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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的“蚊子血”与“朱砂痣”

2016-02-04  本文已影响730人  艾轩_芳袭

        众所周知,一代文豪林语堂一生认认真真地爱过三个女人:初恋情人赖柏英;爱得死去活来、而又难成眷属的泉州女子陈锦端;终生伴侣廖翠凤。他与陈锦端的爱情悲剧始末,则知之者不多。

       特意搜文字来读。事关林语堂与妻子廖翠凤以及旧情人陈锦端之间的感情故事。

       回到1912年,林语堂去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他在这儿认识了陈锦端,两人陷入热恋。陈锦端是林语堂同学的妹妹,用他的话说,她生得确是其美无比。

        陈锦端出身名门,而林语堂不过是教会牧师的儿子,门不当户不对,陈父看不上他。陈父对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又漂亮,如果愿意,他可做媒。这廖家二小姐就是廖翠凤。林家父母倒很满意陈父的提议,要林语堂去廖家提亲。廖翠凤对林语堂的才气早有耳闻,又见他相貌俊朗,十分欢喜,她愿嫁他为妻。

        陈锦端得知这消息,拒绝了父亲为她觅寻的富家子弟,孑然一身远渡重洋去美国留学。

        历史只简短记载,陈锦端留学归国后,多年不婚,一直单身独居。直到32岁那年,她才与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长居厦门,终生未育,只是抱养了一对儿女。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有一次,陈锦端的嫂子去香港探望暮年久病缠身的林语堂,当听说陈锦端还住在厦门时,他双手硬撑着轮椅的扶手要站起来,高兴地说: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他的妻子廖翠凤虽然素知他对陈锦端一往情深,但也忍不住说:语堂!不要发疯,你不能走路,怎么还想去厦门?想想也是,他颓然坐在轮椅上,喟然长叹。

        故事读到这里。同为一个女人,心中不免百感交集。

        不得不说,廖翠凤是伟大的。毕竟并不是所有为人妻者都能允许自己的丈夫数年如一日的心里挂着另外一个女人。所以,真正的爱必然伴随着心甘情愿的妥协与牺牲。爱得多了,就不会那么计较尊严得失。

       廖翠凤也是聪明的。她知道嫉妒和吵闹不能解决问题。因此,她说服自己接纳这个事实,亦从不忌讳在儿女面前提起。林语堂的二女儿林太乙曾这样说起陈锦端:“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宽容的廖翠凤甚至还愿意与丈夫的“旧情人”做朋友。在林语堂一家与陈锦端共同居住在上海的那段日子,廖翠凤会经常邀请陈锦端来家里作客,林太乙那时只有四五岁,却对陈锦端的来访留了印象。她后来也写道:“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

       太多事情,时间够了,日子久了,自然水到渠成。纵使情深,即便相思,也抵不过相濡以沫的那份依赖。正如林语堂所言:“婚姻就像穿鞋,穿的日子久了,自然就合脚了。”廖翠凤也许并不是林语堂最欢喜的,可却是最适合的。

       相对而言,林语堂活得可算有滋有味。一边享受着婚姻的温暖,一边回味着情人的温存。林语堂究竟爱廖翠凤么?是的,他当然爱廖翠凤。但爱也有程度之分,形式之异。总觉得,真正爱一个人一定会注重对方的情绪,有可能带来伤害的话不说,有可能造成误会的事不做。而林语堂,在廖翠凤以及家人朋友面前完全不懂得掩饰对旧情人的爱慕之心。他又可曾考虑过他的妻子廖翠凤在人前人后的内心感受?

       那么,林语堂是否更爱陈锦端呢?看上去像。不惜挑战妻子的尊严,也要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可正是这样一位痴情郎,只因为陈锦端家庭的反对,几乎没为这段感情做任何努力,便与其他女人定下了婚约。对此,林语堂的解释是:“在那种时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我不能亲历林语堂口中的“那个年代”,我只想说,从始至终,林语堂或许更爱的是他自己。

       反而,在这段感情中被迫放弃的陈锦端,更愿意遵从内心的渴望。即便登门求亲者踏破了门槛,她依旧一次又一次把他人拒之门外,一直单身独居至32岁。后与厦门大学教授方锡畴结婚,终生未育。

       其实,太多时候,你很难说清楚,在一段感情中谁比谁失去得更多。看似轻描淡写的,实则波涛汹涌。看似惊涛骇浪的,实则无关痛痒。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么一段话: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陈锦端便是林语堂心口上的朱砂痣,而廖翠凤则是墙上的那一抹蚊子血。各自悲哀,各自美丽。

        太多时候,生活往往比剧本精彩得多。

        无论结局如何,我更愿意相信,遇见的人、走过的路、读过的书、经历的事,没有一件是平白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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