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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晴天阴天雨天(2)

2017-06-04  本文已影响16人  李北生
他说他想当导演,也许世间真有另一个人与你无比的相似,而最神奇的事情,就是你们竟然会相遇。

 第一章

连载|晴天阴天雨天(2)

 

  我的理想,是当编剧,这也是我大学选新闻专业的原因,先沾边,将来再看看有没有机会……

  他长得很帅……这是他自己说的,在我眼中,他只是比路人好一点点而已啦。

  我初来报道时,其实我对他完全没有感觉,他喜欢搭人家肩,我很反感他这点,尽管他说只跟熟人这样,但我可不相信呢……因为,他那天教我录新闻时就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搭了我一下,我甩开了他,他竟然还装得毫不知情……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对他稍稍有好感的,大概就是那天晚上在车里吧,车内只有一人不说话,而那个人,正是和我兴趣爱好什么都无比相似的人,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手机铃声竟然都用着同一首歌——吹牛老爹的《Coming home》。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个,我真不知道,朋友都说我想的太远,但俗话不是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吗?如果只是玩玩而已,那又何必开始?

  我能感觉到他对我也有……一点儿意思。

  于是,我试探了一下。

  我跟同事讲我很想看一部电影,杨采妮的《圣诞玫瑰》,有郭富城啦,桂纶镁啦,逻辑性好高啦,杨采妮第一次当导演不拍学生电影却拍悬疑犯罪类型的电影啦,是一部绝对不能错过的电影。他,就在身边。

  果然,他约我去看。不过他约我的方式……

  QQ,“你想看吗?那我们去看吧。”拜托,能不能帅一点?蠢。

  于是,整个早上我都在想看电影这事,团购要隐蔽,不然同事发现了我不知如何解释,我团购,他付钱,嗯嗯,很公道哈!

  中午吃过饭后,他便来问道:“找到了吗?几点钟的。”

  话说《圣诞玫瑰》这部戏真的难找啊!整个大深圳就几个戏院在放,而且时间又不对,要么是5点,还没下班,要么就9点,看完没车回去啊!烦!

  咳咳……“时间不对。”截图奉上。

  “怎么办啊——”后面是蜡笔小新的表情。

  “要不……我们下次再看?”我看他会说些什么。

        ……

  “下次,那电影都下了,岂不是看不到?”

  靠!好蠢哦!我哪里有说一定要看啊!

  咳咳……“没事的,看不了这部我们可以去看其他啊。”

  “中国合伙人看了没?”看了……“疯狂原始人看了没?”看了……“那……”

  “要不……我们今天晚上去吃个饭,彼此了解一下?”这很主动吗?这很大胆吗?嗯,是有点。

  我知道我很明显地表露了我的态度,都说女人不能太主动,就像《志明与春娇》的余春娇主动把电话线转到张志明那里(可以理解为5块包月任打),马上被朋友骂的一塌糊涂,说女人太主动,男人就无用,所以女人一定不能主动……

  But,who cares?

  由于选择困难症发作,我们很辛苦地才筛出一个离我和他家都近的地方吃饭——海岸城。

  因为公司有几个同事都是坐罗宝线走的,所以我和他商量好,故意晚一点才走。

  下班时间到了,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地走了,马婷问我要不要一起走,我只好说还有事你先走,说真的,这感觉还真有点像偷情的意思……他早早地关了电脑,坐在那接待客人的白色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无所事事的玩手机,然后装若无其事吆喝了一句:“快点啦!”主任拿我来开刷,说我们“有情况”。

  “来啦!”那我只好装泰然自若地还了一句。

  走时,我还故意问了一下马龙要不要一起走,好让大家别误会(不过好像误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由于错开了下班高峰时间,地铁上的人不多,平时常见的大叔大妈还有他们一列车厢的行李都不见踪影,校服党也不见几个,位置是有的,靠在门边的一对情侣卿卿我我,根本不屑这些得来不易的座位。

  她穿着一件深蓝色背心和超卡哇伊的小熊维尼小热裤,看起来很年轻,像个学生,两只手放在他的后腰;他是西装革履的中年人——说中年吧,又不大像,脸上并没有留下中年人该有的沧桑,他只是用略显唏嘘的胡渣掩饰了一下,用的是阿迪的黑色斜挎包,他还“顺便”帮女友拎着一个粉红色凯蒂猫包包。对于这类搭配,嗯……总有点别扭。

  “你在看啥?”他见我看的出神,不禁要问。

  “没什么。”我摇头。

  转过头来看着他,竟发现他也学人留了胡须,不过只“滋生”在他的下巴,嘴巴上方并没有残留。

  “你干嘛蓄起胡子?”

  “因为留胡子的男人看起来比较帅啊。”

  晕,谁说留胡子的男人就长得帅了,留着胡子不剃掉的男人,他要么是邋遢鬼,要么就是易容高手,我发誓,如果拉登刮去蓄了80年的长毛,他不一定会被美军认得出来。

  “你好烦诶。”

  “你不觉得——像我这种长得又帅又特么有才华的男人留着一撇胡须,是多么彰显魅力的吗?”他还故意卖弄一下骚姿。

  噗。

  路程有点长,我们在铁轨上飞驰着,尽管车子包得很严密,但是高速带来的风,吹得人有点不舒服,上面的吊环扶手摇晃的很厉害,仿佛随时就要甩下来造成头破血流的惨案,车窗外,闪烁着一块又一块的广告板,没有留意上面的内容,但若认真观察,便可认清上面的各种颜色。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问,虽然问题很白痴。

  我问得突然,他答得爽快,哪怕只是几秒钟,能够让我感到安全的几秒钟,就告诉我答案。

  “如果,你不是凡妈的同学,抑或是你只会讲普通话,那么……我便不会喜欢你。”

  神经病。

  我不太能理解这句话,不过从我来到公司,我就几乎毫无保留,也许我和曾凡认识了太久,在她面前我无法伪装,也许是……他本来就能看到真实的我,至于“只会讲普通话”,我是完全的不懂。

  “什么?”

  “我喜欢你的真。”

  ……

  “当你听到我内心发出的声音时,你就会知道答案。”

  他没有问我相同的问题,这种超然的镇定,我反而有点不自在。

  “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否定了他。 

  无论以前在家还是在学校,我都是做最真实的自己,不会阿庾逢迎,别人说我过于锱铢必较,太过好强,不懂规矩,但我只是在做最真实的自己。

  但有些时候,我知道我的真实会伤害到一些人,或伤害到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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