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懒妻/周建军
妻很懒,但懒得狡猾,懒得聪明,懒得名正言顺。属于那种深藏懒而不露中的高手中的高手。
在准备结婚之前,妻伪装成了一个勤劳的大家闺秀,善良的名门淑女。
对我的关心照顾,那绝对称得上无微不至,一天到晚眼睛盯着我的一举一动,从不放弃投我所好、讨我欢心的机会。
怎么说呢?有事例为证:
我只要一脱皮鞋,她一准会拿去擦个光亮如新。未了,还不忘吹吹鞋底儿的灰。
我有个饭回饮茶的习惯,只要我放下碗筷,不管自己吃完没吃完,她都会跟着放下碗筷,会为我沏上一壶我最爱喝的信阳毛尖茶。
临走,还在我胸脯上拍的山响,并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白河水不干,哥们儿饭后这杯茶就断不了。
结果可想而知,在她强烈的炮火狂轰乱炸之下,不消一年光景,我便丟盔弃甲,不战而降,成了她的如意郎君。
老母亲在一旁,笑着直摇头,一句话也不说。当时我还有些莫名其妙。
现在想来,姜,还是老的辣呀!不服不行!
婚后,妻就如同孙猴子的脸——说变就变,言行也一改初衷。说,她不愿意充当家庭主妇的角色……
还说……在无奈之下,我反倒做了她忠实的仆人。
你说……
正验证了家乡那句先辈们传下来的百试不爽的经典对联。
上朕:婚前从奴隶到将军。
下朕:婚后从将军到奴隶。
横批:一夜之间。
啥叫经典?这就是!
一日,我做好饭菜,左等右等,迟迟不见妻的影子,就骑上摩托去迎她。
一路上,我东张西望地,生怕万一错过了骑电动车的妻。一直骑到她单位旁边的一家水果店前。
不料,大老远就听到妻的大嗓门,正眉飞色舞地向女同事传授她的偷懒秘诀:
“下班迟半小时回家,就不用做饭,不信你到我家看看,我老公一准儿早已把饭菜做好了……”
难怪单位与家之间的二十分钟路程,妻每天都要用五十分钟才能走完。
妻的那些女同事看见我过来了,都不约而同地闭上了嘴,有的还不时地朝妻伸舌头,挤眉弄眼, 可妻仍在那儿口若悬河地侃……
妻一看转眼间人都跑光了,才觉得有些不对劲,转过身一看。
我正脸色铁青地杵在那儿一动不动,妻的脸也变了颜色,温柔不足,肉麻有余,娇滴滴的屁股往摩托后座上一扭:
饭做好了打个电话就行了,还用亲自来接我!
临走,还不忘朝水果店老板娘来个飞吻:
电动车放你这儿了,明早让我老公送我!
唉!啥也不说了——
自此,我才发现了妻长期以来屡屡得逞的阴谋诡计。并对她的偷懒行径三番五次地深表不满,也曾不止一次地表示强烈抗议。
而妻则振振有词:“谈恋爱时,你享受了我一年的贵宾式服务;结婚了,就该我享受你的无缝对接服务了。”
“用一年的享受换取后半生的当牛做马,我也太亏了吧!”
妻小眼儿一白:“如果让我天天洗衣做饭,忙东忙西的,很快就会变成黄脸婆的。我变老了,你还会爱我!”
我针锋相对地反驳妻:“那你就忍心看着我变成黄脸公!”
妻一本正经地扬起了高腔:“男人嘛,老点才显得成熟、稳重,让女人放心,讨女人欢心。”
妻的表白深深触动了我:原来妻的偷懒是为了爱我呀!我还能与她计较什么呢?
从此,妻每天下班后不是躺在床上玩手机,玩得不亦乐乎。
就是坐在客厅,大腿跷到茶几上,小腿放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嗑瓜籽。
一会儿“老公,我饿了”;一会儿“老公,我渴了”;一会儿“老公,我闻到菜香了”……
而我呢?每天围着妻跑前忙后,鞍前马后,并且乐此不疲。
为此,老母亲经常背着妻,狠点我脑门儿:我咋生了你这个贱骨头,伺候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