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钱(1)
我叫鱼肠,延州守捉城里叫得上号的杀手,善使短刀,刀法狠辣干脆,出刀必毙命
延州第一煞的名头传出去后,道上都以为我是五大三粗的汉子,殊不知,我其实只有十六岁,两年前曾是个死心眼又怕血的小娘子
如果阿爷没有被人害死,或许十六岁的我依旧会爬到屋顶,叼着半串葡萄悠哉游哉的翻着从遥远长安传来那些英雄救美人戏码的话本子,只是这世上没有如果
阿爷死在了我十四岁那年秋天,延州城官老爷狗仆诬陷阿爷偷了东西,阿爷老实一辈子,不过因为路上多瞧了一眼狗仆抢来的新料子,想给他家小阿孟做件生辰新衣裳,便被活生生打死,连尸首都被家丁拖到乱葬岗上喂狼了
我本欲找狗奴拼命,却被街坊大娘扣在家里,大娘反复劝我:阿孟,这世道我们民斗不过官的,你可是你们老唐家仅剩的苗苗,莫白白送死
我本有阿兄的,我出生那年阿兄从军,他死在战场那年我才三岁,阿娘受不了打击咳血而亡,阿爷一夜白了头,却依旧教我要善良
可这世道善良的人总没有活路,十四岁的阿孟再也没有亲人了
为了不使街坊大娘忧心,面上佯装好好生活,暗地里确一直在筹划报复狗奴,好不容易被我逮到狗奴独自去城中酒窖验货的机会,伪装成酒窖帮工欲伺机下手,谁知道狗奴却是个十足色胚,见我生的好看,欲轻薄于我
女子的力气总归是比男子小的,我被狗奴强行按压在身下动弹不得,他臭烘烘的嘴在我脖子上乱啃的时候,我内心绝望极了
就在狗奴准备扯开我的肚兜再进一步时,突然喷出一口血,瘫软在我身上,我看到一把短刀正插在他背上,有鲜血染红他后背的衣裳,还有一个约摸二十七八岁的青年郎君正满脸寒气的站着,见我扯着自己凌乱的衣裳满脸绯红,青年郎君侧开了眼
“小娘子莫害怕”青年郎君话音未落,我便晕了过去,自阿娘咳血而亡,我便落下个晕血的毛病,吓傻了过后才反应过来,再醒来已经置身空无一人的家中
我摸着床边的话本子,还没来得及感伤,便被汤饼香气吸引过去,透过虚掩的门缝,我瞧见昏迷前见到的青年郎君,正端着一碗汤饼准备推门
虽说延州地界民风粗放,男女大防倒也没有很严苛,可我还是觉得有几分羞赧,素昧平生,却得这位郎君先救命再送餐食,心里十分过意不去
话本子里怎么说的来着,英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奴唯有以身相许,思及此,我无比庆幸正是因为隔着门缝,我可以肆无忌惮打量青年郎君,身高六尺余,五官俊朗且周身散发威严气息,只是瞧着年岁大了些,不知道婚配了否
“郎君婚配了否?”谁知道我竟鬼使神差说出了心中所想,门外青年郎君愣了片刻,端着汤饼碗进退两难,气氛一时有些微妙
许是近来经历的事情多了,对于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无端生出几分信任和依赖,也许是很多话憋在心里久了需要找个人说说才能好受,隔着一扇门,我开始絮絮叨叨,甚至忘了询问,那人姓甚名谁,是否愿意听我说话
“阿娘生我那天,院里枯了三年的海棠突然开了第一朵花,阿爷说是好兆头,便给我取名阿棠。我本有阿兄的,只是三岁那年阿兄死在战场上,阿娘不久也跟着去了。”
“有一天,吴大娘家小孙子二牛摸鱼输了我,想耍赖却被河里石头磕着了,便说我是海棠花妖转世,克母克兄以后还会克阿爷,我哭着回家要阿爷给我改名,还要他砍了院里海棠。”
“后来海棠花妖的事情传开了,也就没什么小孩子愿意和我一起玩了,我整日把自己关在家里,阿爷担心我憋出毛病,便给我买了许多稀奇玩意哄我开心,见我最喜欢西域来的葡萄,便记在心上,一串葡萄十钱,阿爷一个月帮人帮工才赚三十个钱,我却每到每个月底能吃一次葡萄。”
“我原先不识字的,后来家里借宿个外地客,他读过书,又没钱付房费,便教我识字来抵,识字后,我最喜欢的是外来客带的那些话本子,从遥远长安传来的话本子。外来客说长安很远,从延州出发,坐车也得三两个月,那个外地客后来病死了,那些话本子便都留给了我。”
“我最快活的日子便是阿爷买了葡萄那天,要是天气好我定要抱着我的话本子爬到屋顶,阿爷每次都生怕我摔了,一定会在院子里垫上厚厚的干草,然后坐在干草上看着我笑,我分给阿爷的葡萄一定会整整齐齐摆在旁边的碗里,我以后再也吃不到阿爷买的葡萄了。”
说完最后一句,我已经哭成泪人,天地浩瀚而我再无亲人。泪眼朦胧之际,有句话传进耳里“如今这世道想要活的人得比别人强。”
比别人强这句话像是一声炸雷,突然唤醒我混沌的心,延州城里,最强不正是雇佣杀人的守捉郎么,既然我杀不了那狗奴,不如找守捉郎,可守捉郎的酬金我付不起,那,不如成为守捉郎
外来客隐约说过,延州城里十几年前也曾有过女守捉郎,只是后来任务失败被仇家绑起来严刑拷打后,又用百余名青壮男子将其凌辱致死,死状极为可怖,据说该仇家当年引起全城守捉郎怒而攻之,被剁成了肉酱,此后大家便成默例,至今守捉郎仍无女子担任
如果我要成为守捉郎那么我得成为最强的那个人,只有别人死了我才能好好活着,主意打定,心下清明。我擦干眼泪,走出门去,端起地上那碗已经坨了的汤饼大口大口吃完
我再见那个青年郎君的时候,已经是两年后秋天,他已经认不得我就是两年前被他救过那个小姑娘,也是,如今我连自己都认不出来了,怎么指望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记得我呢
自从阿孟断发明志,赤脚走过火道单衣滚过钉板,成为守捉郎那天起,这个世界上就只剩下一个叫做鱼肠的杀手,顶着延州第一刹的名头,善使短刀,刀法狠辣干脆,出刀必毙命。
两年内接了不少任务,去了不少地方,杀了不少人,从第一次杀完狗奴呕吐不止,晕了一天到现在一刀毙命还能认认真真磨完刀拿着酬金点一桌好酒菜慢慢品尝,他来找我那天,正是秋天,距离上次见面,过去整整两年。
“你是延州第一刹?”我穿着暗紫长袍坐着他对面,光明正大打量他,两年过去,他也变了不少,气度越发沉稳,眼底却隐约有着毁灭疯狂和滔天恨意。嘿还真是有缘,我和他在时光流转里变成一样的人。
“怎么,不信?”我把短刀啪的一声丢到桌上,自顾自倒了一盏葡桃酒。
“我要你帮我杀一个人,如果他不死,你就得死,他死了,你可能也得死”他也给自己倒了一盏,一饮而尽
“谁”我来了兴致
“右相林九郎”他淡淡开口,刺杀当今最权势熏天的右相从他嘴里说出来,仿佛要我杀得只是一个无名的阿猫阿狗一样。
“十个钱”我拿回自己短刀,看着他露出两年来第一个微笑,这应该是我接的最便宜的一个任务了,不过真好,再见到他了,还知道他叫龙波,真好。
“你佣金一直很高”他仿若未闻我的话,将两袋金币推到我面前“丢命的买卖,开价低了,不合算”
“十个钱”我从两袋金币里抓出十个钱朝他晃了晃。他救过我的命,按理说我不该收他的钱,但是守捉郎有守捉郎的规矩,恩必报,债必偿。“十件事”
“这生意我不做了”见他起身要走,我方开口“你两年前救过我”
许是他救得人太多了,我简短说完往事,他却还是不记得我了,不过不打紧,我记得他就是了,收作酬金的十个钱我用红绳串成了手链,带在左手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