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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窦初开时候的爱情

2025-03-14  本文已影响0人  简珏夫人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书香澜梦第三届爱情主题积分赛活动。】

当我们年长到一定的岁数,经历过一些事,再回首过往,一切都显得云淡风轻。曾经耿耿于怀的事情,如今变得不值一提;曾经的忐忑不安,曾经的撕心裂肺,都失去了原本的重量。一切变得轻飘飘,一切都变得没有了原本的意义,有时候甚至怀疑这些事情是否真的在我们的生命中存在过。

01

那时候我们上学都晚,大概是七八岁上的一年级吧,加之为了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考上重点中学,大部分的小学生都有可能在各个年级里,至少有留过一次级。那时小学是五年制的教育,可到了五年级,真正没有留过级的没有几个同学。我记得,当时全班50多人,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女同学和一名男同学一路直升至五年级。即便如此,考初中时因为偏科,数学考不好,我和另外一名女同学还是在五年级的时候复读了一年。

可想而知,当我们上到初中的时候,尽管那时没有幼儿园之说,但仍然有许多同学已经不止五年的学龄。致使初一的时候,大家的年纪几乎都已十四岁,甚至更大。

这是一个逆反的年纪,也是好奇的年纪,更是一个情窦初开,见了异性既害羞又想亲近的年纪。如果是在旧社会,这个年纪早就准备嫁人生子,娶妻养家,闯荡江湖。但当时毕竟不是旧社会,而是改革开放已经进入白热化的八十年代末。

我曾记得,那天我第一次拿着饭盒穿过一群男生当中,有人在喊我的名字。虽然我并不知道是谁,但我知道他们喊我名字并不是有什么事要叫我,而是因为我是一个长得还算好看的女生。经历了小学时代丑小鸭的阶段,我正在悄悄地初显白天鹅的模样。

当然这点我当时是不自知的, 在长达二十几年,甚至三十几年之后,我的同学才告诉我,我是当年的班花。尽管如今的我,脸上已经长满了斑,是当之无愧的斑花。当时他们是在以男生特有的方式起哄,在刻意地想引起我的注意。那时,我们男生和女生是很少有来往的,男女同桌是要在桌子中间画三八线的。

我不是一个泼辣的女生,我做不到瞪他们一眼,也不可能明目张胆地高声应他们一声。我只能是低着头,面红耳赤地匆匆而过。

我是羞涩,但我并不反感,相反,心里还会有些沾沾自喜。我也会对我们班里长得好看的男生想入非非。也许我们女孩子还要早熟一些,早在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对那个从来没有留过级的男生有了好感。但因为他比我先一年上了初中,我失去继续喜欢他的有利条件,毕竟不在同一个班,也不在一个年级,碰到的机会少之又少。

又因为老师没少在同学们面前敲山震虎,三申五令地告诫不许早恋,要以学业为重,以考上中专为重要目标。因为考上中专,就意味着我们这些农家子弟可以农转非,端上国家铁饭碗,吃上皇粮。这是父母对我们的期盼,也是我们自己的梦想。我做为一名班干部,一名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一名学习成绩还不错的学霸,自然不敢去触碰那条敏感的红线。

尽管如此,我还是架不住少女怀春,上初中后,我又对一名男生产生了好感。

如果说,小学时候的好感,只是单纯地对学习好的男生一种欣赏,一种崇拜。那么初中时候对一名男生的好感,更接近于男女之间的感情。当然,直到现在,我仍然不敢确定,这是不是真正的爱情。

之所以说是接近,是因为初中开始,琼瑶,岑凯伦的小说开始在我们同学中传阅。甚至,有一些禁书,虽然至今我仍然不知道是什么书,但那时班上有男同学在抄阅时被老师发现,立刻被没收并点名批评。让我在多年以后遇到这名男同学时,还让我产生这个男生很猥琐的印象。虽然该男同学长了一米八的大高个,五官还很端正,甚至在后来还去当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

不但琼瑶、岑凯伦的言情小说让我们窥见了爱情,在梁羽生、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里,也让我们领略了或者说是见识了江湖侠侣双剑合璧,携手仗剑走天涯的爱情。当然,虽然都是纸上谈兵,但却不可抑制地让我对班上的某位男生产生了“爱情”。(姑且先称作爱情吧。)

02

这位让我产生“爱情”的男生姓黎,与我的偶像男神黎明是同一个姓。名字嘛,虽然过去了那么多年,但因为成年人都知道的诸多原因,在这里还是不方便公布,我干脆就叫他黎明吧。

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是开学的第一天呢,还是开学一周后,或者第一个学期中的某一天,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我喜欢上了他。

喜欢上他柔顺飘逸的长发。当然,他留的可不是像那些艺术家一样长可及肩的长发,只是相对于当时男生们短至一公分的板寸头发而言,他留的是长达十公分的发丝。额头前的头发垂顺至两道黑黑的浓眉上,如果觉得稍显碍眼,只需把头微微往后一仰,用五指插入厚厚的发丝中往后一捋,那姿势实在是迷人。

喜欢上他白晰的皮肤,这在当时大多是黑黄皮肤的农村男孩子来说,是一个极高的加分项。喜欢他脸上一双浅浅的酒窝,喜欢他薄薄的嘴唇往上一翘,酒窝里漾满醉人的笑容。喜欢他洗得干干净净,散发着香皂味的灰白色西服。没错,是西服,尽管并不挺括也不够时尚。但因为那时大多数男生还穿着非灰即蓝的中山装,显得千篇一律,沉闷无趣。所以当他穿着西服玉树临风地往人群中一站,更显得潇洒脱俗,与众不同。当然,有时候他也会穿那个年代最飒的服装,那就是绿色的军装。挺直的腰板,加上一套绿军装,是那个年代女孩子难以拒绝的雄性诱惑。

他学习成绩不错,常常是班里的前三名。他篮球打得很好,这样的男生永远是学校里最强大的磁场,吸引的不仅仅是女孩子,也常常吸引了一群同性的男生与他称兄道弟。唯一遗憾的是他身材不是很高大,这也没关系,毕竟他还会唱歌。节日晚会上,他往舞台中央一站,充满磁性的嗓音一响,他便成为全场瞩目的焦点。他还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是老师赞赏的学生,学生景仰的对象。

当时喜欢他的不止是我一个女孩子,应该还是有不少女孩对他想入非非。我不知道自己表现的是不是很明显,但我知道班里有一位女孩子表现得尤其明显。只要黎明远远地出现,她的目光无时不刻追随着他,还会情不自禁地冲着他笑。站在他的面前,会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会没有来由地面红耳赤。我估计此时她的口腔里没少分泌哈喇子,只不过没有流出外面来罢了。那时还不知道“花痴”这俩个字,要是知道的话,“花痴”一定是我送给这个女孩子最贴切的外号。

当然也有对他喜欢,但却表现得没有那么明显的女生,比如我的好朋友晓兰。她与我同样的性格,同样的爱好,同样的家境,同样的小有姿色。她与我同时喜欢一个人,也是在所难免。她也是偷偷地喜欢,别问我为什么知道,你只需知道情敌的眼光可是最敏锐的。她在他的面前是脸红心跳的,是在假装镇定的,这点我敢肯定。

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他在的场合里,我的眼眸虽不敢直视,但余光里全是他一个人的身影,耳朵里响彻的都是他一个人的声音,空气里迷漫的都是他一个人的味道。我好比一只嗅觉灵敏的小狗,分毫不差地去捕捉这些声音这些味道,但表面却装作若无其事。

为此我还努力地学习,让我的成绩离他没有那么远;我努力地学舞蹈,让自己变得更加优雅迷人,让他随时都能注意到我的光彩夺目;我还参加了学生会文娱委员的竞选,好使我能以配合工作的名义光明正大地接近他。

正如李叔同的《晚睛集》里所写的

“世界是个回音谷,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你大声喊唱,山谷雷鸣,音传千里,一叠一叠,一浪一浪,彼岸世界都收到了。凡事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因它在传递你心间的声音,绵绵不绝,遂相印于心。”

我想,喜欢黎明,一定是我心里的喊唱。因为我心间的声音,黎明一定是接收到了,并且在某一周的某一个下午,给了我回应,偷偷塞给我一张字条,约我周日在镇上录像厅一起看录像。

03

那时候小镇上年轻人的消遣除了打台球就是去看录像。黄日华和翁美玲主演的《射雕英雄传》刚刚席卷过大陆,后来又涌进了不少香港的武侠影视录像。虽然如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影片的质量良莠不齐,与《射雕英雄传》绝非同日可比,但仍然吸引了无数个年轻人渴慕的眼光,在周末的晚上或周日的上午下午,三三俩俩地往录像厅跑。我记得那段时期录像厅里放的是古龙的《绝代双娇》,是关于小鱼儿与花无缺的故事吧。但我们相约去看的录像具体是什么内容却记不住了。我只知道,在去看录像之前,我经过了剧烈的心理斗争。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艰难的抉择。如果去了,算不算恋爱?“早恋”这两个字眼在当时少男少女心目中无异于洪水猛兽,一沾上早恋的名称可就一世英名全毁了。我可是好学生,我可不想早恋,我想考上中专,我想不辜负老师和家长对我的期望。喜欢他是一回事,可我并不想早恋。如果不去,那不证明我心里有鬼吗?如果心里没鬼,一起去看个录像能啥地?况且同行的他是那么地帅气逼人,那么地闪耀夺目。能跟这样的他一起看录像,不也证明我的魅力吗?不也能让周围喜欢他的女生羡慕忌妒恨吗?

挣扎许久,纠结许久,我决定还是去吧。不就是一起看个录像吗?录像厅里人多了去了,难道个个都是来谈恋爱的?说服了自己,我穿上自认为最漂亮的衣服。至今我还记得,那是一套橙黄色的运动服。衣服的手臂上,裤腿上有着两条白色的条纹,这是那个年代运动服的标志。这套运动服的颜色让我的肤色显得更加白净动人。配合运动服,我还特意梳了个高高的马尾,这样更显得青春无敌,活力无限。那时的农村女孩没有化妆品,当然也不可能有口红,如果有,我估计也是会在脸上化个美美的妆容再去赴约。

当时的录像厅可不像现在有着舒适的沙发或者包厢,而是一排排地放置着可以坐三四个人的长板凳,如果是有同伴一起去的,都是坐在同一条长板凳上。如果录像厅生意火爆,坐无虚席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势必是挨挤着坐在一起的。还好,当天的人不是太多,同坐在一个长条凳上不用非得挤在一起,但也不用为了显示男女有别而离个十万八千里。所以我与他坐在同一张凳子上的距离,是恰好在无意之间能碰到对方的距离,这也应该算是安全距离了吧。但这样的距离,还是能闻得到彼此身上散发出的味道。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味道,但我知道他的味道,是力士香皂的味道,还有一种说不清的味道,嗯……,如今想来,那一定是男性荷尔蒙的味道。

银屏上演的是啥也不是我关注的问题。我只知道,闻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我的心是“怦怦”乱跳的,我的脸是红霞满天的,我的耳朵也一直是如火烧一般烫着的。录像总共的时长大概有一个多小时吧,在这段时间里,两个人的手或手肘、手臂总会有不小心碰到一起的时候。往往就在碰到的一刹那,就像是触到了一块炙热的炭火,瞬间应激反应似地反弹而回。更不用说一颗心小鹿乱撞,似乎不可抑制地就要跳出嗓子眼。等好不容易稍稍平静下来,又在想着,会不会让他产生了不好的联想,会不会让他感觉到我的轻浮?

录像散场了,我们各自回了各自的家。从始至终,我们并没有牵过手,甚至也没有过多的交谈。也不知道录像放的是啥内容。

04

我们初中的学生来自附近方圆十几公里的各个村屯。虽不是山高水远,但平时也不方便走读,除了学校老师的孩子,其它的学生上学期间都是吃宿在学校。到了周末,大部分同学回家拿米拿面拿生活费。只有不多的学生因为暂时不缺伙食费而不用回去。而学校离镇上有几公里远,除了镇上的学生,一般也很少有人到镇上瞎逛。在录像厅我们确实也没有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可即便如此,我和黎明一起去看录像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大家都在传言我俩在谈恋爱。

当这个消息甚嚣尘上的时候,我此前以为的自豪感虚荣心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一种复杂的心情。是委屈还是愤怒,我也说不清。但我不喜欢这些捕风捉影的传言。我们只不过是一起看个录像而已,什么就变成在谈恋爱了。

我不能任由这些没影的消息毁了我一世英名,我要先发制人,不用等老师兴师问罪我就自己去跟班主任交了底,我说我们只是去看了个录像,我们并不是在谈恋爱。

班主任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平时在我们学生眼中也算是开明的。那天他并没有批评我。他先是静静地听我把话说完,然后用洞若观火地语气突然来了一句:“你是不是还有点小得意?”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似乎还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有那么一刻,我有一种被揭穿了秘密的无地自容,又有着一点点的恼羞成怒,但嘴上却不敢说出来。接着班主任才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年轻人互相有好感是正常的,但不能因此发展成早恋,你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早恋会影响到学习,一旦学习成绩下降,考不上理想的学校,到时后悔可就晚了。

我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我的关注点其实并不在于是否影响学习,而是在于不能让人误以为我们在谈恋爱。我怎么可能在谈恋爱呢?我对老师顾左右而言他的回答很不满意,但却也不好分辩什么。最后是悻悻地离开了班主任的办公室。

不知为何,从那时起,我对黎明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我尽量对他避而不见,我躲着他走,我假装看不见。因为此时,我只觉得他幼稚,觉得他油头粉面,觉得他不过是徒有其表,虚有其名。他再也不是我心心念念的男神,再也不是见一面就能令我眼红心跳的闪耀之光。我甚至后悔之前为何会对他如此喜欢。我真是猪油蒙了心,眼屎糊了眼。虽然自始自终,我都不曾怀疑我们一起看录像的消息是他有意宣扬出去的。

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对我们一起看录像的事讳莫如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喜欢他的这一件事讳莫如深。我不愿提起这件往事,仿佛它是插在我心里的一根刺,一根针,是一件羞于启齿的事情。

如今时过境迁,很多事很多人早已慢慢淡出了我的生命。此时再想起过去的事情,剩下的只是对青春岁月的无限留恋,而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不过是构成我整个完整青春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再谈起它时,已能淡然一笑,不挂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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