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 你不应忽视的生活套路

2016-10-01  本文已影响0人  光明安安

年前最后一个假期——国庆假期如约而至,想必大家每年都对出行“爆肚”感触颇深。除此之外,假期生活中的套路、陷阱也是无处不在。

记得前段时间,本安利用假期到天津卫走了一遭,玩得爆爽,心情更是么么哒!

不过,在归程的那天却发生了一件囧事,一不小心就入了套路,一时愉悦的心情跌入了井底……

生抢型

强卖强买的套数很低劣,主要手法就是不讲理。

对付手段——购买前一定要仔细问清收费细则,最好录音。

本安在天津的一位好友要去面试,结果临出门还没打印自己的简历。这时,俺本着乐于助人的想法就主动请缨,替她到附近的打印店彩打了5份共10张的简历。可是在结账的时候,老板娘竟然向俺索要50元。

本安一脸懵比:这是中国吗???

帝都彩色打印一张才2块,大妈你逗我呢?

大妈淡定答曰:“就这么多,打印出来了就要给钱。”

为了赶时间,本安无心与她理论,便无奈扔下50块后速速离去。

数学型

套路“高端”一些,让你感觉有理说不清。

对付手段——将他讲收费歪理的话录音,与他的广告牌照片一起递交消费者协会,投诉。

前两天本安在网上看到了一件和俺的经历差不多的事儿。宁波的小顾看到理发店周年庆门口“剪发只需10元”的广告,进了店在理发师的推荐下做了“37块钱一个”的发型。但结账时他被告知:37块是“一个夹子”的价钱,您理发用了48个夹子,一共1776!

看到这儿,本安想着小顾肯定也是一脸懵比……

近年来,宰客闹剧频频上演,挑动着人民大众的神经。无良商家的手段也是花样百出,游刃有余,宰客的金额“屡创新高”。

细想一下,这几年宰客事件的处理结果,为何商家如此不长记性?还是处罚的太轻!有关部门执法不力,遇事后往往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调节为手段,以息事宁人为目的。

在国外,对于恶意欺骗者,有专门的惩罚性条款,可以对其处罚到倾家荡产,且上不封顶。而国内的诈骗成本低,处罚力度轻,难怪无良商家这般地不长记性!

难道就任由无良商家这么嘚瑟下去NO!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服务的内容、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本安提醒大家:

假期虽长,套路太多,小心被宰哦!

(图片来源于百度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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