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视同缴费年限探讨(二):为啥只说视同缴费而非视同缴费年
社保知识,小龙虾今日分享第1222期,欢迎关注!
【视同缴费年限】,注意这是6个字的词语,不是四个字的【视同缴费】,也不是【视同年限】。
很多人会觉得都一样,大家都能理解!
错!
恰恰相反,许多人往往不能理解,或者说,他们仅仅是依靠字面上的理解!
我国的法律法规文件中,只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视同缴费】的说法。
【视同缴费年限】作为法定术语首次出现在 1995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中。
(三)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3年后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离退休的职工,其在本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以职工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推算出全部工作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这里说个题外话:
当初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为了推算个人账户的金额(也就是用过渡性养老金弥补个人账户的缺失)。但是只有江苏是这么做的,导致推算金额偏低,整个江苏退休人员都很有意见。
于是江苏开始改革,采用其他省份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法(此方法不能说不公平,但是缺失计算偏高!)。
注意:
国家政策只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没有【视同缴费】一说。
视同缴费年限:简单的说就是把劳保缴费年限视同社保缴费年限。 劳保期间单位提留部分转叫社保,劳保期间个人未缴费部分由国家承担费用交给社保。
有些人把【视同缴费年限】故意说成【视同缴费】,有的是习惯了,但是多数人就是别有用心,意思就是【没有缴费视同缴费】了。
甚至有人说,我欠你钱,我不还,能不能也视同还了!
举个简单例子:单位发了一袋米,我没有给钱,但是不代表卖米的没有收到钱。
同样的道理: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我个人没缴费,但是不代表社保部门没收到钱!
同样的道理:你欠我钱,你可以给我等价的房地产、股票、基金,我自然可以视同你还了,但是你啥也不给,如何视同还?
这些人的错误逻辑就是:
既然你们可以【视同缴费】,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视同缴费】?
要【视同】就大家一起【视同】,
这是典型的歪理邪说,故意歪曲国家养老政策的本意,目的就是为了制造矛盾和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