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我心》-4

2018-09-05  本文已影响67人  蔷薇的书房

人吃车

写作、生活和心灵是一体的,不可分割。写作时不要问为什么,不要想这是否是写作的好题材,或者我们应不应当谈这个之类的问题,应该百无禁忌,无所羁绊。
如果你的思想空间足够大,能够任凭别人吃汽车,那么你也能把蚂蚁看成大象,把男人看成女人。

隐喻:隐喻来自和注重逻辑的知性脑袋截然不同的地方,它来自英勇无畏之处,敢于摆脱我们先入为主的成见充分对外开放,因而看得出蚂蚁和大象之间的相同点。从逻辑上讲,蚂蚁和大象谁都能分得清楚,而且它们一点也不相像,但隐喻是讲:蚂蚁就是大象。
不要想着“我得在文章中写几个隐喻,这样才有文学意味”,隐喻是无法勉强得来的。别促使你的心做任何事,只要撇开成见,记录下你脑中源源不绝的思绪就行了。

写作不是麦当劳汉堡

写作并不是麦当劳汉堡,写作必须慢火细炖。而且开头时你根本说不准烧出来的会是烤肉,还是一块羊排。

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写作兴趣大发,很想写点东西,但一打开稿纸便无法将心里的感受化为纸上的字句。那是因为在写之前,对于想说什么已存有定见。你想要坐来讲件事情,可你首先必须从内心深处将这想法表达出来,使它跃然纸上。
写作时,把一切都放开,设法用简单的文字起个简单的头,表达内心深处的东西。下笔时不要只带着理性和想法,而应该用你的全身心去写。
而且写作是需要作很多练习的,内心有想要表达的东西时,别管语法句型理性,想说什么就先写下什么,因为你也不知道写到最后,它将走向何方。

迷恋

作家到头来免不了都在写他们迷恋的事物,是那些他们无法抛开、无法忘怀的事物;是他们藏在身体里面,等着要倾吐的故事。

迷恋是很有威力的,学会驾驭那股威力。如果写作变成你迷恋的事,动手去写就行了,不要光想不做。

原创的细节

在你的写作中采用原创的细节:你可以将你在纽约光顾过的一个酒馆的斜窗、旋转着的广告牌、红色高脚椅,统统搬进一则发生在不同时空背景的短篇小说里。虽说人的想象力足可移植细节,然而运用你确实知晓,而且亲眼看过的细节,会让你笔下的文字更真实可靠,从而奠定扎实的基础。

留心周遭的细节,但自我意识不要太强。放轻松,以开放的心情活在当下,你会自然而然地融入所处的环境,稍后当你伏案写作时,自会忆起当时的种种细节。

细节的力量

生活中的种种细节都值得一记,这是作家们握笔写作时必须写下的。

我们生活过,我们的片刻都是重要的。作家的责任便在于此:去传播缔造历史的细节,去在意欧瓦托纳那家咖啡馆的橘红色雅座。
作家必须肯定生活中的一切——关于我们的种种事实:超重若干公斤;屋外灰扑扑、冷飕飕的街道;玻璃橱柜里的圣诞金葱彩带……。我们必须成为能接受事物本色的写作人,要能喜爱细节,肯定细节。

烤一个蛋糕

写作时,你准备好所有的材料,亦即你生活里的种种细节。不过光是把细节列表并不够,你得添加你的热力和心的能量,你必须成为一个有着爱憎细节的人,让这些细节成为你身体的延伸。就像烤一个蛋糕,你将糖、面粉、蛋和牛奶等材料混合后只能得到一碗黏稠的东西,你得把它放进烤箱里加热烘烤,才能将之转化为蛋糕。

关心周遭的事物,让你的整个身子都去抚触你正在描写的那条河流。当你深入其中时,就不会有个抽离开来的你。写作就当如此:让写作来完成写作,让你自己消失,你只是在记录涓涓流过你身体的思绪而已。

感受不是光喊两声“好棒,好棒”,没错,是很棒,但是到底有多棒呢?你得让我们明白滋味空间如何。换句话说,讲出细节,它们构成写作的基本单位

如果铺陈了细节,你便能更妥善地传达你的狂喜或悲痛。


细节是构成写作的基本单位,但平时似乎没怎么描写过细节,我喜欢下厨,今天的作业就试着写写有关下厨做饭菜的细节吧。

藏在菜市场里的希望

前段时间有句话很流行,说不努力的女人就只有两种结果:穿不完的地摊货和逛不完的菜市场。

地摊货可能是真的没什么好东西,但菜市场有什么不好的?我就很喜欢逛菜市场呀。

早早的去到菜市场,还没进场呢,就会听到一片热闹的声音。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互相打趣的说笑声,还混杂着刀起刀落砍上几块排骨的咚咚声,嘈杂但热情的声音高低起伏着,让人感觉到菜市场里无论卖菜的还是买菜的人,对这新的一天,都满怀希望。

逛菜市场其实是很有意思的呢。

蔬菜区里,每个摊位上的菜,都被摊主摆放得整整齐齐。紫色的茄子白色的萝卜,红色的番茄黄色的玉米,还有深浅不一的绿色,那是各种青菜鲜脆欲滴的等着人们将它们带回家。

肉食区里最热闹,基本每一家都有两个人,一个负责称重算价钱,一个负责切砍剁烧。那个负责切砍剁烧的一般都是汉子,忙得头也不抬,偶尔抬高手臂用T恤的短袖口擦擦汗。我常去的那个肉食摊位也是一男一女,男的会偶尔瞄一眼旁边正忙活着的女子,不说话但憨憨的笑。人家是一对幸福的夫妻呢。别看人家虎背熊腰粗人一个哦,切的肉片薄而匀,或砍或剁的骨头也是片刻间变成差不多同样的小块,需要烧一下的就更不用说了,拿起喷火枪很快就处理掉肉皮上残留的难以去掉的细小绒毛。

水产区的通道虽然都会比湿滑,但看到那游来游去活蹦乱跳的各种鱼类,大家都很自然的放慢脚步,慢慢走慢慢看。这里的摊主们和肉食区里一样,一个摊位两个人,抓鱼的动作又快又准,你说要这条他绝不会抓错另一条,杀鱼的唰唰唰的几下就鱼鳞内脏全部去除得干干净净。

我通常都是从一楼的肉类和水产区走过去,但不着急买,一般肉类和水产都是很新鲜的,不用怎么挑选想吃什么直接买就好了。

走到另一头再上楼梯到二楼去,二楼是蔬菜区和干货类,干货类的东西一段时间买一次就好了,不是很经常去。我买蔬菜有个习惯,就是看到什么最新鲜就买什么。小家庭也买不了许多,一般也就买两三种不同颜色的菜回去,我喜欢做好看好吃还营养均衡的菜肴,我做着开心家人们吃得也健康。

回到一楼买肉类就简单了,买点排骨或龙骨回去可以煲个汤,顺便带点儿肉做配菜。水产买得多一点,或鱼或虾或贝类,简单易做而且我和家人们都爱吃。

我喜欢菜市场里人声鼎沸的热闹喧杂,也喜欢菜市里各种新鲜的食物可供自己和家人们选择。更重要的是,在市场里的喧闹声中,有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努力和希望;在认真挑选食物原材料的过程里,有对家庭满满的爱。


原本准备写的题目是:藏在厨房里的幸福。本来是想写写我做饭的过程,从买菜写起。爱下厨的人基本也都是爱亲自去买菜的吧,又想起自己也挺喜欢买菜的,就这样写着写着发现,菜市场的细节也已经够多了。描写的过程像是在脑中重复了一遍我去买菜的过程,挺好的。平时也没有专门去观察什么,但那些生活中的点滴印象还是存在于脑海中,如果没有写下来,以后换一个环境可能也就会忘了当下的这些点滴。这应该也是写作记录生活的一个妙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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