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我鼻孔朝天的小怪物
前些天莫言的几句话在网上莫名地火了起来,只记得最后一句,“朋友相识十年就应该写在生命里”。看到这句话的瞬间,我不由得想起你。我们2006年相识,从此便一见如故,直到现在,中间并没有经历像林萧和顾里一样的大战,还算相安无 事地走到今天。当然,要是真撕起来,谁都不是省油的灯,不过还好,我们都是短发。
我们俩都喜欢吐槽,有些槽点有些梗只有你才 能接的住。进入大学,彼此都开始了不同的生活, 彼此都明白十八九岁的姑娘个个心高气傲,几乎不 可能找到同对方一样的人,我也终于明白你有多么 珍贵。
前天我们打了 1 小时 14 分零 5 秒的电话,没有 吐槽,是很深刻地探讨理想、探讨人生、探讨我们的未来,说起来也是有些可笑,这电话这内容真是认识 十年来最交心最深刻的一个电话,你说了很多我也说了 很多,三观简直太像,相同的气息使我们都愿意靠得近 一些,再近一些。
写到现在,回忆终于涌上心头,和你在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浮现在眼前。
我们曾在八月的艳阳里沿着北京的公路狂奔去寻找 最好的那家比萨店;我们曾在“7·21”特大暴雨当天冒 着暴雨去西单图书大厦;我们曾因暴雨而候机16个小 时;我们曾一同站上讲台参加英语演讲比赛,一同代表 学校去省里参加比赛;几乎一起观看了所有最新上映的 电影……曾在一起做过的太多,简直无法一一说尽。
我喜欢叫你“鼻孔朝天的小怪物”,怪是怪,但真 没有鼻孔朝天,你挣扎了一阵就顺从了,这是只属于我 们的昵称。
我喜欢听你唱你五音并不太全的歌,尽管你以为那是天籁之音。
我喜欢看你一个人自吹自擂,把白皮肤的自己说成是白雪公主的后代。
你喜欢拨弄你曾经的西瓜头,尽管你现已决定留长发……
姑娘,你不会知道你背井离乡去到一个只有春秋的 城市,去学习一个男生专长的专业,我有多么敬佩。你 向我哭诉很多你暂时无力改变的事情,但是说好了明年 五月的实验考你要全力以赴才行。或许我们四年之后在北京见面,毕竟那里有两所高校是你我最初的梦想。
前几天在网上 @ 我太频繁,不明所以的围观群众一度涌入我的空间想一睹我的真容。其实我都明白,有些 事情只有我懂。
姑娘,祝你此生清澈明朗,爱你所爱之人,做你爱做之事。祝愿你此生有酒有肉有少年,能贫能笑能干架。 祝你前程似锦,光芒万丈。
我相信这一路的美好感情都会有美好结局,我们也不会像《最佳损友》中那样: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 遇见你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之一。
I will try my best to make a breakthrough,for you,for me,toge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