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小说】时光斑斓
1
很多时候我喜欢把自己闷在房间里思考一些不会有结果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种思考会伴随着我的睡着而中断,在梦里我不会继续我的思考,在梦里一切问题都会手到擒来迎刃而解,思考是多余的。
曾经我是一个活泼的孩子,据一切熟识我成长历程的人讲,我小时候很淘,当我表示欣然接受时,他们还是会拿出很多证据佐证这一点,好像我在反驳他们。比如我小叔不止一次跟我说,在我小时候,他经常在屋顶发现遗留在那里的大便,大便形状规则,所以不可能是被人扔上去的;偶尔里面还会点缀几颗西瓜籽,所以一定是人干的,不会是动物;大便的样子还很纤瘦,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小孩子的手笔。而当时家里面只有我一个未成年,我想赖账都不行。除此之外,我小时候还很聪明,这样讲,并不是说我现在变得很笨,只是相比从前有所退步而已。诸如三岁会放羊四岁能赶猪五岁可以全文背诵《咏鹅》,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据此,在我五岁的时候,我小叔就断言我长大了一定会很牛逼。三岁看到老,在我五岁时,我小叔就用一句话概括了我的一生。
我现在是一名二十一岁的有志青年,“有志”体现在我经常会梦到自己腰缠万贯,身边佳丽如云,毫无疑问,我是向往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但有人告诉我,这种生活叫做糜烂,会把一个人腐蚀掉,他怕我理解不了,就举了一个形象的例子,在一枚饱满的柿子里注入了一点水,几天后柿子烂掉了,通身生了绿色的绒毛。本来他的话我是有些似懂非懂的,但看到这个例子后就彻底糊涂了,我搞不懂我和柿子有什么关系,我每天都要喝掉大量的水,但是至今为止还看不出来我有要腐烂或者长绿毛的迹象。
我口口声声提到的那个人其实是我家最具权威的人物,这个人就是我爷爷。在我的印象中我爷爷一直是神采飞扬的,到了五十岁的时候他的头发依然乌黑油亮,这一点让爷爷在同龄人中骄傲了很多年。其实到最后爷爷的头发依旧是乌黑油亮的,只是由头上转移到了一个精致的木盒子里,是的,我的意思是,爷爷后来变成了秃子。本来秃得不够彻底,有几根头发恋主,说什么不肯舍我爷爷而去,后来爷爷不得不狠下心舍它们而去,用武力让它们和盒子里的同胞们团聚了。
爷爷喜欢吃柿子,这并不代表他喜欢柿子的口味,只是因为柿子吃起来不费力气,除柿子外,爷爷还喜欢一切柔软的易嚼易烂的食物,据我爸说,我爷爷以前牙口很好,用牙齿同时开启四个啤酒瓶盖是他的一项拿手绝技,但是爷爷犯了一个很多年轻人会犯的错误,把这一实用性很强的本领加入了许多表演成分,时不时拿出来在人前炫耀,这就导致老了后只能吃诸如柿子一类的食物。爸爸说,爷爷以前喜欢吃蚕豆花生米等能在口腔里弄出动静的东西,那时候他还没有当爷爷,等他当了爷爷,想要在嘴里弄出动静,就只能吹泡泡糖了。
实际上过去那个神采飞扬的爷爷并不为我所知,这一印象的得来也只是通过别人的嘴巴和几张旧照片儿。现在我的爷爷老态龙钟,全身上下除了脑瓜壳哪都是褶皱,他的脑袋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照得人眼睛睁不开,在他老了以后,他经常用他瘦骨嶙峋的双肩托着这颗流光溢彩的头颅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看见人就点点头,问一句吃了吗?见了鸡鸭猪羊也点点头,但什么也不说。
我是有两个爷爷的,一个我从没见过,一个每天都要打上几个照面;一个头发乌黑油亮,牙齿整齐坚固,永远不超过五十岁;一个头上寸草不生,牙齿松动脱落,正在一天天地老去。
我一样有两个我。
2
二十一岁的时候我从一所著名的大专院校毕业,这就意味着我将开始一段更加无所事事的生活,早上起床基本是因为妈妈三番五次的呼喊,晚上睡觉肯定是因为电视上每个频道都只能看到壮丽的雪景。有时我会出去逛街,不小心碰到同学只好虚情假意地寒暄几句,然后一拍脑袋说,哎呀,我还有事,先走了。便匆匆离开了。初中同学们对待生活都很积极向上,一个个争先恐后结了婚,想到他们几乎每天夜里都能享受正规的性生活,而我只能用手模拟时,就油生羡慕之情。
我提到了我的大学——好吧,大专,并且在他前面用了一个极尽溢美的修饰词——“著名”,这倒不假,它之所以著名只是因为前几年出过几起抢劫强奸之类的案件,也没什么值得炫耀,由此你也可以把“著名”理解成“臭名昭著”。
在大学里——对不起,大专——我交了一个女朋友,毕业后就分了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经常向她提起我五岁以前的事,我说我五岁以前喜欢在屋顶拉屎,以至于一刮风满院子都会臭气熏天。说到这儿她打断我,问我是什么时候学会飞檐走壁的,她是个爱幻想的浪漫主义者,但问出这样的问题也难免有些白痴的嫌疑。也许是我不懂她的幽默。
我告诉她,我家房前是常年搭着梯子的,每次有需要的时候就会顺着梯子爬上去,解决完了再顺着梯子爬下来,干完这件事后,我总是抑制不住兴奋,爸爸见我红光满面眼珠子在脸上乱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大呼小叫地提着铁锨爬到房顶,善后我的“遗留”问题。应该说,爸爸处理得总是很及时,有时也会疏忽,比如到了农忙季节,地里活计忙起来,大家就会把我的事忘掉,这样大便在房顶待久了,于是招来一种名叫屎壳郎的专职吃屎的生物,这有一个好处是省得爸爸清理了,也有一个坏处,它们会把房顶弄得千疮百孔,以致外面下起雨来屋里就会有呼应,因此我的屁股挨了我爸两巴掌,然后梯子就被放倒了。
我的女朋友听完了觉得很奇怪,猜测我爸为什么不及早放倒梯子以绝后患,在房顶拉屎的丑恶行为即使得不到应有的惩戒也绝不值得倡导。如果顺着这条思路走下去,就会得出我爸以及其他家长是白痴的结论,但事实上是她不懂家长们的幽默感,如果我告诉她,等到农忙一过,我爸就会再次把梯子竖起来的话,她可能会更加迷惑,所以还是算了。
我向我女朋友提起我小时候的事情时,她虽然有很多不解,但还是一脸神往,好像在听一则情节离奇的童话,这让我很有成就感,我知道她不甘心只做一名沉默的观众,所以在讲完一段后,我礼节性地请她说一说自己的童年。她在沉默了几秒钟后启动芳唇:我小时候父母就立志把我培养成一名淑女,你应该看得出,这么多年,他们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我遇到你后,使我和我父母的努力都功亏一篑……这让我听着很不舒服,好像我是他通往成功路上的绊脚石。
我想说我是让她原形毕露的照妖镜,但想到被她两根手指掐肉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后,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的女朋友之所以没有成为淑女只是因为她动辄和我大发淫威武力相向,掐胳膊拧大腿之类实属寻常,以至于在公共浴室洗澡时都会有问我身上怎么会有那么多胎记。我认为她是一个轻微的虐待狂,总是把对别的喜爱之情用施暴的形式表现出来。在这一点上,她很像我爷爷。
在我小时候爷爷经常双手拖住我的腮把我从地上拎起来,说是拎拎长大个,依据是爸爸小时候就没挨过拎,结果只长到一米七,这样的论据虽然漏洞百出,但没有反驳他。拎起我来的同时爷爷总是问,看到姥姥家了吗?然而每次我只能看到一堵破墙。我想,到我立在院子里能够看到姥姥家的时候爷爷就不用再费力气拎我了,因为我已经长得足够“大个”,但是直到今天,我想要看到姥姥家家,还是需要走上几公里的路,爷爷却十多年没再拎过我了。
我还记得他最后一次拎我的情景,他热身似的抡了抡胳膊,蹲下马步,双手放在我的脖子上,刚要发力,斜刺里忽地窜出一个人影,把我从爷爷手里夺了过去,我抬头看了看,是我妈,我准备对她笑一笑以示讨好,但是她的巴掌阻止了我的笑容,虽然笑容是在脸上巴掌打在屁股上,但还是会产生连锁反应。我听到爆竹似的啪啪声,而后感觉屁股上微微有些发热。她一边打我一边骂着:你是不是想变长颈鹿,你是不是想变长颈鹿?
我没来得及看爷爷的表情,他已经拂袖而去。
有一点我是知道的,一个人可以用施暴表达喜爱,也可以用施暴表示抗议和厌恶,但是妈妈的巴掌是我陷入沉思,我想不通她要表达的是喜爱还是厌恶,或者兼而有之?
那以后爷爷再也没有拎过我,我隐隐觉得,他已不再喜欢我。
不久前我问起爷爷这件事,他很庄重地告诉我,是我记错了。事实是这样的,爷爷在拎我的时候发现我变沉了,拎不动了,但是他的好胜心让他做出了不拎我起来绝不罢休的决定,于是在他再三的努力下,终于闪了自己的腰,于是以后再也不拎我了。这种说法自然是符合所有人意愿的,因此,我相信这才是事实。
3
无论如何,妈妈是爱我的。
自从我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后她就随我养成了另一个习惯——偷看日记,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的日记基本演变成了为了能够顺利通过领导审阅的工作报告。后来我不再写日记,妈妈因此情绪低落,就像一位出色的猎人找不到猎物。这让我内疚了好久。
说起来,妈妈并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完全是自学成才,当然,这个“才”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才”,在这里它只是妈妈用来强调自己不是文盲所运用的夸张手法。
妈妈说她出生的时候正赶上困难时期,吃不饱饭,只好拿一种就做观音土的泥巴充饥,那泥巴不知什么成分,香脆酥软,入口即溶。等到困难时期结束后,就再也找不到那么可口的泥巴了。按照我妈的描述,这种泥巴口感接近现在的某种巧克力花生奶糖,光是听说,就让人心向往之,遗憾的是,这种泥巴随着困难时期一起消失了。
但有比观音土更可口的食物在等着年幼的我妈。
我妈说,每逢春暖花开她就会领上我的两个舅舅到菜地里去捉蜜蜂。一望无边的油菜花在太阳下如同一条黄金铺成的河,无数蜜蜂好像油菜花出窍的灵魂,在油菜花的头顶盘旋。我妈看到一只蜜蜂落在花叶上,于是轻手轻脚走过去,两根手指头轻巧探出,将两片花叶迅速合拢,一只蜜蜂就会束手就擒,然后拔出蜜蜂的尾刺,一股淡黄色接近透明的粘液随之涌出。我妈说那就是蜂蜜,吃下去能把人甜一溜跟头,最后我妈还要补充道,现在市场上买来的蜂蜜口感差了很多,大概是经过了人工勾兑。我对蜜蜂的生理构造没做过研究,但对在那个类似肛门的部位流出来的液体会是蜂蜜表示怀疑,在我把我的观点陈述给我妈后居然引发了她的破口大骂。我想是我错了,我不该把如此美好的回忆和那个肮脏的部位联系在一起,破坏了回忆的情调。
我妈说在捉蜜蜂的过程中偶尔也会失手,蜜蜂没逮到,还会被蛰到手指头,在这种情况下,手指头会肿成红枣模样,甚是可爱。可爱是次要的,关键是会很痛。但也不用担心,妈妈自然有治疗肿痛的办法——在痛处上敷上一层自家酿的黄豆酱,几天就会痊愈。我怀疑这种方法的科学性,但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我没有把我的疑惑说出来。
妈妈和我讲起这些陈年往事通常是在饭桌上,只要我对碗里的饭菜表现出一丁点的抵触情绪,就会招致她无尽的唠叨:想当年,我只能吃榆钱做的窝头,但还是觉得很香很甜……我是亲口品尝的榆钱的,只是图个新鲜,吃多了就会拉肚子。在我耳闻了榆钱窝头的美味后,便请求妈妈再做一次,但是她用那根曾经被蜜蜂蛰过的手指头点着我的额头说,这孩子,怎么有福不享找罪受?
4
按照妈妈的说法,我现在生活在幸福当中,理应去珍惜眼前的大好时光,我也知道时间的宝贵,它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所以我每天要睡十个小时以上,其它时间分配给了吃饭看电视和思考问题。最后一种情形也可以称之为发呆或者胡思乱想。
我大专毕业了,顺理成章地从一片沼泽踏入另一片沼泽,之后我面对的将是找工作。
我五岁那年小叔说我长大了一定很牛逼,现在我虽已长大成人,小叔的预言却仍像风中断了线无从着落的风筝。我一事无成并且心安理做着无业游民,这让曾经对我寄予厚望的人们很没面子。实际上最没面子的人还是我自己,上街碰到衣冠楚楚的同学,人家问我,毕了?不知底细的人还以为谁被执行了枪决,我只好点点头说,是啊是啊,毕了。他还是不依不饶,毕了好啊毕了好,在哪高就呢?我只好摇头说,待业呢。然后对方就会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说,不可能吧?一定是你眼光太高了!我在的厂子工资挺高,但你个读书人也不能去啊。我笑笑,匆匆和他告别。
我学的法律,当时的想法只局限于能够使自己知法而不犯法,完全没有利用它为自己创造价值的念头。也就是说我把它当成了护具而并非饭碗,等我意识到它作为饭碗比护具用途更大时,我已经领到了毕业证。
吃不上法律这碗饭,只好另寻出路。小叔给我找过一份工作,跟我说是蹲办公室,我想不错,每天喝茶看报写文件,倒也符合我好静不好动的个性。上班第一天我就发现上了小叔的当,也可能是我们沟通上出了问题,所谓文秘并不是用屁股“蹲”办公室,而是用拖把“墩”办公室。这我就无法胜任了。小叔不遗余力开导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在我指出他背诵中出现的几处错误之后,他恼羞成怒,愤然离去。
小叔也上过大学,学的是金融,毕业后在一家银行供职,工作内容是给别人数钱。我觉得这是一份残酷的工作。但爷爷并不这么看,在爷爷眼里,小叔属于吃皇粮拿俸禄的阶层,是全家人的骄傲,本来我是继小叔之后最有望成为另一个让全家为之骄傲的对象的,可是我的表现让人失望。因此,爷爷总是把小叔当做激励我上进的标尺。
关于小叔上学时穿过的那件的确良小棉袄,爷爷和我说过不下十次,他说:你小叔上学时那叫一个艰苦,当时家里穷,买不起新衣服,你小叔冬天就穿一件小棉袄,没有外套,后来袖口磨破了,露出了里面的棉花瓤子,你奶奶就从别处扯一块破布,缝补缝补,让你小叔继续穿……如果这时奶奶在场,爷爷的叙述就会告一段落,因为奶奶总会在此插话:那件棉袄有补丁吗?你记错了吧?双方的争论就此展开,但无论谁胜谁负,最后都会得出另一个一致的结论:现在我的生活如此优越如果不加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就是对不起老祖宗。
我不知道小叔听到这些会有什么反应,他教会了我喝酒,喝多了又想教我抽烟,可是最终不但没教我,自己也把烟戒了。因为小婶过门了。小婶的过门标志着小叔由一个男孩成长为了男人,也就是说,由一件有棱有角的天然品转变成了中规中矩的艺术品,无论如何,这是一场皆大欢喜的悲剧。
小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大眼睛,双眼皮,她的美丽经得起人们眼光的挑剔,却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现在她的眼睛还是那么大,双眼皮也依然存在,只是由眼睛上面转移到了眼睛下面。原来她总是拿大嗓门吼小叔,等到有了小堂弟以后,小叔再没挨过吼,这副担子落到了小堂弟的肩头。小婶吼的内容一般是:天天玩,就不知道学习!如果恰巧我在旁边,也会有幸被牵扯进去:你大哥上学那会,经常学习学到半夜……她指的可能是我迷恋上武侠小说的那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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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小叔试图教我吸烟之前,我就在这一领域进行过探索。当时似乎有一种叫什么鸟的女士香烟(之所以认定这个名字,也只是由于它的包装上画着一只小鸟),烟丝是棕色的,类似鸡粪,颜色虽然不讨喜,含在嘴里却有一股甜丝丝的味道。我常学着大人的样子,叼上烟——另一个同步动作必然是在炕头上翘起二郎腿,慢条斯理地划燃火柴,再慢条斯理地点燃,慢条斯理地喷出一口青烟,感觉自己像一名绅士。这不是小叔的风格,那时候小叔吸烟还是鬼鬼祟祟的,像一个贼。
爷爷端详着我抽烟的样子,时不时捏一下我的脸,笑着说,这孩子,这么大就不学好。我晓得他藏了半句没说出口,是长大了如何得了。他要传达的信息也正是这半句没说出口的。“如何得了”至少有两个方向的解析,一个是坏的方向,它指引我成长为一个匪类;一个是好的方向,它让我扬名立万成就一番事业。爷爷的期望肯定是后者,但吸烟说什么也不能算是优秀人格的体现。爷爷用一个坏的行为却推导出好的结论,这实在让我费解。还好等到我再大一点,烟就被放在了我拿不到的地方。
在学校时我和女朋友说起这件事,希望她能从中悟出点什么,但她只是觉得好玩,催促我继续讲下去,我们有迥异的生活背景,这造成了她理解上的障碍,难以让人理解的事情,通常被认定为笑话,所以我只好对她讲出另一个笑话:
我记得在我小时候家里墙壁上挂满了各色美女海报,她们以种种撩人的姿态挑逗着人们的眼球,我时常会对着她们无端笑起来。这时我妈就会问我相中了哪一个,讨来做媳妇。我轻易中计,仔细挑选半晌,指出最有姿色的那个,说,就她,我就相中她了。我妈就会欣喜地说,还是我儿有眼光。等到我对“媳妇”这一概念逐渐清晰后,家里那些美女却被一幅幅单调的字画所取代。
算起来,我毕业已经半年了,也就是说,和她分手半年了,在这半年里,我时常想起她,尤其是在小婶给我介绍女朋友的时候。
小婶给我介绍的第一个女朋友是她的外甥女,比我大一岁,在一家纺织厂做工,因此我叫她织女,但她总怀疑我占她便宜,以叔叔自居。在我和她理论了两次后,连我自己也搞不清到底叫得是“织女”还是“侄女”了,最后她终于忍无可忍,坚决和我断了往来。
小婶给我介绍的第二个女朋友也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长得还算标致,说话喜欢翘起兰花指,笑起来总会用手挡住嘴巴。我和她交往了两个月,本来还想交往下去,她大学里的男朋友却不识时务地从天而降,而后双双人间蒸发。这件事对我的鼓舞很大,一度想效仿这位男同学,远赴江南,把我女朋友拐来,但我给她打电话时,我们的意见发生了分歧,她坚持拐我而不同意我拐她,也就是说,我必须抛下家人,定居江南,做上门女婿。对那的秀美山河我心慕已久,可惜我吃不惯米饭,尤其是软饭,此事也就作罢。
如今小婶要给我介绍第三个女朋友,说我见了一定会喜欢,为了验证这句话,我提出见面。见面后我大吃一惊,对方貌似吃了比我还要大的一惊。我们大笑了一分钟后陷入沉默,对方居然是小丽。
从前小丽住我家隔壁,后来搬走了,小时候我们一起上学,我对她表达过爱慕之情,她却回应了我一顿拳脚,可能是我表达得太过直接,不够委婉,我抱过她的头很豪迈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暴打过我之后,她仍不解气,跑去我家告状,爸爸对我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用一根一头儿乌黑的烧火棍。送走小丽,爸爸端详我片刻,很诡异地嘿嘿笑了两声。这让我也情不自禁笑起来。到了小学六年级,我学会了用委婉的方式表达爱意,试着给小丽写情书,不幸被爸爸发现,做了它唯一的读者,这次他对我进行了更加深刻的批评教育,却一改往日作风,他喋喋不休,吐沫星子满屋乱飞,最后用两声叹息收尾。这次我束手束脚站在那里,接受他吐沫星子的洗礼,大气都没敢出。
现在小丽就挺拔地站在我面前,歪着头看我,我大方迎着她的目光,心中抱定一个信念:绝不先开口。小丽终于忍不住说道:你读书都成呆子了?读成哑巴了?我用事实告诉她没有,说出口的却是“是”。她笑起来,露出那颗曾令我心旷神怡的虎牙,它当初黄黄的,现在变得雪白,乏味的白。
我们说些无关痛痒的话,时不时要笑几声来调动气氛,半小时下来我的腮帮子抽了两次筋,以致让小丽怀疑我是中风了。后来我实在笑不出来了,她也好像有些不耐烦,总是左顾右盼,或者低头看表,看到第四次时,她突然发现表停了,停在了至少半小时前。她问我几点,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五分硬币说,差五分一毛。她居然嗫嚅两声说,哎呀,不早了,我该走了。然后就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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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不久,我参加了大学同学聚会,原本不想去,怕勾起伤心事,后来我想,勾起的开心事可能比伤心事多一些,于是欣然前往。
在那里我如愿见到了我的女朋友——也是在那天之后,我才把她的身份确定为前女友。她比以前胖了些,少了爱情的滋润,脸上多了几颗痘痘。开始她没怎么和我说话,只是偶尔瞟我一眼,后来在酒精的鼓动下,她坐在我身边,开始和我追忆那些当时看做平常甚至无聊的往事。她说,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喝完酒躺在河滨公园草坪上的情景,当时天很蓝,没有一朵云,我陶醉在青草芬芳的气息当中,眼睛盯着天空,你的小手指勾着我的小手指,偶尔意味深长地动一下,我知道你想暗示我什么,但我装作什么都不懂,继续望着广袤的天空,等待一朵云飘过头顶……
这和我的记忆稍有出入,我记得那是个初夏的夜晚,看不到蓝天白云,但她依然瞪着双眼盯着夜空,我问她在干嘛,她说,数星星。然而,事实如何已经不再重要,我们沉浸在回忆当中,信手为逝去的光阴涂上一层斑斓的色彩。后来我们的谈话回到现实,她说父亲催她找工作,而母亲则每天催她找男朋友,她无所适从,只能靠回忆打发日子。最后她拉着我的手说,历史是用来把玩的,而现实,只需要我们来承受。
我知道,她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