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之一百七十七
二十七年
【经】
27.1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27.2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27.3 卫杀其大夫甯喜。
27.4 卫侯之弟鱄出奔晋。
27.5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27.6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传】
27.1 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使乌餘具车徒以受封。乌餘以众出,使诸侯伪效乌餘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
27.2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27.3 卫甯喜专,公患之。公孙免餘请杀之。公曰:“微甯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只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甯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餘复攻甯氏,杀甯喜及右宰穀,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鱄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诉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
公与免餘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甯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公固与之,受其半。以为少师。公使为卿,辞曰:“大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为卿。
27.4 宋向戌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孟。赵孟谋于诸大夫,韩宣子曰:“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灾也。将或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主矣。”晋人许之。如楚,楚亦许之。如齐,齐人难之。陈文子曰:“晋、楚许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齐人许之。告于秦,秦亦许之。皆告于小国,为会于宋。
五月甲辰,晋赵武至于宋。丙午,郑良霄至。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赵文子,叔向为介。司马置折俎,礼也。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戊申,叔孙豹、齐庆封、陈须无、卫石恶至。甲寅,晋荀盈从赵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于晋。丁卯,宋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于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谓向戌:“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也。”庚午,向戌复于赵孟。赵孟曰:“晋、楚、齐、秦,匹也,晋之不能于齐,犹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请于齐?”壬申,左师复言于子木,子木使驲(ri)谒诸王。王曰:“释齐、秦,他国请相见也。”秋七月戊寅,左师至。是夜也,赵孟及子皙盟,以齐言。庚辰,子木至自陈。陈孔奂、蔡公孙归生至。曹、许之大夫皆至。以藩为军。
晋、楚各处其偏。伯夙谓赵孟曰:“楚氛甚恶,惧难。”赵孟曰:“吾左还,入于宋,若我何?”辛巳,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诸侯之师,以为不信,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于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所以服诸侯也。”固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僭济之,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
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子木问于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子木又语王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
晋荀盈遂如楚莅盟。
27.5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足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 赵孟曰:“床笫(zi)之言不逾阈(yu),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
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ren)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27.6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
向氏欲攻司城。左师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乐喜之谓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向戌之谓乎!”
27.7 齐崔杼生成及强而寡,娶东郭姜,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无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疾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无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强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无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嫳(pie)。卢蒲嫳曰:“彼,君之仇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他日又告。庆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
九月庚辰,崔成、崔强杀东郭偃、棠无咎于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强,而尽俘其家,其妻缢。嫳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至,则无归矣。乃缢。崔明夜辟诸大墓。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
27.8 楚薳罢如晋莅盟,晋将享之。将出,赋《既醉》。叔向曰:“薳氏之有后于楚国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荡将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养民,政其焉往?”
27.9 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
27.10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之过也,再失闰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