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道德经第七十三章
原文: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译文: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活。这两种勇的结果,有的得利,有的遭害。天道所厌恶的,谁知道是什么原故?这是圣人也很难了解的。自然的规律,是不争攘而善于得胜,不说话而善于回应,不召唤而自动来到,宽缓而善于筹策。 自然的范围广大无边,稀疏而不会有一点漏失。
这一章主要说明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柔弱胜坚强,第二层意思是天道自然。这两层意思之间是相互沟通的。勇的古义是有力气,有能力,是内在的表现;敢的古义是胆子大,以下触上,不自明也。老子认为勇敢有两种:一是勇敢而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无所不敢,这种勇不是勇敢,是犯罪,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当遇到比自己更强大的对手时,就会遭致灭顶之灾,也就会得到应有的报应,即有善报,恶有恶报;另一种是勇敢而不妄为,有勇气但又不胡乱作为,这种勇是有实力而不伤害他人,这样就不致于会有什么灾难。老子认为,两种不同的勇,会产生两种不同的结果,一则遭害,一则存活。“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只要依照自然的规律变化和发展,都会有好的结果,不会有什么漏失。曾几何时,我们社会奉行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的信条,其后果应该说我们经历了诸多的困难和隐患,在这里,老子讲了自然无为的人生哲学,细细品读,颇能启迪人的心灵。那么是不是,老子在讲做人,胆小怕事是生存之道呢?有人读此章节后,便认为老子只注重自然规律,而忽视人的主观因素;不讲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是在宣扬退缩、胆小怕事的生活态度和命定论的思想。我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老子所宣扬的是自然规律,天之道是不争而善胜,人们立身处世不可以违背自然规律,勇而敢是不遵循自然规律的肆意妄为,并不是我们现所说的勇敢坚强的含义,勇而不敢是顺应自然规律,不以主观意志取代客观实际,并不是懦和软弱的代名词。老子认为,自然的规律是柔弱不争的。他说,勇气建立在妄为蛮干的基础上,就会遭到杀身之祸;勇气建立在谨慎的基础上,就可以活命。勇与柔相结合,人们就会得到益处,勇与妄为相合,人们就会遭受灾祸。同样是勇,利与害大相径庭。老子的主张是很明确的,他以为自然之道,贵柔弱,不贵强悍妄为;贵卑下,不贵高上贵重。而自然之道是不可违背的。在此,他在因果关系地基础上,提出了他流芳百世的不朽格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现在往往被我们法治机构引用,其实本义非此。天道没有谋划,没有计谋,虽然好像一切都是设计好。自然界有很多我们看不到的力量,稻盛和夫曾经讲过,当我们用善念,对待这个世界时,一切我们原来不可知的力量就像谋划好了一样会向我们聚集。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老子讲的是天道的原则,善恶的选择不同,结果不同。这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逃不掉的法则。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