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芳华
那个骄阳似火,热气逼人的夏天。 在文工团排练厅里一排排走形的镜子前面,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不愿触碰她与她搭档跳舞 ,其她的女生则尽情地耻笑着、冷眼旁观着……
永远的芳华这是严歌苓小说《芳华》里的一个情节,读她的作品总会有隐隐的心痛、怜惜、无力之感。她笔下的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出生到青春直至晚年,悲情、伤感似乎一直都贯穿其中,成为了整部作品的灵魂。
在那样的年月,任何人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事实也让我们看到了:若有一丝丝的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骂与背弃,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你的人生已近乎绝望,也无人在意。
如同故事里的男主角刘峰,在所有人都厌弃年轻女子何小曼时,他伸出了手,给了她触碰,给了她心灵的慰藉。他不会知道,他的这种善良是一种大胆的“背叛”,是一种对集体的背叛。
小曼的童年十分不幸,父亲因忍受不了“迫害”而自杀,母亲带着她改嫁后,她的生活里便充满了阴霾,这样的一个原生家庭里出来的女孩子她是特别渴求别人关怀的,刘峰对她最单纯的帮助,就像是一束光,照进了她的世界,而他也住进了她的心里。
刘峰(又名雷又峰)一个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模范标兵。在团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竭尽所能的给予各方面的帮助,是出了名的“活雷锋”。
他爱上了团里的上海女孩林丁丁,一个看上去柔弱天真惹人疼爱的很现实的女孩。她不爱他,却又总是有意无意的对其暗示、挑逗,所以在刘峰与她发生肢体接触时她下意识的喊了声“救命”。
刘峰不会知道,就是这一声“救命”让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把他推进了深渊,让这个被公认的楷模步入了绝境,甚至走向毁灭。他们抓住了刘峰的“把柄”,给他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到伐木林、参加越战失去一只胳膊、转业直至最后患癌症去世。
他更不会知道,小曼也如他一样“背叛”了集体,在所有人对刘峰避之不及的时候唯有她来送他。而在刘峰离开以后,她为了和文工团划清界限所经历的一切:在伤员战场上险些丧命,又阴差阳错的成了战地英雄,随后精神失常……
看到这里心中其实是很悲愤的,这不正应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好人没好报”吗?是林丁丁的错?还是那些个别有用心的人?还是时代造就的悲剧?
我想,这大概就是人性!被撕裂的人性!如作者在书中所写一样“他们那个时候其实对刘峰是有妒忌心的,总盼着身边这个“圣人”可以出点乱子,自己不想着进步,似乎别人退步了,自己和模范的距离就近了”。
在刘峰身上,我们似乎也能感悟到:为什么我们没有办法真爱没有弱点的人,那是因为我们知道自己有着各式各样的弱点。所以对这种完美到百毒不侵的人,就会缺乏认同感,而对产生不了认同感的人,没有人会愿意去亲近。
因此,在人际交往中,其实从来就不需要小心翼翼,八面玲珑。我们只要保持真诚善良,在任何关系中让彼此都自然、舒服就好。
故事里那个耍小聪明的林丁丁如愿以偿的嫁入了干部家庭,可最终没能幸免被鄙视赶出家门一无所有的下场。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在任何时代里,婚姻都得是门当户对,旗鼓相当,女人不是只需要一副漂亮的皮囊就好了的,她得独立、强大、真实。
还有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郝淑雯,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之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后最终还是给小三让了位,沦为了成天家长里短的包租婆。
穗子离了婚,成了作家,以第一人称的身份书写回忆了他们这代人的芳华。
他们中间没有谁是人生赢家,大家都背负了在那个芳华时代里“背叛善”的罪。
而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个遭人厌弃的平凡女子小曼,在刘峰患病最后的日子里,陪在他身边伴他走完了人生最后的旅程。他们没有结婚,也不是恋人关系,刘峰为了丁丁误了终身,却仍然坚守爱情。小曼则用爱陪伴,守候着这份从来没有表白过的爱恋,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生命终将会逝去,但是懂得善良、慈悲、知足、初心不变、认真生活的人,他们的芳华却会永不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