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合之众》的思考

2022-08-13  本文已影响0人  Sammuer

准确的说这本书还没看完,但是忍不住想写一点点读后感了。精读了一半,粗读了3/4,就目前的观感,觉得“群体”在书中是一个被诟病的词语,如同书名所说的“乌合之众”。

作者一直从一种批判的角度出发,指出并不断强调群体的非理性。具体在思维上就是集体无意识、易受暗示、逻辑推理能力差劲,在情绪上急躁冲动且易变、偏执专横又保守,在道德上表现出高表现欲的道德感和低责任意识的犯罪欲。之后便讨论了形成这种群体特征的原因,以及群体领袖管控群体的手段。最后是针对犯罪群体进行的一些论述,还没读完。

这本书首次出版于1895年,这是一个资本积累、殖民扩张、战争和革命斗争多发的时代,也是一个工业文明迅速发展、宗教信仰旁落、社会意识形态复杂多变的时代。作者的写书一样很局限于自己的时代,所以总能从中看到一些自认为正统的“殖民”观念和政治主张。

作者的举例实在过于空泛和不严谨,那种随意几乎就差把隔壁老王和张家二婶也拿出来当佐证了。而且以偏概全的地方非常多!逻辑推理基于自己的社会认知,这种认知在当时或许可以称之为广博,但在当下来看实在是狭隘的很!所以得到的结论也局限于时代——正如同他自己所说的,一个民族观念,生长于时代,也消失于时代。

但又能怎么办呢?他是第一个研究群体心理的,这种奠基性的存在,每个来到访的人免不了先来观瞻一番。勒庞能相对系统的分析群体特征,并以激进的方式指出群体的劣性,无疑是超脱于时代群体的无意识特征的。但也总觉得缺点什么。

群体也是由个人组成的,甚至在性格或者思维特征二者具有相似性。人本身也是非理性的,群体亦如是。人的性格随着年龄的增长日趋稳定,群体亦如是;个人的经验、观念可以遗传,群体的信念亦如是。但是脑子里的观念不同于实践过的经验,所以同样的错误需要被人一代又一代的重复。

群体为乌合之众,这种看法类似于“人性本恶”的观念。但人性善恶的观点辩驳却是很多的!比如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就对人性抱有了积极的看法。同样的,群体也并非皆为“乌合之众”,哪怕它确实是表现出集体无意识、受感性控制大于理性思考。

不妨用勒庞自己的观念去反驳他:勒庞自己创造了一个“乌合之众”的抽象词语,描绘了“乌合之众”的特征(构建幻觉),再用暗示的手段影响了一批读者,这些读者便成了以他思想为领导的组织群体(亦即新的“乌合之众”)。

这样一想,读他的书也不能轻易接受他的观点,要去反驳他从而避免成为“乌合之众”——可是即便是反驳他依旧落入了他构建的思维逻辑。因为,不认同的人,也是另外一个“乌合之众”,只不过持有同样的简单思维。

于是乎,一个成熟的读者,得是批判阅读的。赞同一部分,反对一部分,并且有自己的思想观点。可话又说回来,群体即便有上述特征,但也并非真正意义上为“乌合之众”。毕竟,个体自身也没好到哪去,不是吗?

更多时候,出于安全、归属的需要,人们还会逃避自由,加入群体。群体的特征,绝非勒庞所指出的这些劣性,它的存在自有它的长处。甚至因为社会生产加速,分工越发细化,群体变得像人体一样精细化,组织行动力变得高效。这样的管理智慧才是领袖真正需要掌握的;而勒庞指出的,是领袖需要避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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