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值真的很重要吗?由丑变美后,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1
“你想要变美吗?”
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小巷,站在古朴的店门口的老板娘幽幽地问。
我四下看看。
“别看了,我在跟你讲。”
我看了看自己一身的肥肉,矮小的身材,使劲点点头,“当然想。”
“穿上我的衣服可以变美噢。”
“是……是吗?”我有点狐疑,这年头商家为了做生意真是什么都敢说。
“进来看看吧”我这才正眼看了老板娘,身材高挑,肤如凝脂,活脱脱一个大美人,就是皮肤实在苍白了点。我鬼使神差跟着走了进去。
老板娘不由分说拿来一件红色紧身连衣裙给我,衣服颜色很正很漂亮,但是又看了下自己的身材,摇摇头又递给了老板娘。
“放心吧,能穿上的。”老板娘把我推进了一个帘子围成的“试衣间”里。
我有点怀疑,但耐不住衣服漂亮,便脱自己的衣服开始换。
“一个人来旅游啊?”我听到外面的老板娘问。
“啊,对。在这边上学,大一,还有几天开学了,就先来附近转转。看这座古镇评价挺不错的。”
老板娘没接话,我突然觉得自己话有点多,便自觉闭上了嘴。
我将裙子套在身上,衣服格外光滑,在身上竟然有股清凉的感觉。本来觉得自己不会穿上的,意外的是,随着拉链拉上,我的肥肉也完全包裹进了裙子里。
拉开帘子,老板娘满意地看了一眼,嗯,很不错。
我看了下镜子,意外发现我整个人瘦了一圈,变得高挑,腰盈盈一握,脸也小了一圈,皮肤变得白皙光滑。
“这这这……这是我吗?”我扯扯我的脸。
“这就是你”老板娘说到。
“这件衣服多少钱,我买了。”我果断掏出钱包。
“不要钱哦,只是送给有缘人的。既然你能穿上,就可以带走她。”
父母教导我不要白白接受人家的东西,我还是掏出所有的钱拍在了桌子上。然后生怕老板娘反悔似的,急急忙忙走出了店门口。”
走在街上,我发现所有人看我的目光都是惊艳和羡慕,我得意极了。以前的我肥胖,矮丑且自卑,而现在的我完全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这一定是上天给我的恩赐,我不由得想。
2
我的脚步越来越飘,不小心撞到路边的水果摊,掉了两个水果在下雨后的路面上。
声音惊动了后面玩手机的老板,“搞什么啊?不会看路吗?”我扭过头急忙低头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捡起来。”当我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对方眼里闪过一丝惊艳。他放下手机站起来,“没关系没关系,我来拣好了。”顺便握住了我正在捡的手。
我尴尬地抽回手,再次道歉。
“没事没事。”他从果摊上挑拣了一下,“这两个桃子你拿去吃,可甜。”“不用了不用了。”我受宠若惊,匆忙往旁边走。看到老板没追上来,我松了口气。
回到旅馆,我累极了,便要换掉睡衣去洗澡。
当我拉下红裙的拉链时,肥肉就全部弹了出来。完全脱下裙子后,我的面貌又变得像原来一样可憎了,矮胖且丑陋。
我不愿再看镜子,拉起了帘子使劲冲洗自己的一身肥肉,仿佛它能跟着水流走似的。
晚上躺在床上,我安慰我自己,没关系,只要一直穿着那件红裙子就可以了。
两天之后,学校开学,我来到学校报道。当天刚下车,有不少学长来帮我拿行李。我一一拒绝了,说我自己可以的。
但有一双有力的手没有放开,他冲我好看地一笑“学妹,得有人带你去宿舍楼啊。”
我点点头,跟着这位笑的温柔的学长走进了校门。
在路上,我知道了他叫路麟,是我同专业的学长。到楼下,“到这儿我就不方便上去了”我跟学长道了谢,走了进去。
在进校的第一周,我就被冠上“校花”的名号,我的手机微信已经加满了人,班级门口还是会时不时有人来打听我。
但是,最后我跟路麟在一起了。他约我出去吃饭,去逛街,说了许多动听的情话,不到一周,我便沦陷了。
我在白天享受大家追捧,享受众人艳羡的目光。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每当晚上躺在床上,我便陷入折磨。我知道这些都是假的,没有人知道我的衣服下掩藏这什么。但是我又没有勇气再用以前那样的面目来面对大家。
转眼距我穿上这件衣服已经过了半月。这天晚上跟路麟约完会,当我像往常一样,想在被窝里脱下裙子,让肥肉出来呼吸一下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痛。当拉链拉下来的时候,我的红色的肉也露了出来。我发现我的衣服已经完全跟我的皮肤连在一起,或者说,这件衣服完全成了我的皮肤!
我吓了一跳,顾不上睡觉,连夜打车到了古镇。在古镇走了两个小时,我仍没找到那家店。天亮后我到处打听,附近却没人听过那家奇怪的店。
在古镇里整整转了一天,我放弃了,回到学校。
猛然,看到耸立的图书馆,之前在图书馆看到过讲巫术的书。说不定现在的情况,就中是了巫术。我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马不停蹄地跑进图书馆,找到了之前看到过的书。
我看到了其中一个名为“人皮馆”的巫术,讲的是南方一个被施以巫术的小店,每月月圆那天便会出现,售卖由人皮做成的衣服。这衣服维持原貌需要人的血肉供养,同样,它也会使穿着它的人变为“人间尤物”。穿着的人想要破解这个巫术,需要找到一个美人剥下她的皮披上,衣服会自动黏连到美人皮上脱落。否则,衣服会在一个月内吸干宿主的血肉供养自己。
吸干宿主的血肉,我死死盯着这几个字,心跳不断加快。难道说,如果任由衣服在我身上,最后我会变成一具干尸吗?
我看着眼前一排排的书架,头眼发昏。
3
我回到宿舍,仿佛失掉了灵魂。为了这副曼妙躯体,为了美丽,为了别人的艳羡,我最后竟然要失掉我的生命。
这时,室友告诉我,董纤纤又来找我麻烦,还在宿舍门口撒泼。
董纤纤是路麟的前女友。自开学以来,在我众多追求者中,路麟是找我找的最勤的一个。而在之前,他们俩一直是学校里公认的神仙眷侣,在开学前分手了。董纤纤认为是我勾搭路麟,便处处找我麻烦。
不过现在我无暇顾忌她,我要想办法救我的命,我要想办法找到美人皮。
首先想到的是雇人来做,不至于脏了我的手,可是我们家工薪阶层,应我还拿不出够杀人的钱。
那就只能自己动手了,我想。
但是,书上说,人皮衣隔一月就要吸食掉一个人,难道我要从此以后每月都杀人吗,我陷入沉思。要不还是认命,即使我真的弄到美人皮,我也活不长的。
想到这里,我释然了,算了算,我大概还有十五天。这时,手机响了,我接起来,是鹿麟。
“亲爱的,你去哪了?从昨晚起一直联系不到你”我这才看到路麟的许多未接电话。”
我的眼泪不可抑制地流出来,声音带着颤抖,“没,没事。”我不可能对路麟说出我的秘密。
“你怎么了,哭了吗?我现在在楼下,给你买了小蛋糕,你下来拿一下,不要哭了好不好。”
我挂掉电话,顾不得擦干泪水,便跑下楼扑到路麟怀里。
我们静静抱了很久,突然,一盆水兜头而下。等反应过来,我和他都湿透了。路麟朝上骂了句脏话。
“下次还敢秀,见一次泼一次。”楼上的女生吼到,这个声音,是董纤纤。
我失落极了,跟路麟说了声抱歉转身跑回楼上。
我没有换衣服便坐在床上。为什么偏偏是我,我还这么年轻,我还有大好的时光,我还和路麟约好去旅游,爸爸妈妈还在等我回家。不,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转眼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原本丰满的脸庞也凹陷了下去。
我吃的越来越多,身体却越来越无力。就连从宿舍走到教室都气喘吁吁。
索性请了假躺在寝室,这几天路麟在忙创业项目也没来找我。我只好自己下去拿外卖,因为一顿要吃两份,才觉得身体可以动。
就在我下楼的时候,看到路麟和董纤纤走在一起,董纤纤笑的很美。
我没有拿外卖就回到宿舍,深吸了一口气,我拿起了电话。
“喂,纤纤,我想跟你聊一聊。我决定离开路麟了,对,楼下咖啡馆可以吗……好的。”
今晚十五就要月圆了,是我最后的机会了。我将从网上买的“迷药”放在包里。临走时照了下镜子,我已经形如骷髅了,很快,就可以恢复了,我暗想。
后记:新闻报道,16日某高校校花失踪。据室友供述,十五日晚有室友听到她回宿舍躺在床上,第二天床上没有人,只有一条红裙子。后裙子被一高挑肤色苍白的女人带走。一天后室友报警。
作者:沈沈千里
原文:《人皮衣》
本文参与“向茶点故事投稿”活动,发布时间开始的未来两天内,本文阅读量超过1000且点赞数不低于50,本文原作者将获得100-2000的简书贝奖励,如果你喜欢本文,就为本文助力加油吧!
参加“向茶点故事投稿”活动。文章被茶点故事转载3次,将获得简书优秀故事作者徽章一枚。投稿请戳>>向茶点故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