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处女作小说:《兰贝斯的丽莎》

2021-12-13  本文已影响0人  秋沼芰荷

毛姆的处女作小说,名叫《兰贝斯的丽莎》,完成于1897年,毛姆时年23岁,正在圣托马斯医院实习做助产士。

《兰贝斯的丽莎》最初叫《一曲兰贝斯牧歌》,故事背景是毛姆学医时熟悉的贫民窟。他效仿了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左拉和莫泊桑,尤其是后者的叙事风格。(个人感觉,毛姆的短篇小说更有莫泊桑的风格,难怪他会被誉为“英国的莫泊桑”。)

毛姆在较晚一个版本的《兰贝斯的丽莎》的前言中写道:“我那时特别崇拜盖·德·莫泊桑……他在讲故事方面极具天赋——他不仅叙事清晰,并且总是直接又有效。”

清晰、直接、有效,这三个词用来形容《兰贝斯的丽莎》也很恰当,无论用哪个标准来衡量,这都是一部成功的虚构作品,作为处女作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写《兰贝斯的丽莎》时,毛姆解释道:“描述我在医院门诊部和做助产士期间遇到的那些人时,我既没有添枝加叶,也没有夸大其词……匮乏的想象力迫使我将所见所闻直截了当地记录下来。”(毛姆在《人生的枷锁》中也有非常详尽的有关贫民窟生活的场景。)

后来他断言,“《兰贝斯的丽莎》是让英国公众第一次有机会读到描述伦敦贫民窟生活的现实主义作品。”

毛姆对笔下的人物既怀有同情心,又冷静客观地对待,对他们的所作所为也不做任何道德评判: 他很明白,年轻的姑娘必须过得快活,因为未来无望,无非是辛苦地劳动,酗酒和家庭暴力是家常便饭。毛姆清楚地意识到贫穷的残酷以及乐观而短暂的青春无畏。同时,他深刻理解人对爱的渴望,以及性吸引势不可挡的力量。

《兰贝斯的丽莎》写在三个练习本上,写了六个月。毛姆把手稿交给审稿人昂温时附上一张典型的具有悲观主义色彩的纸条: “这是九天内发生在兰贝斯贫民窟的奇迹……表明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特别重要,在维尔街,一切都不重要。”

其中一个审稿人这样评价说:“作者对女工和小贩的生活进行了一番聪明且颇具现实意义的研究,如果费希尔·昂温先生不出版《一曲兰贝斯牧歌》,肯定有人愿意出版……毛姆先生具有非凡的洞察力和幽默感,我们很可能会再次听到他的名字……此外,对话写得极妙。”

《兰贝斯的丽莎》于1897年9月出版,每本售价3先令6便士,初版印数为2000册,卖出的前750册没有版税,后面的1250册有10%的版税。这个条款说不上大方,但也正常,因为毛姆当时籍籍无名。

出版时,正赶上维多利亚女王的登基钻石纪念庆典。同时期出版的小说还有吉卜林的《勇敢的船长》、布莱姆·斯托克的《德拉库拉》、H.G.威尔斯的《隐身人》和亨利·詹姆斯的《梅齐知道什么》。尽管竞争如此激烈,默默无闻的毛姆却收获了很大的关注,评论界为他的才华鼓掌,同时也为这个令人震惊的主题感到惋惜。

“整本书散发着小酒馆的臭气,实在令人感到压抑。”文学协会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警告那些不想接触最丑陋的字眼和句子的读者们,毛姆这本书不适合他们。不过,想要了解生活原貌的读者则不难从中发现它的价值。”

毛姆很高兴他的书受到关注,更令他开心的是,只过了两个星期,这本书就已售罄并开始加印了。

1897年10月,毛姆拿到了圣托马斯医院的毕业证书,从此他可以以英国皇家外科学院会员的身份行医了,同时他还获得了英国皇家内科医师学院的从业执照

令他有点惊讶的是,产科主任医师给他提供了一个职位,但有志于写作的他拒绝了。他已经证明自己有能力从医,并一直对这段生活心怀感激。垂暮之年,他这样写道,“在圣托马斯医院度过的那五年,让我对人性有了充分的了解。”

假如《兰贝斯的丽莎》这本书失败了,他打算去船上当个医生,至少那样有机会旅行。这本书的成功让他下定决心弃医从文,不过事后想来他有点后悔。“可惜我放弃得太早了,”他说,“我是个十足的傻瓜。我本可以利用晚上的时间写作,这样就不至于在财务困境中苦苦挣扎了。

当时,昂温(出版商)极力鼓动毛姆再写一部更长的小说,也是关于贫民窟生活的。他已经出名了,这本肯定比《兰贝斯的丽莎》更为成功,但毛姆不屑地表示,既然已写过一本,他对这个题材就没兴趣了。

此刻,毛姆以为他已完成的下一部作品《一个圣徒发迹的奥秘》,能为他确立他作为职业文人的声誉。可惜,他盼来的却是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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