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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 出轨未成年学生,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2024-02-24  本文已影响0人  重庆刑事黎律

近期网上爆了个大瓜,与教师违反师德有关,女教师 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学生。这个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涉事人员马某已被停职,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

女教师 出轨学生,首先从聊天的内容看,双方是自愿的,虽然学生未满18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已经不属于法律上的儿童,所以 女教师 的行为不构成猥亵儿童罪。法律规定,对已满14周岁的男子进行包括性交在内的猥亵行为,有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本罪要求行为人为了追求性刺激,实施了导致被害人具有性羞耻的行为。从聊天记录看, 女老师 也没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男学生, 女老师 的行为也就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双方自愿发生关系,没有以金钱、财物为媒介,更不属于卖淫嫖娼。

就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大概率没办法定性为违法犯罪,但会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相应处分。依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行为: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第六十条规定,教职工实施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撤销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这起事件都告诉我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刻不容缓,如何防止类似的事件今后不再发生,值得我们反思。学校本应该是一片净土,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是他们塑造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场所,任何有损师德、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都是对神圣的教育事业的玷污。对于严重违反教师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必须以零容忍,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教师队伍,营造教育行业良好生态,还学校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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