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抄一首歌,月入几十万?“洗歌”正在摧毁中国音乐产业
2019-10-25 本文已影响0人
吉他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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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自卑,我承认我怕黑。” 9月底,一首名为《孤芳自赏》的歌曲凭借接地气的歌词和上口的旋律很快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走红。在抖音平台上,一位叫“井胧”的用户翻唱了这首歌后获得了高达344万的点赞数量,一些音乐号还将《蒙面唱将》的画面配上了《孤芳自赏》的曲子,让不少网友认为该歌曲曾在《蒙面唱将》上被翻唱。 与此同时,这首歌在音乐平台上的热度开始飙升。其中,《孤芳自赏》还登上了QQ音乐还曾获得了热门搜索第一名,在酷狗音乐也拥有2.2万的收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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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音乐产业的数字时代也随之到来,成为一名“音乐人”的门槛也变低了。曾经在唱片时代,想要成为一名音乐人或者歌手,首先要和唱片公司签约、发专辑,或参与唱片录制工作才可以称自己是“歌手”或者“音乐人”。
而如今,任何人都可以在音乐平台上传自己的歌曲,音乐平台的审核并不严格。即使无法在音乐平台发行作品,抖音这样的短视频平台对于背景音乐的审核要求也是极低。于是,很多人开始将他人音乐进行简单地更改、拼凑,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发行。 2016年,乐评人邓柯在微博上公开指出宋孟君的《一厘米的距离》抄袭了周杰伦的《夜曲》并且进行了刻意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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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一厘米的距离》收获了一波人气之后,宋孟君开启了自己的“洗歌”道路。2016年年底,宋孟君开始通过“蹭热点”的方式捕获流量,发行了《王者荣耀》、《安琪拉的魔法书》、《李白》、《中国有吴亦凡》、《嘻哈有中国》等歌曲。不知道的,还以为“王者荣耀”、《中国有嘻哈”这些大IP和宋孟君有过商业合作。
2017年,尝到流量甜头的宋孟君找到了之前唱片公司极韵文化的老板作为合伙人,理由是“如果你和我一起做公司,我就给你复制一千个宋孟君”。这里不得不佩服身为音乐人的宋孟君具备不错的商业头脑,选择致力于打造迎合市场需求的神曲确实是快速薅流量的好办法。但从歌名到歌曲内容全方位的“洗歌”,并以此为赚钱手段,就有点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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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如此明目张胆的抄袭背后,是维权成本和侵权成本的错位。我国有关歌曲抄袭的判定并没有统一标准,娱乐法律师赵智功曾在《一文彻底搞清楚音乐抄袭在法律层面是如何被判定的》的文章中提到:“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抄袭的长度,应当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
一般,法律层面会从四个方面进行考量:接触、实质性相似、显著性相似、推定抄袭。其中,实质性相似是最重要的考量环节,但需要依赖法官、专业音乐人和普通听众的主观判断。因此,要在法律层面举证一首歌抄袭了另一首歌曲难度较大,而现实维权的过程和效果更不尽人意。 比如,凤凰传奇的走红之作《月亮之上》就曾经陷入“抄袭门”。2006年《敖包相会》曲作者的女儿色日玛将《月亮之上》CD的销售者、制作者、出版者和词曲作者何沐阳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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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初向法院提交诉讼到最终宣判,一共历时两年,且赔偿金额仅有当初提出的十分之一,由此可见维权成本之高,侵权成本之低。这一现状,绝大多数音乐人在发现被抄袭后并不会采取法律措施,而歌曲抄袭者进而更加放肆地抄袭。 从听众角度来说,很多网友缺少保护原创的意识。在杨小壮的《我承认我自卑》的众多评论中,出现了“好听就行,不必在意版权”、“只要好听不收费我就赞”,而有这样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甚至有网友认为,维护国外的原作者是一种“崇洋媚外”,让人大跌眼镜。 而深挖“洗歌第一人”宋孟君背后的云猫文化,则可以对国内的“洗歌产业链”背后的利益链条管中窥豹了。
在其前公司极韵文化的支持下,宋孟君组建了公司云猫文化,并担任法人。根据自媒体”娱乐资本论“报道,该公司利用实时舆论热点监测系统,从写歌到上线最快仅需4小时。2017年,云猫文化人均产出近100首歌,月输出歌曲发行量30-60首歌曲。每首歌的成本在1万-30万之间,总版权收入已达上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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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模式能够迅速成功的背后,不乏资本和平台的助推。 根据企查查的股权透视图显示,极韵文化在云猫文化中占股51%,成为其控股公司,而极韵文化为北京华强致远科技有限公司(占股59.49%)的控股公司。再往后挖会发现,其背后的实际控制方是“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酷狗音乐。
换句话说,酷狗音乐间接实质性控股了云猫文化,以及齐鼓文化、汐音文化、通力时代等内容生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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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云猫文化”为代表的利益链条就水落石出了。云猫文化作为市场投机者截获了流量收益,平台一开始基于云猫文化带来的流量予以默认、扶持,后来甚至亲自下场投资,成为这些利用抄袭、拼凑、流水线作业的音乐公司的助推器和保护伞。
在利益共谋的基础上,洗歌产业链蒸蒸日上,平台流量各种亮眼,好一片皆大欢喜的繁荣景象。 但殊不知,作为大众接触音乐的重要媒介,在可以给用户推荐好音乐的情况下,音乐平台却贪图一时的利益,给这些垃圾流量生存空间,就等于强行给用户耳朵里倒垃圾,其实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
而某些自媒体的报道,对于这类洗歌公司的报道也仅限于猎奇的角度和心态,以客观报道之名行蹭热点之实,也遗憾地让媒介专业主义的专业精神和价值判断退在一旁。
在这一行业弊病中,多方的“以身不作则”与默许纵容,都在错误地引导听众甚至是行业从业者,让这些依靠抄袭发家的音乐公司有了极大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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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歌”正在摧毁中国音乐产业 音乐本是一门艺术,一首好歌,凝聚的是创作者的想象力。然而,在互联网的冲击下,音乐创作的高门槛被迅速拆解,原创底线被打破,固定的流程和套路将他们取而代之。
但当创作过程变成了工厂的流水线,其内涵和意义也不复存在。一首首歌曲和没有任何底线的“热转文章”毫无区别,仅为了捕获流量而生,成为了单纯的赚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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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流量成为评判音乐中占绝对性地位的因素,音乐创作的门槛也变低了,大量冒出的“音乐人”的音乐素质达不到基本标准。例如《离人愁》的作者李袁杰,在第二季《明日之子》中被华晨宇的基本乐理问题难住,也可以成名。宋孟君曾在一篇报道中透露出,公司一些超高人气的流量歌手可以月入10万。 而经过分析,音乐先声推断,杨小壮《孤芳自赏》的走红并不是一场意外,很有可能是一场有预谋的“推歌”。
据了解,《孤芳自赏》的制作人杨栋梁也是杨小壮音乐公司“乐巢文化”的老板。而早在2018年下半年,杨栋梁和宋孟君就合作了多首歌曲,例如《买买买买买》、《9421》、《还是很遗憾》、《零默契拍档》。而杨栋梁目前只不过是在复制这种套路,加入了歌曲流量争夺大战。
在这样的低成本成功模式面前,不断有人想要加入进来。据报道,仅在北京依靠这种套路生产歌曲的音乐公司就有50-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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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夸张地说,“洗歌”正在摧毁中国音乐产业。 在这个巨大的黑洞彻底让整个行业和听众的审美“烂掉”之前,我们呼吁:对于这样的“洗歌”音乐人甚至公司,全行业应该对他们施行零容忍的态度,共同维护一个纯净的音乐创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