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我理想旅行状态“混吃等死”
来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找一个安静、干净、有大树的房子住下来,然后不要急着要做什么。
最好的就是安心的住下来,不要想着去城市最热闹的街区逛一逛,也不用急急忙忙的去看看城市的地标建筑,公园、古建筑和博物馆也先放一放。
真心喜欢这个地方,来了之后最有趣味的的就是忘却自我,忘记自己是来自那个地方,不管是车水马龙、人口爆炸的大城市,还是一个偏僻不起眼的小村庄。
来了之后,你就是一个新的自己。忘记以前的那个我,那些不开心的事统统的忘掉,在新的城市就是为了遇见一个新的自己。慢慢的不要着急在一个新的城市,一点点的融入这个城市的生活,吃当地人每天必吃的食物,学习当地人打的牌,可以养一只小猫或小狗。屋子里不要挂钟表,让时间停止、至少可以慢下来,就这样的“混吃等死”就好。
我不喜欢去人最多的地方,偶尔去一次也是可以的,在酒精的催眠下有一点微醺,这是我最喜欢的喝酒状态。喝一点就好,不要喝的烂醉如泥,尤其在这样陌生的城市。
有人喜欢在欲望的都市里喝的酩酊大醉,呕吐、骂脏话、打架也好让自己勇敢活一次,放纵一下压抑太久的自己。城市的夜晚是魔鬼的天堂,我一直相信有魔鬼的存在,他们在黑夜里出没,遇见几个酒鬼还要戏弄一番。
深夜时候,城市是最安静,也是最寂寞的时间。
路上的行人很少,只剩下几个魔鬼还在晃荡,白天的城市过于的烦躁,他们恐怕受不了。喜欢一个城市,就一定要在深夜里来这个城市晃荡一番,夜晚才是城市最真实的面孔。
白天有各色的人种快速的穿过,一张张面孔像是一个个屏幕,演绎着城市的善恶美丑。夜晚,没有星辰也行,走过宽敞的马路,路灯的光很暗,我们看不见自己的面孔,不记得自己是谁。时间很慢,吃一碗夜市的小吃,继续行走。走的久了,我希望看见几个魔鬼,但是始终没有遇见。夜晚把我带走,白天再送我回来,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躺在床上。
有吃有住就好,在一个城市,简简单单的的呆着。时间久了,那一天厌烦了,摔门就走了。
此文写于:2015-05-19 22: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