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68)不争之德,用人之力

2022-02-01  本文已影响0人  晓云感恩自在

第六十八章 不争之德,用人之力

善为士者不武;

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

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

是谓用人之力,

是谓配天,古之极。

善于为将帅者不崇尚武力。

善于战斗者不轻易被人激怒。

善于胜敌者不与敌人正面争斗。

善于用人者对人谦下。

这就是不争之德,

这就是借用他人的力量,

这就是符合天道,是古代德的准则。

注释

[1]士:武士,将帅。

[2]不武:不崇尚武力。

[3]不与:不争,不正面冲突。

[4]配天:符合天道,符合自然之道。

[5]极:标准,准则。

本章进一步说明不争无为的道理。不争则无往而不胜,无为则无所不为,自己不出力,自然有人代为出力。这是符合天道的,也是高深的智慧。

真正能战斗的,不是盛气凌人、勇猛激进、怒气冲天的人,相反,是柔弱的,平和的,不与人正面冲突的,也不必自己出力的人。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最高明的战术就是心理战术,就是以德为术。心中守道,静观时机,故能待机而动;心中有道,故能得道多助,不必自己出力,从而战无不胜。

善于用人者,不是以强权制人、管人,而是充分尊重人、信任人、包容人,谦下待人,一视同仁,使之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做到人尽其才,才尽所用。上不费力,下不逆反。这样上下和谐,团队的战斗力无限。

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所以聪明人善于借力,拿来,为我所用。所谓集思广益,众志成城,集众之力,铸成不倒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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