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服世界

礼仪之邦,冠服制度

2019-10-22  本文已影响0人  松墨初香

中国服制度的初步建立,大约在夏商以后,到了周代才逐步完善。西周的社会生产力,比之商代有长足的进步。

据《周礼》记载:西周初年,在纺织、炼漂、染色以至服装的制造,都设有专门机构。随着土地所有制的变化,西周的等级制度逐步确立,与这种等级制度相适应,遂产生了完整的冠服制度。

从此,贵贱有等,衣服有别,上自天子卿士,下及庶民百姓,服制各有等差。从这个时期的器铭文及《诗经》、《论语》等记载来看,周朝不仅有服饰制度,向还专门设“司服”一职,掌管服制的实施,安排帝王贵的穿着。

到了周代后期,奴隶社会日趋瓦解,封建社会逐渐形成。冠服制度又被纳入了“礼治“的范畴,成了礼仪的表现形式。

根据《周礼》的记载,当时把礼划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及嘉礼等五大类。俗称五礼。

所谓吉礼指的是祭祀的礼。诸如对上苍、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以至四方百物的祀典,都属于吉礼凶礼是指丧之礼。

帝王、诸侯的丧葬以及对天灾人祸的哀吊都属于凶礼。

军礼则在军事、军旅等场合所行之礼。如田猎、校阅狩、出帅等宾礼一般施行于诸候对上朝的朝见。各诸侯之间的聘问及会盟等场合。

嘉礼的内容比较复杂,举凡婚礼,冠礼,飨宴、立储等都属嘉礼。这些繁缛的礼仪规定了统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简、统冶阶级与通知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礼节界限。

与这种礼仪相适应,各规章度也随之而产生。衣冠服饰制度度就是根据这种需要,制定出来的。

诸如祭天地、亲庙,有祭祀之服;朝会之时有朝服;从戎有军服;婚姻嫁娶有婚服:服丧之时有凶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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