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继承法律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在继承顺序、被继承人财产的分配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代位继承与转继承进行比较,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
一、定义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制度。而转继承则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而引起的遗产转移给其他继承人的法律制度。
二、法律规定
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注意:《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的范围,规定被继承人的侄甥在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下也享有继承权。具有中国特色,同时也是考虑到农村实践中存在过继的情况)
转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没有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继承,转继承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
2.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无此要求。
3.性质不同。代位继承具有“替补性”,转继承具有“连续性”。
4.代位继承只发生一次继承,而转继承实质上是连续发生两次继承。
四、案例
1.甲和妻子乙育有两子丙、丁。丁娶妻戊,并育有一女己。2015年12月10日,丁因车祸去世。甲、乙共有财产现金600万元。甲于2017年3月20日离世,乙因伤心过度,于同年4月10日去世。乙去世时,甲的遗产尚未分割。此时己是何种继承?
2.张某名下有100万存款,只有一个儿子小张,一个女儿小李,小张有妻子小潘,儿子小甲,张某没有留下遗嘱。张某过世之后,小张和小李为张某操办丧事,由于伤心过度,小张在遗产分割之前突发心脏病死亡。此时小潘和小甲属于何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