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皆可兼得的商业模式会有吗?

2019-01-04  本文已影响8人  九风09
“鱼”和“熊掌”皆可兼得的商业模式会有吗?

一直以来,我对所有号称“小而美”的商业模式会多一份警惕,(小指鱼,美指熊掌)如果真的是“美”,很多时候是普适性的(譬如iPhone当年的出世),人普遍会高估自己的独特性。很多号称“小而美”的生意,要么“小”是错觉,要么“美”是错觉。

“小”的意思是:需求并不大;“美”的意思是:对于这个需求,满足的效率还不错。

不过,效率只有在同时具备规模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规模和效率,如果只能做到一边,当然是规模优先。牛逼的产品和服务,大部分是具有普适性,满足了80%的人的80%需求,找到最大公约数。这是水草最肥美的地方,如下图的Zone A,另一方面,Zone A因为太显而易见和市场足够吸引人,往往很容易进入红海。

Zone B: 80%的人的剩余20%的需求,这是创业伪需求的爆发地,加上了特定的限定条件和场景,很多时候是Nice To Have。所谓的刚需,根本不刚,做这个产品是产品经理的刚需而非用户刚需。

譬如——

在地图里查位置和线路是80%,在地图上顺便打个车和叫外卖就成了那20%。

用滴滴打出租车/专家是80%,但是加上限定条件后用它约试驾/代驾成了那20%。

给手机充电是刚需,是那80%,但是加上限定条件,在公共场合的移动情况下充电,就跑到20%那边去了。

拍照是刚需,拍的好看一点是那80%,但是加上限定条件的重度编辑,就跑到20%那边了。

2015前后的O2O创业大潮,很多都是跑到了Zone B,对用户来说,O2O的很多到家上门服务并不是“这个必须有”,而是“这个可以有”,低成本甚至负成本去尝试当然无所谓,进入正常的市场定价阶段后,真相乍现的时刻来临。

Zone C:20%的人的80%的需求,这里是产生小而美的孵化地。

譬如——

对大部分人来说,到餐厅吃饭是那80%*80%,但是对于“加班狗”和“郊区党”(我没说是西二旗)来说:外卖就是刚需,非常刚,是那20%*80%。

对于大部分听音乐的人来说,能听到一般的流行音乐歌曲就够了,但是对于少量的重度发烧友来说,无损音质、冷门歌曲、无限下载成了那80%的刚需。

大部分的人,想看的是你推给我的大而全的内容,但是一部分知识焦虑患者(譬如我自己),对于时间和效率有高度要求,想看的是少而精的内容。

如此等等。

在互联网的上半场,我一直怀疑小而美的事情的存在,一个理由是: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中,如果按照“用户*ARPU”的收入公式来看,大部分是遵循“高用户规模+低ARPU”的(游戏是个例外),在一个低ARPU为主导的互联网中,如果没有前面的用户规模来把饼做大,难以实现规模经济,那这门生意的可持续性令人质疑,除非有足够的情怀+有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来补贴。

但,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我已经开始相信小而美的事情会发生,“低用户规模+高ARPU”越来越成为商业模式上的接力棒。我认为那 20%*80%的需求其实一直存在,现在和之前的一个变化是:供给端的质量正在大幅度提升。(其他的理由还包括支付习惯养成/中产崛起等等)

譬如——

美团/饿了么的军备竞赛,让外卖的服务效率大幅度提升,加班狗和郊区党痛哭流涕。

三大视频网站的优质内容的丰富度,远超过前几年,去年大家的付费会员都涨的远超预期;

我在以前安利过的“得到”,集中请来了一批行业大拿,每天精心帮我挑选少而精的高质量内容,至今我已经花费上千元。

如果你做的是一个目标用户规模不那么大的市场,需要反复扪心自问的问题是:你的供给端质量,是否已经达到向用户Charge费用的水平?不要自欺欺人,反反复复的拷问。

“美”还是“不美”,区别在此一线。

想想你的产品,究竟掉到哪个格子里了呢?

如果你在Zone A,那很好,只是晚上容易睡不着,天天需要防守。如果不幸的在Zone B,一个套利的策略是:找机会卖给Zone A,成为Zone A的“能力的补齐”,所以之前有人说过卖给BAT要趁早,等BAT们自己补齐了Zone B,就不需要你了。如果那时候你的估值还不恰当的被抬上去了,那就尴尬了,对于BAT们来说,可以用Zone A的利润去养Zone B的业务,而对于创业公司来说,不存在交叉补贴,只能自身造血。

对于Zone C,我觉得很兴奋,期待更多小而美的事情发生。用户对品质的偏好是不可逆的,如同一场无痛截肢,一旦体验过了,就很难再回到平庸。

至于Zone D, 20%的人的20%需求,是死海区域,逃之不及。

(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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