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谈谈情,说说爱

爱河汹涌,我们需要相依

2019-09-16  本文已影响0人  红耳兔小姐姐

01

十一岁暑假的一个下午,我决定和峰哥一起去探险。

探险的地点选在了郊区的一座山上,名字很普通,叫赵家山,可是在我们这个几十万人的小城里,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那是埋葬死人的地方。每年的清明,山上爆竹震天,烟雾缭绕,我们小孩会跟着大人,提着一篮子纸钱和祭祀的水果,沿着坟场的小路亦步亦趋。

峰哥在前一天,因为求着让我讲解一道题,而被我下达了这个指令。鬼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那段时间,天天看《海尔兄弟》,被两个不穿衣服的兄弟迷得五迷三道,所以萌生了也来一次丛林探险的念头。可是一个人胆子又不够用,只好威胁峰哥一起入伙。

第二天上午我特意打包了行李,很是正式,不过也没有什么的东西,就是一小瓶水和一袋饼干,装在上学用的书包里。

赵家山走过去要一个小时,我们在闷热的中午开始出发。一路上,峰哥一直大汗淋漓,而我在后面背着小书包,踢着正步,想象自己是聪明勇敢的詹妮,而前面的峰哥是正直而有智慧的海尔哥。

可事实证明,峰哥跟海尔哥之间差了一万个克鲁德。

走进树木遮天的山路上,阳光像被突然关在了门外,天地间一下子阴暗了起来。头顶上高耸的树枝在山风的鼓动下开始群魔乱舞,本来热气腾腾的世界像是被突然打了霜,一股阴丝丝的风吹过发梢,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而前面的峰哥已经步履缓慢,缩头缩脑,全没了刚刚意气风发的样子。

这条小路是通往山顶的捷径,可以绕过坟场堆,虽然阴森,但已经是最佳路线了。

山脚到山顶全程就几百米,我们一鼓作气地爬完了。到达山顶后,阳光立马迎面扑来,照得人暖意洋洋,不远处一汪清澈的溪水汩汩冲下斜坡,撞击着青苔覆盖的岩石。

我们坐在小溪边,脱掉了鞋袜,把脚放进水里,清凉的惬意从脚底刺激到了发梢,蒸发了最后的一点热气。我满足的闭上了眼睛,任凭耳边山风呼啸。

而峰哥在我的旁边,依旧不安地东张西望。

哎,作为丛林探险的搭档,峰哥明显不及格。我在心底重重叹了一口气。

02

也不过泡了十分钟的脚,峰哥就开始小心翼翼的提醒,能不能尽快结束这场冒险之旅,因为他的爸爸会在下午4点前到家,如果发现他私自跑出来玩,会被打死的。

我闭着眼睛不想搭理他,因为我觉得怕被爸爸打死只是个借口,不想待在这里才是真实原因。我有点鄙视的继续闭着眼睛。

这时,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左手边传过来。

“小朋友,这里好玩吗?”

这声音不像是峰哥,肯定也不是我,那么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后山,有了第三个人。我吓得一激灵,睁开了眼睛,发现从山顶的另一头突然走出一个头戴布巾的老人,脸上皱纹横生,嘴巴干瘪塌陷,牙齿昏黄交错,关键是一双眼睛看着浑浊又瘆人。

我的后背开始发凉,峰哥则悄悄挡在我的面前。

老人走到溪水边,也颤巍巍地坐下来把脚放进水里。啊,那是怎样的一双脚啊,畸形丑陋,像被人故意折成了两段,脚跟和前脚掌诡异的形成一个平面。那已经不是一双脚了,而是用骨头和肉堆叠起来的三脚架。

我悄悄地穿上鞋,但是又不想在峰哥面前太怂,所以没有立刻逃跑,而是眼神警惕地看着古怪的老人。

“小朋友,要不要去我家玩一会?”老人突然咧嘴冲我们笑了一下,我却鸡皮疙瘩全部竖了起来。

“你家在哪里?”我觉得我的声音有点发颤了。

“喏, 在那里。”老人往后面指了指。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远处层层叠叠的坟场堆。

下一秒,什么面子里子都是浮云,我拽着峰哥,连滚带爬的沿着来时的小路,一路狂奔,几乎用上了吃奶的力气。等我们再次从小路钻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山脚了,有很多大人在底下劳作。

我看着峰哥,他已经脸色煞白,连奔跑带来的喘气都拼命忍着,憋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而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两条腿此刻已经抖得像筛子。

酝酿已久的探险之旅,就这样以我们仓皇出逃而告终。我告诫峰哥,这次的事情谁也不要说,烂死在肚子了。

峰哥很听话的重重点了点头。

03

回到家,我立马躺在床上,一言不发,想平复下刚刚惨烈的心情。不一会儿,隔壁响起了峰哥惨绝人寰的尖叫。我听到他爸爸在咆哮:“为什么不在家里好好做作业,跑出去鬼混到现在才回来!”

我突然觉得很愧疚,决定明天主动去给他辅导作业,作为补偿。

不过一想到峰哥笨如磐石的大脑,我就头疼。

峰哥其实跟我同班,也比我大不了几个月,但是因为体格遗传他爸,又瘦又高,所以显得比我大了许多。不过说实话,他的智商和个子并没有成为正比。他总是考场上最后一个交卷,分数却垫底的那个人。上课的时候,他明明很努力地盯着老师,坐得笔直而端正,可是放学后,一拿起笔,他就跟失忆了一般,看着作业本发呆。这也是我最鄙视他的地方。

第二天等大人们全部出门了,我跑去峰哥的家里,看见他正皱眉对着一本习题册冥思苦想。

看见我进来了,峰哥没有讲话,低下头继续对着密密麻麻的习题苦大仇深,而我在他的胳膊上看到了一条很清晰的被皮带抽过的红印。

带着赎罪的心情,我把自己的习题册递给他,豪爽的说:“给你抄吧,不用客气。”

峰哥把我本子猛地推到一边,倔强的说:“我不抄,我自己来。”

这股劲儿劲儿的样子,倒是很可爱。我没有任何恼怒的捡起自己的本子,在一旁安静地写起了暑假作业。

写着写着,我突然想起了昨天的探险,就问峰哥:“你说昨天我们在山上遇到的那个老奶奶是人还是鬼?”

峰哥继续头也不抬地说:“当然是人。”

“你这么确定?”

“当然,这世上哪有鬼。”

“可是她那个样子真的好可怕。”

“还好吧,人年纪大了,就是这样。”

“可是你没有看见他的脚吗?”

“有啊,那时旧时代的裹脚陋习,我之前听我爸爸讲过,他还给我看过一本书,上面有些图片,我见过的。”

“那为什么你也那么害怕?”

“我不是怕鬼,而是担心我们两个小孩,遇到的是坏人怎么办?”

峰哥说这句话的时候,像个稳重的大人,这不得不让我另眼相看了。

我环顾了四周,看见另一间小小的书房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我问峰哥:“你平时是不是很喜欢看书?”

峰哥老成的说:“是的啊,以后我要当一名作家。”

在我当时的眼界里,长大后的梦想,更多漂浮在虚幻而高大的职位上,比如科学家,比如冒险家,再不济也是个辛勤的园丁。所以当第一次从同龄的小孩嘴里听到作家这个词的时候,我像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也的确,峰哥虽然其他科目不行,但语文成绩还是很不错的,特别是作文总是被贴到后面的黑板报上。我以前一直把他的写作天赋归咎于他爸爸是语文老师的缘故。可是现在看起来,峰哥比我想象中还要有才华。对比应付加减乘除上的机智,出口成章和见多识广也是一种魅力。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嘲笑过峰哥了。

04

小升初的时候,峰哥去了另一所中学,跟我南辕北辙,他的老爸为了他读书方便,就搬离了原来的工厂大院,我们两家的联系越来越少。偶尔我从别的地方听到的消息,依旧是关于他不见起色的学习成绩,还有他老爸逢人就说的生了一个不成器的儿子。

分开的第四年,我上了我们本地的一所高中。因为学习压力陡然变大,我不得不频繁地跑各大书店买辅导书。

但没想到,我有一天会在新华书店,再见到峰哥。不过他不是来买书的,而是卖书的。他初中毕业后,意料之中的没有考上高中,被老爸托关系当上了新华书店的一名营业员,此刻正站在柜台那边收钱结账呢。

几年不见,峰哥又长高了不少,弯着腰在整理书架的时候,单薄的背影莫名有了点沧桑的感觉。他还是缄默少语的姿态,即使见了我,也只是眉头波动了一下,然后公事公办的帮我算账。

娴熟的样子,跟当年算个加减乘除都卡壳的小男孩已经是两副模样。也对,十六岁的他,离成人也就两年的光景,他也只需要运用简单的算数,就可以养活自己,且再也不用为了考试卷上那扎眼的分数而自卑。

有些人的人生,注定不能用分数来做盖棺定论,比如峰哥。

我问他,除了做书店的店小二,还有其他什么想法吗。峰哥把算好钱的辅导书递给我后说,最近他开始写文章了,并尝试投递到各大杂志报社,反正现在的工作也清闲,让有有很多的时间来写字。

我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目光被峰哥手里卷边的笔记本上所吸引,里面密密麻麻的字像是播下去的种子,蠢蠢欲动地想要马上破土而出。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自己会从精神上绝对支持他。

峰哥静静地笑了笑。

后来的两年,峰哥手里的笔记本越摞越高,很多时候,他连收钱的时候,脑子也处于构思状态,萌萌的样子莫名有点可爱。

高三刚开学的一个星期天下午,难得的半天假期,当我走进书店的时候,峰哥突然奔过来,开心的拥住我,激动万分地说:“我今天终于收到第一笔稿费了,要不要请你吃饭?”

猝不及防地,我在这个热情的怀抱里,心跳得很厉害。我突然意识到,我们都不再是以前那个背着小书包去探险的小孩子了。

时间有双一双翻云覆雨的手,让我有一天也会长成一个对峰哥有点心动的少女。

05

不过这世间也有时间改变不了的东西,比如我们的名字。

我叫张春兰,他叫赵晓峰。是的,我们都有着俗气得要死的名字。

饭桌上的赵晓峰,像是憋了很多年的话匣子被打开了,他滔滔不绝地说起了自己诗和远方,还有他笔下的文字。他亲切地称呼自己的文章为孩子。

他说,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天能够挣脱这里狭小的牢笼,到外面广阔的天地里去,成为出人头地的人。

十七岁的少年,在谈论梦想的时候,真的会变得很帅气。我在一旁托着腮帮子听得有味,也看得入迷。

再后来,我逛书店的频率越来越高,几乎把高中时光仅有的周末半天假期,全部泡在了这里。

渐渐地,店里的其他人都跟着我熟识了,特别是一个叫阿信的男生,对我很是热情。每次我从脚踏车上下来,他就会奔出来迎接我,然后自顾自的介绍书店新进的参考书,还有各种奇闻怪谈。

阿信还特别喜欢问我关于学校的事情,而我作为一个刚从牢笼一般的学校跑出来的人,自然没有好的心情跟他说这些,所以我总是板着脸,一言不发。

有一天,阿信又在旁边聒噪得要死,我有些不耐烦地想要走开。阿信有点唐突的拽着着我不放。

我大声问:“干什么呀!”

阿信说:“没干什么,我我我………”

“我什么?”

“我可不可以请你吃冰激凌?”

我有点生气地说:“不吃!”

阿信又说:“那就出去喝可乐?”

我有点恼火,大声说:“我哪里都不要去啊!”

可阿信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我被他拽的很窝火,却又挣脱不掉,急得眼泪在打转。

正当我被阿信这个橡皮糖缠得无计可施的时候,背后有人大吼一声:“阿信,警告你,马上给我放手!你再这样就是骚扰。”

我回头一看,是赵晓峰紧紧盯着阿信,眼睛里冒着“你再不放手,我就要揍你”的怒火。

阿信终于讪讪地走开了。阿峰走过来,轻轻摸了一下我的头说:“春兰,别怕。有我在。”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春兰,而不是张春兰。我在心里一遍一遍的重放阿峰低沉的声音,沉醉不知归路。

我想,应该就是那一刻,我从心动变成了喜欢,喜欢上了那个曾经被我看扁的笨小孩。

06

2003年的夏天,我考上了一所千里之外的大学。

而那个暑假,书店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设置了一个书吧。于是我有更多机会一边在吧台看书,一边偷偷观察赵晓峰。赵晓峰的收银工作已经熟练到几乎不用动脑子,他把更多心思用在了构思长篇小说上面。他说,他的心里有一个很想讲出来的故事,需要迫不及待让这个孕育很久的孩子赶紧降生。

我问他,是什么故事。他眯眯眼说,这个保密,因为伟大作品的问世,都需要有个漫长的而低调的前奏曲,要不然哪来最后的震撼。

我白了他一眼,然后笑嘻嘻地问他:“一个月后我就要外地读书,你可不可以去车站送我。”

赵晓峰的回应却有些平淡:“我每天都要收银,不一定请得了假。”

我很失落,我满以为他会立刻答应,就算是一个普通朋友,也不应该这样轻描淡写的不放在心上呀。

有些赌气的,我在最后的一个月,再没有去书店了。期间还收到几次阿信的问候电话,问我最近怎么不来了。我岔开话题问,峰哥在干什么。

阿信告诉我,峰哥又在那里比比划划写文章了。

我说了句,你帮忙告诉峰哥,我火车时间是8月30日早上八点二十分,然后挂了电话。

离开小城的那天,天空飘着绵绵的秋雨,天气也骤然转凉,如同我此刻无处安放的阴郁心情。

在小城的火车站,我东张西望,希望看见赵晓峰脚踏七彩云从天而降,可惜直到火车缓缓驶出站台,也没有任何奇迹发生。

对于一个心高气傲的十八岁姑娘,如果意识到自己只是在卑微的喜欢一个人这个事实,其实是非常伤自尊的。所以,大一开学之后的第三个月,我答应了一个学长的追求,急吼吼想把心底的委屈和恶气全部排尽。

学长很殷勤很体贴,可我一直无法入戏。

春节回家的第一天,我不自觉地又走到了新华书店的门口,却徘徊着不敢进去,只是踮起脚伸着脑袋像一只窥探的小猫。当我发现书店里的收银员已经换掉,赵晓峰不见踪影后,我没了顾忌地直接闯进去。

阿信惊喜的从边上窜出来,叫出了声:“春兰,你来了,好久不见。”

我疑惑地问他:“峰哥怎么不在店里?”

阿信回答:“他前不久刚刚辞职了,说是在上海有了一个杂志社邀请他去写专栏了。”

我很失望地立刻转身准备离开。阿信突然说:“上次你离开的时候,见到峰哥了没有?”

我诧异的说:“哪次?”

“就是你去念大学的那次啊,峰哥在好几天前就拜托我帮忙在那天顶一下他的班,并且他回来后还请我吃了一顿饭呢。”

我像又活了过来,抓着阿信急切地问:“那你知道他联系方式吗?”

阿信为难的抓抓头说:“哎呀,忘记问了,还真不知道呢。”

那天的情绪像坐上了过山车,跌宕起伏,不过最后还是以我低迷失落的心情结束。

回家后我问老妈:“赵晓峰的家还记得在哪里吗?”

老妈说;“听说赵家最近刚搬了家,去了省城,我也不知道具体搬到哪里去了,你这娃,怎么突然问起他们家了。”

我没有回答,而是走进卧室狠狠关上了门。

十九岁,赵晓峰在我的世界里消失了,毫无征兆,却也有迹可循,因为我和他本就一直在不同的岔路上,渐行渐远。

07

春节后,我回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学长提了分手,有点迫切,就好像得到了冥冥之中的召唤,我需要尽快把自己固封在一场似乎没有尽头的等待里。

我像戈多一样,等得很虔诚。

不过当等待的时间足够长的时候,会让自己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忍不住问,这场等待的意义在哪。

四年长不长?很长,长到我从一个齐耳短发的少女变成长发齐腰的女青。

我在等待的龟壳里日复一日,而外面的世界也已天翻地覆,比如当年只是听说的QQ小企鹅,早已成了人手一个的标配,手机也不再仅仅用来打电话。

临近毕业的某一天,我在手机的QQ里,看见小学群的邀请通知。我欣喜的点了同意,然后在群里到处问,赵晓峰在不在里面?

群里的人,都说不知道。建群的老班长说,赵晓峰的确不在这里,但我会想办法尽快联络到,让我们当年的六年一班早日团聚。

我的心里又燃起了希望,并且把毕业后的工作城市选在了上海。

父母一开始很是反对,不放心我一个女孩子就这样远走他乡。他们一直觉得回到省城找份安稳的工作然后结婚生娃,才是我政治正确的一条明路。可是我仍旧在打包完所有行李后,踏上了南上的火车。

那天我从火车站下来的时候,看见硕大的“上海”两个字的时候,很想豪情万丈地大喊:“上海,我来找你了”。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喃喃自语:“赵晓峰,你在哪里。”

也对,大上海才不是我的目标,我要找回的是上海滩的峰哥。

一个月过去了,小学群里依旧毫无动静,我只好一边找工作,一边期待好消息。

待在上海的第三个月,已经是初秋了。有天我从一家公司面试出来后,在街道旁边的报亭里买了一份杂志,用来打发接下来无所事事的下午。

杂志的风格还比较对我胃口,我看得津津有味。突然我在新的一页,被一篇文章的题目吸引了:《写给那个叫春兰的姑娘》

文章讲述一个男孩暗恋一个叫春兰的姑娘却不敢告白的故事。故事以男孩跟春兰一起探险为开头,以女孩离家求学,男孩躲在站台偷偷送别为结尾。

这是个悲伤而忧郁的爱情故事,但是我却想要尖叫。

因为翻到末尾,我看到作者署名叫峰哥,专栏作家。

我翻到杂志的最后,看到了杂志社电话,也看到赵晓峰的名字在副编那一栏里。

不过我没有立刻打电话过去,而是抄下了杂志社的地址。赵晓峰是我需要小心翼翼靠近的猎物,在抓住他之前,我可不想吓跑他。

杂志社在有点远的浦东,我倒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地铁才到,而杂志社就在地铁口附近的办公楼。

脚下的电梯在稳稳的上升,我的心却在经历八级地震。

一推开门,前台就抬头问我:“有什么事?”

我说:“我要应聘。”

前台小姐迷茫地自问自答:“今天约人了吗?今天我没有约人啊。”

我说:“你可以问下赵晓峰,是否需要招聘一个叫春兰的女孩。”

前台半信半疑地走到里面的一间办公室。不一会,我看见穿着灰色衬衫的赵晓峰推门而出,东张西望。

“你好啊,赵晓峰。”

眼前的男人,下巴已经有了点隐隐的胡茬,但是还是一眼能看出,他就是当年的峰哥,毋庸置疑。

赵晓峰像被人点了穴位般,站在那里无法动弹,而我憋着巨大的欢喜快要窒息。

08

一走出杂志社的大门,我一拳打在赵晓峰的胸口,看似霸道,力道却很柔弱,我终究下不了狠手。赵晓峰假装吃痛的弯下腰,配合我的动作。

还好,时隔多年,我们依旧可以打打闹闹却不尴尬。

可是下一秒,我却捂着嘴巴,转过身任眼泪汹涌而出。我想说的话很多,可是没有一个词能够蹦出来,或许真正的欢喜和悲伤只能无言以对。

赵晓峰静静张开双手把我环在了臂膀里,并没有问我可不可以,仿佛我们都在等待这一刻。

秋天的风把赵晓峰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吹进了我的鼻子,我忍不住贪婪地呼吸。赵晓峰抚摸着我的头发,一遍又一遍。

“乖,不要再哭了,你怎么一个人偷偷跑来上海?”

“你说呢,明知故问。”

“哎,你这个傻瓜。”

赵晓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当年,你为什么去了火车站,还不肯现身?”

“因为我自卑,你这么优秀,上了这么好的大学,而我只是个又穷又笨的小子,配不上你。”

“那么你现在觉得配得上了吗?”

“其实这么几年我也想明白了,没有什么所谓配不配得上了。我既然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奋不顾身,为什么就不能为了自己的爱情勇敢一次。其实即使你今天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也决定了,这个十一就回去找你,不计一切代价找到你。”

我在这句话里,眼泪再次决堤。我终于明白这么多年的等待,意义在哪里。

因为爱情也是,念念不忘,才有回响。

幽静的小路上,我挽着赵晓峰的胳膊,一直往前走着,一直不停地说着,仿佛要把当年我们失散的岁月和脚步全部补回来。

爱河汹涌,我们需要用余生去相依为命。无所不能的神啊,我会一直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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