬释然,微笑着告别,再次相约吃荆芥。

  这个故事的叙述没有一点华丽的铺陈,把一段市井间普通的爱情故事用荆芥的味道融合在一起,在我记忆里埋伏了长达四五年之久,还时时在想荆芥到底长什么样?到底是什么味道?我生活的几个地方都不种荆芥,好奇心一直没法得到满足。

  我的思慕和暗恋寄托在每年入冬,家里必备的同仁堂出的感冒清热冲剂里的荆芥,它的鼎鼎大名排在药物的前列,是治疗风寒感冒的主要成分之一,被碾成粉末,混成一颗颗小粒儿,被我用开水冲化了喝下。它被人工修饰成可口的苦甜味儿,完全不似故事里描述的那个味道:“它味道怪怪的,浓浓的,挺刺激……有点苦,有点辣,有点麻,有点香,有点像芫荽,有点像薄荷,有点像小茴香……”我查到关于荆芥的食用早在北宋时期便有所记录,河南人直到今天还最爱吃它。

        我向擅长种花的邻居刘姨打听,她一听我说荆芥,本来在屋里绣花,放下活计,立刻跨出门来,把本来的小眼睛瞪大大的,透着兴奋:“你问荆芥呀?啊呀,那可不是一般的好东西!小时候,我母亲一得感冒就浑身骨痛,疼得走不了路睡不着觉。她听了医生的话,派我去药店抓荆芥回来,大锅煮开后,用来桑拿,直蒸得大汗淋漓,病就好了,哪也不疼了。”在她的讲述里,荆芥不光是菜,还有了救命功能,有了传奇色彩,这使我愈发向往真实的荆芥。

  今年,我终于和真实的荆芥见面了,隔着茫茫万千人海,走过数不清的流年往事,在菜市场的一位河南老妇那里,我和它终于相遇,携手回家,坐下来细细地品味它。

  怀着对荆芥的多年暗恋来体验它的味道,真的很新鲜。老农妇说了几种吃法,清炒荆芥、 荆芥拌黄瓜、荆芥浇汁、荆芥腐竹、荆芥洋葱等。我用了她介绍的最简单的吃法,掐嫩叶去根茎,用盐渍一下,控干水,洒香油,略点味精,凉拌了一盘。我好奇地盯着它。荆芥的小小叶片在盘子里活色生香地舒展开身体,因了油盐的美容,水灵灵的俏丽,绿得如此滋润。我凝神屏气地开始了和它的第一次亲近。郑重其事地夹第一筷子入口后,我嚼了嚼,停了几秒钟,诧异地难以置信:“天呐!这是什么怪味道啊!?”刹那间觉得眼前的绿叶片有妖气!简直想立刻吐出口中的怪物。它的味道像我小时候生活的内蒙那地方的一种叫“臭辣蒿”的极为厌恶的野草来,远远闻到臭辣蒿的味儿,我拔腿就跑,如果靠近闻到,立刻头晕恶心。现在我怎么办?味觉在抗拒荆芥,是否还继续嚼?想了几秒钟之后,也许是因为心理上对它实在慕名已久,不忍放弃,闭着眼睛皱着眉,耐着性继续嚼,咽下第一口,再接着吃第二口,第三口……

        味觉渐渐接受了它后,抵抗渐渐消失,开始仔细品味,它好像没有那么臭,也没有那么怪。但它的滋味如何形容得出来?!实在没法形容,因为它是我从来没有吃过的一种味道,不在酸甜苦辣咸具体的味道之内,有一瞬间我甚至认为它可能是外星球移居地球的植物!

  我又翻出那本小说,再次读它的故事,真实的荆芥味道和故事的荆芥味道交织在一起,使我对荆芥品尝之后,有了微笑。

  在那篇写荆芥的小说《味道》里,女主人公形容得贴切:“它味道怪怪的,浓浓的,挺刺激……有点苦,有点辣,有点麻,有点香,有点像芫荽,有点像薄荷,有点像小茴香……” 

  此刻我才恍悟了那篇小说的好,它写出了爱情的味道,使故事弥漫着那种荆芥般说不清的,欲说无从,欲诉还休,入口难忘的味道。

  我自此爱上了荆芥。在荆芥上市的季节,常常在犄角旮旯的某个河南人菜摊上觅到野草一样蓬头垢面的荆芥。怀着穿越天地茫茫而寻觅深山至宝的喜悦,我知道,在不吃荆芥的土地上,它何其稀有。

      味道的“说不清”正是荆芥的魔力,也是爱情的魅力。说不清在哪里,于厅堂,于灶下,于枕畔,于途中,在磕磕绊绊的磨合间,情牵意绕的缠绵里……在辛苦人生低眉回首的无数瞬间,爱情的味道被一花一叶亲手经营来,一米一盐慢慢品尝来,而“模糊的特质正是生活的主要魅力之一”。

2021.3.12

注:“吃过大盘荆芥”比喻这个人有能耐,见过大世面。

北宋的都城汴京,就是现在的开封。当年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在汴京城里吃住,都会吃到荆芥。因为外地的人没吃过荆芥,只有到过京城的人才会有这经历,所以,这味道独特鲜美的小菜,就成了很多人吹牛逼的资本。人们称到过京城的人“吃过大盘荆芥”。久而久之,“吃过大盘荆芥”,就成了那些走南闯北、见过世面、见多识广的人群的代名词。

071112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