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不是个小仙女了!
接纳
粉底液一层一层被仔细地按压进皮肤;削尖的眉笔上扬后下折,勾勒出两道柔中带锋的细眉;继而波光粼粼的眼影盖住眼皮,眼皮缝隙里跃出两条细细的眼线,再轻轻刷上睫毛膏,打上阴影、高光、腮红,漫妮对着镜子左看右看,满意地点点头。
最后,她盯上了自己的口红架,拿出了一只粉色的口红。那是一只被称为“死亡芭比粉”的颜色,她毫不犹豫地上嘴。“今天要穿一件粉色的衣服,我觉得这个颜色还挺搭的。”
漫妮认为自己并不是美女,或者用她过去的话来说,“勉强5分吧。”5分是什么概念呢,漫妮想起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有远房亲戚到她家来,看了一眼漫妮,突然小声跟自己老婆嘀咕,“这孩子咋长成这样了。”漫妮正在帮着给他们泡茶,这话偏偏直直地轰进了耳朵。漫妮往茶里吐了一口唾沫,面无表情地端过去,转身就回房间哭得稀里哗啦。
十多岁的漫妮,青春痘疯狂地攻占了她的脸。身体蹭蹭地往上窜的同时,也在横向地膨胀。好在校服够宽大,能藏住自己粗犷的身体,桌上的书本堆起来,也能够隐蔽下自己的脸。但再怎么隐藏,她也躲不开那些直射过来的箭。尽管已经十几年过去了,漫妮依旧清楚地记得,分座位的时候,一个男生说:“我不想跟麻子一起坐。”
“丑女要有丑女的自觉。”这是十多岁的漫妮在日记里写的话。整个青春期,漫妮从来没有去过校门口那些挂着花花绿绿小饰品的精品店,也没有穿过运动服以外的其他衣服。听说黑的更显瘦,她每次都主动选择黑色,从头到脚,一黑到底。
“其实我当时是真的很喜欢粉色,每次买衣服我第一眼看到的都是粉色,但是我从来不敢买。唯一一次是我生日,收到了一条粉色的围巾。看着它我觉得我心跳都加快了,但戴上脖子后怎么看怎么别扭,太扎眼了,不敢戴出门。”
漫妮用灰黑色给自己打造了一个壳,她在这个壳里度过了整个青春期。“说不喜欢美,那是假的。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美?”漫妮喜欢一切被认为是“少女心”的东西,粉嫩嫩的裙子,精致的蕾丝边,blingbling的小闪片……但她觉得自己连承认喜欢美的资格都没有。
“像我当时那样,再穿个小粉裙,扎个蝴蝶结,上街要被打吧?”漫妮取笑着过去的自己,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那样轻松。在18岁那天她给自己偷偷买了一条粉色的短裙,裙子上有重重叠叠的褶子,穿在模特身上,像一朵盛开的蔷薇。漫妮18岁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穿上它,像蔷薇一样,自然而大胆的盛放。
如今28岁的漫妮,早已拥有了许多条粉色的裙子。不仅是粉色,赤橙红绿青蓝紫,只要她喜欢,她通通敢穿上身,再仔仔细细地画上满意的妆容,漫妮可以是蔷薇,可以是火焰,可以是晚霞。
那个灰黑色的壳不知道是在哪一天被打破的,但仔细回想起来,漫妮还记得第一次把粉色穿上身的悸动。
“我一个人在房间,看着自己的身体,突然觉得无比的遗憾。没错,她不够苗条,不够光滑,也不够有吸引力。她的确不是一个大众眼里的美丽的躯体,但那是我唯一的躯体啊。”
一想到这里,还有什么不能和解呢?她找出来18岁买的裙子,拉链依旧拉不上,裙子很滑稽地在腰上僵持着,拉不上去也扯不下来。但那是她青春记忆里第一抹亮色,她等了太久。
拥抱
有句老话说,女孩到了某个年纪,就会疯狂地迷恋上粉色。17岁的沫沫曾对此嗤之以鼻,8年之后,她发现自己从衣服到蚊帐,从杯子到笔,甚至公交卡套,都变成粉色的。
在迷恋粉色这件事情上,“真香”从不缺席。最打脸的一次是,沫沫有一天和好友逛街,看到一件粉红的外套,两眼放光地扑上去,大叫“好可爱!!!!!!”。好友揶揄她:“上学的时候,看到别人穿粉色都要吐槽一下,你居然也有今天!”沫沫一副往事不要重提的样子,穿着她的粉色外套,蹦蹦跳跳地去付款。
“我现在这样就是上学的时候最讨厌的装扮”。25岁的沫沫头上扎着两个小丸子,五颜六色的小发卡胡乱地插了一头,穿着粉色的短t和白色的百褶裙,皮卡丘造型的包包跟着她雀跃的步伐一动一动,好像随时要发电。沫沫精巧地给自己营造出耀眼的少女气息,这气息反过来控制着自己,“我一穿上这些,走路都会不由自主地蹦跶。”
尽管在世人的眼光中,学生妹穿成这样似乎更合适,但学生时期的沫沫从来不会这么穿。那时的沫沫更习惯把自己包裹在黑白灰或成熟低调的大地色系里。大学时期的沫沫是学生会主席,尽管没有正装需求,但每次开例会,沫沫都会主动选择有OL气质衬衫,裙子要过膝盖,颜色不能太张扬。这是她给自己定的规矩。跟衣服相匹配的还有她的表情和话语,和她冬天常穿的黑色大衣一样:在主席位置上的沫沫,脸上总挂着让人难以靠近的凌厉与威严。
那个时候的沫沫,其实也只是个21岁的学生妹。
“想来好笑,当时总担心自己一脸稚气难以服众,所以想要靠衣服和表情来装老成。总幻想着穿上阔腿裤和高跟鞋,我就是个走路带风的女总裁,其实是个色厉内荏的怂包。”沫沫当时听到过一些师弟师妹对自己的负面评价:“说我是女魔头、太装、凶神恶煞之类的,当时想不通,过了好几年才明白,是自己活得太拧巴。”
要看清自我并且拥抱自我,是一件挺难的事情。走上职场后的沫沫逐渐明白,张牙舞爪地装老成,并不是一个服众的武器。自己装了一路,疲惫不堪,倒不如索性做自己,想怎么穿就怎么穿,舒坦!
“承认自己幼稚、孩子气、不强悍、不利索,也不丢脸啊。”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沫沫自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粉色眼影和腮红的照映下,沫沫的笑容甜美舒展,让人联想到春末夏初间扑棱棱盛开的花。
自我
35岁的唐糖走进办公室,一路的实习生跟她打招呼:“糖糖早!”这是她特意强调的,“别叫唐总,叫我糖糖就行。”舌尖在上颚两度跳跃,传递出一种带着幼态的甜。
这种幼态的确是唐糖渴望的。从穿衣风格上来说,35岁的她是办公室的“老人”中最独特的一个:层层叠叠的蕾丝或者薄纱、大面积的粉嫩的颜色、大朵的蝴蝶结、带着水钻的高跟鞋。这是她的同事们总结出来的“唐糖四件套”,即便是和客户谈工作,也总有粉嫩的元素在。如果忽略她眼下逐渐蔓延出的细纹和脸上偶尔绷不住的疲态,大概会认为她这是这群实习生中的一员。
公司里有人在背地叫她“老公主”——人间富贵花突然多了一个“老”字,就变成了顶着残脂败粉负隅顽抗岁月的惨案。在那些看不惯她的人看来更是如此。“好像自打进公司就穿成这样,现在都快十年了。35岁的人还整天穿成这样,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对唐糖有意见的人不是一两个,要说她哪里不好也说不出来,反正“说不过去”。
“35岁的人要有35岁的样子”。即便是同公司的实习生,也对唐糖的打扮颇有微词。“我印象中,坐到这个位置上的人,都是简单高级的打扮。唐总这个……我还真是头一次见。”实习生欲说还休,饱满光洁的脸上带着一丝丝不言自明的鄙夷。小姑娘接受的审美中,35岁的公司高管,是电视剧中的苏明玉或唐晶,通身被裁剪利落的西装和大衣包裹,眼神敏锐,言辞锋利,仿佛只有这些,才配得上抬手就是几千万的资金流转。
小姑娘看到了电视剧里被刻意雕琢出的人设,但她并没有看到一身粉嫩少女装扮的唐糖,每年会给公司贡献多少业绩,也没有看到唐糖带着她的粉色蝴蝶结,神采奕奕地汇报工作的样子。二十出头的她并不知道35岁真正的模样,她以为生活和电视一样,依靠别人的经验和期待而生,要有“该有的样子”。
但究竟什么是“该有的样子”?唐糖未必不清楚他人口中“该有的样子”是什么。洗手间里那些故意压低了声音的讨论,被唐糖听得一清二楚,她从未反驳过。第二天依旧穿得通身粉嫩,走起路来环佩叮当响。
唐糖显然有不在乎的资本,她的能力和底气足够让她即便穿成hello kitty,她依然是实实在在的“唐总”。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无视他人的窃窃私语,例如青春期的漫妮,例如在主席之位如坐针毡的沫沫,例如每一个不敢放肆的你我,在社交网络上为“穿衣自由”点赞,私底下仍然担心“我这样穿合适吗?”
但是,穿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真的有那么难吗?在经过漫长的成长以后,这些逐渐开始变得坚定的女性都表示,与其说是接纳了粉色,不如说是接纳了自我。成为自己总是一件快乐的事,毕竟,谁还不是个小仙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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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青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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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ch意为“新时代、新纪元”,也有“历史或生命中的一段时刻”的意思。不论这是最好还是最坏的时代,这都是一个有故事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