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的罗曼史(杂)

2017-10-26  本文已影响0人  一头猪的闷哼

  小学有一个男生以超越了同龄人的心智追了全班总共二十来个女生中一大半的女生之后,把噱头指向了我,在某节体育课上了一小半时他自豪的拉着单杠对我说:“全班女生我差不多追过了,现在到你了。”当时年幼的我应该是即想吐却又吐不下来的,于是下一个反应我就跑了,没想到他竟然也很奋力的跟着我跑。这下给我留下了童年阴影,至今还忘不了我跑的飞快,他跑在后面追我的那张风中颤抖的脸。意外的是之后他不再提追我做他女朋友的事儿了。我成了全班为数不多的没被他染指的人。我自认为他是害怕了,因为那天他始终都没跑过我。后来我想了想我是怎么在体育课上什么锻炼都做不了只擅长短跑的原因了。果然人是要在刺激里才能成长的。或者,多在跑步时看看身边朋友狰狞的脸。

  后来上初中就更加优秀了,一心远大抱负除了追星别无其它理想,每天纠结在嫁给周杰伦还是炎亚纶的问题上痛苦不已。哪知道后来人家一个娶了混血,一个gay了,也没我什么事儿了。

  高中就迷了,开学第一天晚自习,我,一个积极学习并且从未上过晚自习的好学生,正沉浸在第一次上晚自习的激动中时,教室里每隔五分钟就开始向某一处扔小纸条这一行为深深的吓到了我,终于在晚自习到一半时,一张纸条扔到了我的桌上,打开,赫然几个大字:“你为什么总看我,是不是喜欢我,做我女朋友。”我以为我掉进了窑子里。那个晚自习我想了很久,深刻思考了我到底总是看了谁,想了很久没想到是谁,后来我彻头彻尾的改掉了我眼神乱瞟的缺点,从此走路只低头,再不和不熟的人有眼神交流。

  后来读大学,还没读满几个月,好几个刚亲近起来的朋友和我说:“你给人第一感觉真冷漠。”我恨。

  现在的我开着一个非常无聊的会,我再一次深刻的思考了一下,我看起来很冷漠这个问题。嗯,就怪小学出现的那个男生。妈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不然我也是个看上去就是个小可爱的人。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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