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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产都给了儿子,让女儿养老,女儿可以不养吗?

2023-09-28  本文已影响0人  河南妞

父母一旦上了年龄,养老问题就提上了日程。独生子女家庭基本没有争议,而多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往往矛盾多多,主要的问题是做父母的不公平:财产给儿子,养老找女儿。

那么女儿可以不养吗?恐怕不行!但事情也不是绝对的,各有应对方式。

01

张宏志和老伴都是铁路部门的职工,有一个女儿张云和一个儿子张强。那时候计划生育政策紧张,为了要儿子,夫妻两个就把女儿送到乡下的父母家寄养,儿子出生后享受到了独生待遇。

张云从小就特别聪慧,学习上根本不用爷爷奶奶操心,小学和初中都一直名列前茅。小学毕业张云考上了重点初中,在中考中脱颖而出,被当地的一所中师录取,户口也从农村迁到了学校。

三年后张云顺利毕业,被分到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后来工作中因成绩突出被调到了公社重点初中任教。

工作的第4年,经同事介绍,张云认识了在教育局工作的小伙子马俊,交往一段时间和马俊步入婚姻殿堂,工作也被调到县城附近的学校,自此张云的生活总算安定下来了。

张强从小受到父母的疼爱,甚至是溺爱,任性,学习也不怎么样,初中毕业只好读了铁路技校。为了给儿子腾位置,妈妈提前两年退休,张强正式入职铁路部门工作。

儿子大了,工作几年之后,婚事提上了日程。张宏志夫妇拿出所有积蓄,给儿子全款购买了一套110平米的婚房,儿子顺利成婚。

后来随着城市规划兴起,张宏志夫妇的老房子也在拆迁之列,置换比例为1:1.4,他们的房子换成了一套80平和一套60平的两套房子。为避免以后过户麻烦,张宏志直接把两套房子都登记在了儿子名下。

当时张宏志讲得明明白白:一套小房子自己住;一套大房子给孙子当婚房。

岁月不饶人,张宏志夫妇养大儿子成家立业,又帮助儿子带大了孙子,本该颐养天年的时候,张宏志的老伴却患上了肺癌。尽管做了手术,化疗、放疗系统救治,但是4年之后,癌细胞转移,张宏志的老伴还是离开了。

没有了老伴的陪伴,张宏志一下子感到孤单,儿子、儿媳还在上班,虽然把张宏志接到了家里赡养,但是陪伴的时间有限。

这个时候张宏志想到了女儿张云,在他的认知里:“张云已经办理退休,刚好有时间照顾自己。”

可是张云的态度非常明显:“你可以去法院告我不履行赡养义务,要知道你有退休工资,现在又没有丧失自由行动的能力,法院也不会判我出赡养费的。”

张宏志做梦也没有想到女儿张云是这样的态度,无可奈何之际只好打消了找女儿养老的打算。

02

王淑珍和老伴都是城郊蔬菜队的农民,养育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种菜卖菜是个辛苦的活,而且季节性很强,几乎天天都要赶集卖菜。

女儿从小就特别懂事,学着做饭照顾弟弟,王淑珍和丈夫回家能有一口热饭,逢人便夸奖女儿懂事。

儿子只比女儿小两岁,却是王淑珍夫妇的命根,在他们的认知里,女儿早晚要嫁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了,而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后继人。

女儿初中刚毕业就随着姐妹们到外地打工,尽管儿子学习不怎么样,王淑珍还是对儿子抱很高的希望。儿子高考只考取了大专院校,学习物流管理,但是在王淑珍的眼里,儿子就是最棒的。

可是对女儿的态度却是大相径庭,刚开始要求女儿的工资除了零花,都要寄回家,美其名曰:“给你存着当嫁妆。”

后来女儿发现自己的存款都花在了弟弟身上,便告诉王淑珍:“妈,现在工厂效益不好,工资很低,刚够我自己开销。”

当时王淑珍的想法就是:“只要不问我们要钱就行。”

女儿在打工的时候遇到了本地的男孩,彼此感觉不错,没有通知父母,便和男孩在他的家乡举行了婚礼。不是女儿不想带男孩回家,而是担心妈妈要高额的彩礼,还不让带回去。

婆婆家明事理,早早就给儿子准备好了婚房,小夫妻用自己的积蓄装修了房子,还购买了电器,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而王淑珍这边拿出积蓄给儿子在城里购买了婚房,也顺利成婚。

没多久,城市规划到郊区,王淑珍家的土地也在征收范围,赔了两套房子,老房子换成了30万现金。

在王淑珍的认知里,以后家产都是儿子的,房子到手就把房本写成了儿子的名字,一套自己住,一套让儿子出租。

到手的30万现金,本来王淑珍和老伴想和大多数同乡一样补交养老金,可是儿子给他们洗脑:“交那么多钱,每个月才能领几百块,不合算。再说你们还有我这个儿子,我给你们养老。”

听从儿子的建议,王淑珍夫妇就把30万给儿子换了一辆新车,老夫妇面上也有光。

老两口在市里当环卫工人,虽然收入不高,涵盖老夫妇的基本生活绰绰有余。

这种日子慢悠悠过了几年,王淑珍老夫妻再也没有出工的能力了,仅有的存款也很快见底,不得已只好找儿子要生活费。刚开始儿子还没有觉得怎么样,但是久而久之,感觉到了经济压力。

再要钱的时候,儿子就不耐烦了:“你们不止我一个孩子,还有我姐呢,平分养老。”

可是王淑珍的女儿也不理他们。

“不赡养老人,告她。”儿子给王淑珍出主意。

告有什么用?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女儿天天回来照顾老人吧!再说女儿也不说不养老,只是条件有限,每个月也只能给300元零花钱。

好多老年人晚景凄凉,不是他们没有钱,而是对待儿子和女儿不公平——把财产都给了儿子,养老要求女儿平摊!

从法律的角度看,女儿有养老的义务。不过父母有经济能力的,大概率不会强制女儿出钱养老的。即便父母没有经济能力,既然父母不能公平对待儿子和女儿,女儿顶多给一点点养老费,未必会亲自照顾。

最后受苦的还是父母,谁让他们不公平对待自己的子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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