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杨景媛开始反扑!给自媒体发律师函删稿,甚至闹到男生父母单位
如果说武汉大学的“图书馆风波”是一出悲剧,那杨景媛败诉后的“反扑”,简直就是一场荒诞剧的加演。
法律判决她输了,可她偏偏不认账,反而抄起“律师函”当盾牌、“举报信”当长矛,甚至把战火直接烧到了受害男生父母的单位门口——这哪是败诉后的反思?这分明是输不起的“全面战争”!
一纸法院判决书没能让她闭嘴,反而激起了她更疯狂的表演欲。这几天,互联网上流传着一个“猛料”:杨景媛已向至少17家自媒体发出律师函,要求删稿,理由是“侵犯名誉权”。
好家伙,报道法院公开判决的事实,居然成了“造谣”?照这个逻辑,是不是以后所有新闻都得先经当事人点头才能发?那还要舆论监督干什么?
发律师函本身不违法,但用它来压制基于事实的公共讨论,那就是赤裸裸的“以权压声”。这些自媒体报道的,可都是白纸黑字的法院判决:肖同学因湿疹抓痒,无性骚扰意图,杨景媛败诉。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她发函删稿,不是维权,是“遮羞”——试图用法律的外衣,掩盖自己道德的溃败。
更讽刺的是,她一边发函要求“尊重隐私”,一边却在社交平台高调炫耀“保研成功”“即将赴港读博”,甚至放话要“追杀”肖同学的升学路。这操作,堪称“双标”巅峰:我要曝光你,是正义;你曝光我,就是侵权!
如果说发律师函还算“常规操作”,那她向肖同学申请的高校发送举报信,就已越过底线。这不是维权,是精准打击。
你法院判我输?那我就让你读不了书!这种“输了官司,就毁你前途”的心态,哪里是法学硕士,分明是“黑道思维”。
而最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她竟找到肖同学父母的工作单位“反映情况”。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因为儿子被你诬告,你就上门去单位闹?这是施压,是恐吓,是赤裸裸的株连式报复。
古有“祸不及父母”,今有杨景媛“恩泽亲族”——只不过,她“泽”的是仇恨,不是恩惠。
这种行为,早已超出正常法律纠纷范畴,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骚扰他人正常生活”。若真有其事,相关部门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让受害者一家再承受二次伤害。
随着舆论发酵,杨景媛的“人设”开始层层崩塌。
网友扒出她的硕士论文《中印生育行为影响家庭暴力的经济学分析》,堪称“低级错误大合集”:虚构“2001年《离婚法》”、把“1949年”写成“1049年”、数据来源不明、逻辑混乱……如此论文竟能通过答辩并获保研资格,武汉大学的学术审核,是不是也该查一查?
更离谱的是,她社交平台上还留下“若法官判我输,我就自杀”的威胁言论,以及“想睡汤先生”等媚外争议内容。
高中时期更有“偷拍男厕所”的黑历史,与如今的诬告行为如出一辙。这哪是“一时冲动”?这是长期心理扭曲的必然爆发!
值得欣慰的是,香港浸会大学已对杨景媛展开调查。录取学生,不能只看成绩单,更要看“人品分”。一个败诉后仍疯狂报复、学术存疑、道德破产的人,是否适合进入高等学府深造?全世界都在看着。
目前,教育部官网已涌入大量举报信,要求彻查武大在事件中的责任:为何草率处分?为何包庇学术不端?为何纵容诬告者?这些问题,必须有个交代。
杨景媛案,早已不是简单的个人纠纷。她打着“女性维权”的旗号,行的是诬告陷害之实,最终让真正的性别平等事业蒙羞。真正的女权,是追求公平、反对歧视;而“极端女拳”,是滥用话语权、制造对立、甚至践踏法律。
社会对诬告的容忍度正在归零。从货拉拉案到武大事件,公众越来越清醒:正义不能被情绪绑架,法律必须保护无辜者。
希望香港浸会大学能守住底线,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彻查到底。
否则,今天杨景媛能用律师函堵住17家媒体的嘴,明天就可能有更多人效仿——到那时,真相,还有谁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