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误判心理学〈二〉20.尊重理由
尊重理由
“能不能告诉我”,爱丽斯怯怯地问,“你的猫为什么露齿而笑?”
“因为它是一只柴郡猫。”公爵夫人说。
——路易士·卡罗尔(英国数学家和作家,1832-1898 年,摘自《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人类具有追根究底的天性,有时候甚至会相信没有意义的理由。
在一个实验中,一位社会心理学家对排队等候使用复印机的人说 :“对不起,我有 5 页纸要复印。我可以先用下复印机吗?”几乎每个人都同意了她的要求。
提出要求时,如果同时给出理由,大多数人不会拒绝—— 即使并不理解这个理由或者它本身就是无理要求。但理由本身无关紧要,真正起作用的是阐述理由的方式。有时候, 即使没有充足的理由,仅仅 说出两个字“ 因为” 就足够了。 我们需要别人的解释,而“因为”即是解释原因的代名词。
卡尔·布劳恩(Carl Braun),CF 布劳恩工程公司的创始人,就深谙阐释原因之道,所以,查理·芒格 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他的故事 : 布劳恩给公司人员的交流制定了一套法则,即“5 个 W”—— 你们肯定知道这 5 个 W 分别代表什么,谁(who), 内 容(what)、 地 点(where)、 时 间(when) 和 原 因(why)。 布劳恩公司的员工写信或者传达要求时,必须阐明其中原 因(why),否则就“可能”被解雇。如果犯两次这样的错误, 那就“真的”被解雇了。
或许你会问,真的这么重要吗? 这要归于心理学法则。如果你的思考基于一系列解释原因的模型上进行,得出的答案可能更为清晰。同理,如果向别人阐明原因,他们就能更好地理解你,也更能了解这样做的重要性,从而执行度更高。即使不能理解,也偏向于认可你。
如果想增长处世智慧,就必须掌握这一刚性规则——与人交往时,不断地询问原因(why)。即使个中原因不点就明, 聪明的人也能一如既往地遵守这一“why”原则。
“为什么必须做? 而且非得这样做?” “因为我们一直是这样做的。”
公司不仅需要在行动时给出原因,也应该鼓励灵活性。 启发员工在行动时 小心谨慎,并从看似理所当然的情况发出疑问,思考它是否真的有利于公司发展。连续问三个为什么,恐怕第三个为什么才能直奔主题。
“对于我不理解的东西, 我怎么会使用呢?”
理解前因后果是学习中重要的因素。我们必须理解“为什么” 和“怎么样” ,才能更好地学习、记忆、组织和使用观点。死记硬背没有效果。如果不了解某个观点,我们就不会在实践中使用。长此以往地闲置下去,必然会忘记。此外,我们还需要 学习的动力,如果不了解学习的用途,就不会积主动地学。因为我们需要看到实用意义。
理解能力与发现模型能力密切相关——即发现事物、观点彼此之间的联系和作用的方式。知识可以在各个场合灵活贯通。
同那些抽象和枯燥的事物相比,人类大脑偏爱具体形象、 实用价值高的事物, 所以,我们特别擅长记住形象和空间的信息。在学习知识和模型的时候,辅以图片和简单生动的实际生活故事, 将会促进学习和消化。生活故事应当强化实用知识,提高知识运用的能力。
亚里士多德说 :“我们在实践中学习,边做边学。” 这句话同样表明,必须把学到的知识在不同的情况下操练。
我们还需要习得系统的框架,以便更好地激活和使用知识。查理·芒格说 :“只靠记忆中积累的一些知识片段,并试着反馈,是远远不够的。若不把这些事实利用网格状的理论组织起来,就起不到实在的作用。”
注意点
·不能提出让别人信服的理由,就不能达到说服的目的。有时我们低估了陈述理由的重要性。提出理据充足的原因,将更易于改变他人行为。 阐述原因, 才有助于别人理解行动的必要性、正确性以及需要达成的目标等 。
·当然,运用这一点并不是无往不胜。有时候,据理分析并不能让别人改变观点。用乔纳森·斯威夫特的话 说 :“如果一个人自己首先没有说服自己,别人再怎么劝说也无济于事。”亚里士多德说 :“有理有据的说服意味着教化, 而有些人是没法教化的。”有时不妨诉诸于情感,而非理性,因为感性的力量有时要大于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