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是在别人口中得知女儿出嫁的,彩礼全给了陌生人
53岁的许宏民一直在外地工作,春节回家时,邻居告诉他,他的女儿许甜出嫁了,彩礼全部给了这个谁也不认识的操办人。
许宏民有一儿一女,女儿4岁时,妻子就和他离婚了,他独自一人抚养两个孩子,为了生计,他不得不外出打工。
由于儿子天生智障,只能每时每刻带在身边,所以就把女儿放在老家让老人带。
女儿许甜是在没有父爱也没有母爱的家庭中长大的。中专毕业后找了一份幼师的工作,但由于和学生家长发生了一些矛盾,就丢掉了工作。
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无处可去的她得到了园长李丽萍的关心,她深知许甜的家庭情况,出于怜悯,就收留了这个小女孩,让许甜在她家住下来。
这一住就是一年,李丽萍还把许甜认作干女儿。不管出去还是在家里,两人都以母女相称。
并且还给许甜介绍了一个好婆家,婆家家庭条件很好,男孩不但长相帅气,还有稳定体面的工作。
只是许甜的父亲,得知女儿出嫁却是从别人口中才知晓。
是谁有这个权力替他嫁女儿,恐怕就算她亲妈也不敢做这个主吧?搁在谁身上不气愤。
许宏民自然要去找女儿,找她那个干妈讨要说法。
可是见了女儿之后,女儿给她的回复是,“妈操办的,我是同意的”。
对一个陌生人叫妈,许宏民气得拉着女儿就走,但许甜尖叫着不跟爸爸离开。
“你除了给我钱,给我过父爱和母爱吗?”女儿的一句话让许宏民沉默了,他的确是亏欠女儿,为了一家人的生活,很少回家,也很少探望女儿,毕竟他还有一个不能自理的儿子需要照顾。
李丽萍对许宏民也是指责,说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自己也是看着许甜可怜才收留她的,给她找的婆家也不差。
况且彩礼并没有独吞,只是替许甜保管而已。
许宏民可不这么想,纵然看到女儿的婚姻确实不错,小两口也很恩爱,但是彩礼放在李丽萍那里就是不合适。
他要求女儿要么自己办一张卡,要么让父亲代替保管。
作为父亲,这个彩礼他也必须参与一份,哪怕只给他2万呢,不是在乎钱,而是证明一下父亲的地位。
我觉得许宏民的想法是对的,虽说亏欠了女儿,但也是逼不得已,一个男人养两个孩子,又要出去工作,是很困难的。
作为女儿应该体谅父亲的不易,让一个外人操办自己的婚事,最起码也得告诉一下父亲吧。
再说李丽萍做事也欠考虑,虽说许甜是成人,经过了她的同意,但在她面前还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这个时候要劝导她,而不是和许甜一起隐瞒亲生父亲。
只是认识一年的干妈而已,就是亲妈也不应该不让亲生父亲知道呀。
你们说是不是?假如许宏民告李丽萍能告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