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热带》:我站在高处,看了看远方
1.
2006年7月18日,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以“尼罗”这个笔名在晋江上发表了她的第一部作品,这部作品的名字叫做《死于热带》。
她给自己晋江专栏所起的名字叫做“尼罗的梦境”,而这篇《死于热带》,便是她亲手编织出来的第一个梦境。
(图片截图于晋江文学城)
七年之后,也就是2011年,作者尼罗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道:
“那个《死于热带》的确是我的第一篇文,我那时是随便写的,当时虐文盛行,我就也写了一个。”
这篇随手写下的文后来被认为是尼罗的黑历史之一,很少被人提起,存在感极低,不过,我倒觉得这篇文挺有意思的,不妨拿出来做一番解读。就像贴吧一位同好所说的那样:
(图片截图于贴吧)
让尼罗后来声名鹊起的民国系列,其源头完全可以追溯到这篇小说。最初的梦,才最真实。
2.
《死于热带》一文使用的是第一人称,以主人公李贺宁的口吻来讲述整个故事。此文节奏很快,在开头就向读者介绍了事情的起因——李贺宁带着仆人爱德华从加拿大回国去继承舅舅的遗产,却遭到了舅舅的养子李贺良的侵犯与禁锢。李贺良对他觊觎已久,趁着养父因意外而去世,立即以极其粗暴的手段占有了他。
李贺良所觊觎的不过只是李贺宁的那张脸罢了,他想要禁锢住的也只是对方的身体。
李贺宁的模样生得很好,文中有一段对于他的长相的正面描写。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除了面容俊秀之外,他的身材也很好,修长苗条,一双大长腿笔直漂亮,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正因为有如此一副好皮囊,所以才遭到了李贺良的垂涎。
李贺宁为了摆脱李贺良的控住,不得不向身边唯一的亲信爱德华求救。爱德华倒是成功的带他逃离了李贺良,不想他却不过是从一座监狱转移到了另一座监狱而已——原来爱德华并不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人物,他的背景和心机远远超出了李贺宁的想象。
众所周知,尼罗喜欢写“神转折”,她的书常常会给人以出其不意之感,猜得到这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这种情况,原来不是后来才产生的,而是从一开始就有了的。
这个故事可谓一波三折,李贺宁刚越过一道重山,谁知前面还有一座峻岭。我觉得此文也是“神转折”,所以也不适合去过分剧透。
李贺宁被安德华带去了热带,他的生活仿佛又回到了原点。
后来,在一个艳阳天里,他终于爬上了阁楼顶部的小天台。
他站在高处,看了看远方。
那是他永远也抵达不了的地方。那座美丽的、安静的位于加拿大的小镇,他再也回不去了。
李贺宁最终还是死在了他最讨厌的热带雨林里,否则这篇小说的名字就不会叫做“死于热带”了。
(图片截图于原文相关段落)
对此结局,有读者如是评论道:
(图片截图于微博)
这样的结局对于李贺宁来说,其实已经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毕竟,没有比死亡更为轻松的解脱。
3.
我是在看完了尼罗的大部分作品之后才回过头去看了《死于热带》这篇旧文的,这篇文明显是作者的练笔之作,同她后来的作品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其风格和构思在同行中依然是十分出彩的。
在这篇文里,我找到了很多似曾相识的地方。
比如:在李贺良死了之后,李贺宁才发现原来自己对于这位哥哥其实是有感情的,只是那个时候他并未察觉到这种特殊的情感,而李贺良也不知道,那人已经没有机会知道这些了。《民国遗事1931》里的主人公荣祥也像他那样后知后觉,在易仲铭死后才发现自己其实是爱着对方的。
又比如:李贺宁是个弱者,李贺良和爱德华都把他当做了一个小玩意儿,他们迷恋和占有他的身体,却对他的情感和灵魂不屑一顾。这和《虞家兄弟》里冯希坤对待虞光延的态度简直如出一辙。
再比如:爱德华将李贺宁囚禁在屋子里,派了一个叫阿果的小男孩来照顾他,隔三差五地来看他一回。他不准李贺宁剪头发,这个情节让我想到了《捕风》里的林子森,他也找了一个叫阿南的小男孩来照顾叶雪山,也不准他剪头发。
另外,通过《死于热带》,我们也能看到尼罗是坚定的“主受派”,她的审美与爱好其实从未变过。李贺宁是诞生于尼罗笔下的第一个美人,他的长相属于尼罗明显偏爱的那种,而尼罗其他作品中的主角,无一例外都具有这种特质——肤白貌美,身材修长。
《死于热带》告诉我们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个梦境的复杂程度更胜于后来的《月淡如冰》,我认为它是非常值得一看的。
4.
《死于热带》是个悲剧,因为作者把主角给写死了,所以故事也就讲完了。有人说此文太虐,我大概是看虐文久了,身心俱已麻木,所以倒没啥感觉。
尼罗用4万多字写出了李贺宁短暂而悲凉的一生,文中已然埋下了伏笔,逻辑上也没有问题,这个故事,从头到尾,讲的其实是很完整的。
文笔方面,不算好,也不算差,但肯定不是某些人说的什么“小学生文笔”。
其实早在这篇小说问世不久之后,就已经有读者关注并推荐了它。果然,是金子就总会发光,发光了自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图片截图于晋江论坛)
尼罗真得很帅,是那种特立独行的帅,简直是帅呆了!我总觉得,她是有魔力的。她曾给自己画个一个图像,我特意找到它并收藏了起来。
(图片来自尼罗的新浪微博@写文的尼罗)
这部尼大早期的作品,谈不上惊艳,也说不上精致,可它依然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不过是一篇练笔之作,但透过它,已然能够看到写作之人的灵气与才华。
才气这种东西,总是藏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