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继承
2017-11-08 本文已影响0人
一凡呀
1.this关键字的两个用途:
引用隐式参数
引用本类的其它构造器
2.super关键字的功能:
调用超类的方法
调用超类的构造器
3.多态:一个对象变量可以指示实际类型的现象
4.动态绑定:在运行时能够自动的选择调用哪个方法
5.不能扩展的类称作final类
6.只能在继承层次上进行对象的类型转换
7.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抽象方法的类必须为抽象类,抽象类可以包含具体的数据和具体的方法
8.类即使不包含抽象方法,也可以将类声明为抽象类
9.抽象类不能够被实例化,但是可以创建一个具体子类的对象
例如 Person类是抽象类 他的子类 Student不是抽象类
Person p = new Student();
10.访问修饰符:
private:仅对本类课件
protected:对本包和所有子类可见
public:对所有类可见
默认不加修饰符:对本包可见
10.java中只有基本类型不是对象。
11.hashCode()方法:散列码是由对象导出的一个整型值,每个对象都有一个默认的散列码,其值为对象的存储地址
12.Object中的toString()方法,用于返回表示对象值的字符串
13.动态数组的长度,arrayList.size();
14.对象包装器:有时候,需要将int这样的基本类型转换成对象,所有的基本类型都有一个与之对应的类。这些类被成为包装器,例如int对应的Integer类
15.比较两个枚举类型的值时,不要用equals,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