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的碎碎念
上学那会儿 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主动看史书 即使是开卷 历史成绩也是挣扎在及格线边缘
为什么开始看历史 都要怪小说 实在是太喜欢看小说了 慢慢读下去发现 不了解点历史小说看不懂呀 文史不分家这几句果然不是盖的 可是读史又有什么用呢 说说自己的感受吧
忘记看的哪本关于历史的书 主要讲的是秦汉唐时期 印象特别深的一段 说秦国有一阵治安特别好 古人的原话是: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乡邑大治。
之前也看过很多文章描述过那个年代 也有不少人缅怀古人 道德多么高尚 没有盗贼 晚上睡觉都不用关门
可事实是 当时秦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家里盗贼入侵 邻里在家而没有救助 均要接受惩罚 路上发生斗殴事件 旁观者也不能免责
历史学者们还会继续分析 这类法律的制定逻辑是:将权力的重压施加在每个人身上 那么这种法律得以实施的条件则是:国家权力的强化
历史不是向你炫耀一个成王败寇的结局 而是告诉你 结局后面可能隐藏的事实 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套用下lie to me 里的那句名言:不要让真相掩盖事实
看历史的好处 就是让人在潜意识里 形成一种思维回路 对于有些看似很有道理的话 产生不太一样的想法
举个例子来说吧 江歌被杀案 最近很火是不是 什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 听起来好像还蛮有道理的 对不对
然后去扒一扒现有能够搜集到的所有信息 :12月11日 江歌案开庭审理 这就意味着,网络上找不到关于本案的卷宗;既然没有开庭审理,没有法庭的裁决,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定罪,目前的阶段止步于犯罪嫌疑人,凭什么一个媒体可以用法庭来的立场来做决断?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 大众一股脑的在声讨刘鑫 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不论是对被害人江歌的罪行 还是对分手女友刘鑫造成的威胁 犯罪嫌疑人陈士峰 在整场事件里应该是罪应该被憎恨唾弃的 而现状却是:目击证人比真正犯下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更加可恶 可是 在没有拿到犯罪嫌疑人的证词前 在不知道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前 凭借被害人家属单方面言词 高呼正义道德感 让大众的舆论被导向成目击证人比真正犯下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更加可恶 难道这样的媒体行为本身没有问题?
这就是历史带来的思维回路 看到一个结果不自觉地去琢磨其中的过程 条件 重新审视发觉一些容易被结果误导 也许重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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