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不可取
2022-06-04 本文已影响0人
行动就是生产力
正所谓,不义之财不可取。
在《警世通言》里,记载了一个小故事。有一家人,老大叫做吕玉,老二叫做吕宝,老三叫吕珍。
老大娶妻王氏,老二娶妻杨氏,老三年幼,所以未曾娶妻。
老大吕玉和其妻王氏,育有一子,名唤喜儿。在喜儿7岁之际,意外走丢。
吕玉外出做买卖,拾得200两银子。本来想要还给其主,然而却不知是谁丢失了银子。
好巧不巧,在路上遇见了陈某。二人聊天时,吕玉得知其曾在陈留县丢失银两。
后吕玉问陈某可记得他丢失的钱袋何种模样。陈某道来。
吕玉说自己先前捡到一个钱袋,和陈某说的很相像,说罢便取出。
果然是陈某所丢。陈某感激不尽,欲嫁女,不知其是否有儿子。
一问才知,原来吕玉之子七年前看庙会走丢了,一直找不到,打算找个养子。
陈某推荐自己往年买的一个小厮,可当养子。
谁知,陈某的小厮,竟是吕玉的亲儿子。当即相认。
陈某见状,欲其女与吕玉之子结丝萝之好。吕玉见其情真意切,就答应了。
临行时,陈某又取出白金二十两。二人来回推辞几番,只得收下,因陈某说是赠予吕玉之子,其贤婿。
回去的路上,原来有一船人落水。在旁的人均索要犒赏,才愿救人。
见此情景,吕玉决定将陈某所赠的钱财当做救人的赏钱。
一船人都被救起,其中一个,竟是吕玉的三弟,吕珍。
吕珍出来寻找大哥吕玉,因二哥说大哥死了,要求大嫂嫁人,大嫂不同意,说是要见到尸骨才行,所以让吕珍出去找大哥。
吕宝心怀不轨,想要卖掉嫂子换些财礼。结果阴差阳错,卖了自己老婆。
吕宝之妻杨氏,因不忍瞒嫂子王氏,就说明丈夫吕宝要让她说服嫂子上轿。
结果两人换了发髻(王氏头戴丧髻),杨氏不知他们要带走的是头戴丧髻之人(之前吕宝说进屋抢头戴丧髻之人就可以),结果就被他们直接带走了。
恰巧吕玉赶了回来,带着三弟吕珍,儿子喜儿,还有行李。
吕宝自觉羞愧,慌忙逃走了。
本意还金兼得子,立心卖嫂反输妻。世间惟有天工巧,善恶分明不可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