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三)一一再谈助人者与当事人的关系
2021-07-05 本文已影响0人
文如其人句句真
今天的我们,又在群里讨论了很久,每一次讨论都让我有新的体会和惑悟。今天,我个人的发言如下:
其实,说来说去,我感觉我又有了那个感受[呲牙][呲牙][呲牙],就是不必追求唯一正解。但是,我觉得大家之间的这种讨论太必要了,它可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可以看到自已以外的其他人不一样的思考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个差异性会给我们每个人带来启迪。
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在咨洵中还是在生活中,可能都有自己不能得心应手解决的问题,这个时候,不同的个体之间的这种差异性可能就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很好的突破口。
所以,我个人的想法,我会接纳大家的不同的观点,兼容并蓄,并在不同的情境中去灵活地运用它。
当然,查看大家的发言,我认为下面的这个发言让我看到了不一样视角:
1、当事人需要安全、理解的场景来疗愈。咨询师提供了这种可能性。咨询师作为来访者的同盟,理解、支持他,引导他看到不同的角度、可能性。去理解过去、接纳痛苦、整合好与坏,从而更好地应对生活和工作的挑战,增加愉悦和快乐、乃至幸福。
2、共情是基础,共情本身也是客观的。人的精神世界本身包含了主观、客观的以及两者的互动,所以是动态的、变化的。唯一不变的是以当事人的福祉为要务。
3、咨询师和当事人就是工作同盟,简单而纯粹。咨询师产生了任何超越这一界限的感受都要实时进行反省,保持高度灵敏的觉察。这一工作是咨询师除了理解和支持当事人的第二重要事情,甚至超越你采用的技术本身。否则咨询师会走偏,产生负面效果。那比不咨询还要差。这是我们作为初级咨询师尤其需要关注的。这也是我们走向专业的最重要因素。
把咨询师和当事人的关系界定为一种同盟关系,这个看法特别能为我所接受,它既能表达出咨洵师对当事人的理解、关怀和支持,又能淡化大家对双方平不平等的纠结,所以,我对这个表述是超级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