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交易”关系
对于一个人来讲,没有什么比把应干的“工作”一直干得很好从而更容易使自己得到别人的赞赏和更容易“讨好”上司的事情了,也没有什么比在“工作”上追求卓越和超越更能使自己显得出类拔萃从而更容易在别的方面获取成功的事情了,也更没有通过努力“工作”使自己更加能够认识与领悟“生活”、“生产”和“生存”及三者之间关系的底蕴究竟是什么从而体会到自我生存价值和生命意义的事情了。
把工作真正“当事”的人,往往也是最有可能“成事”的人;而一个拈轻怕重的人,常常也最容易把自己变得无足轻重。
如果能把工作上的事情做好了,那么别的好事往往也会接连不断;而那些随便把工作打发掉的人,工作也会把他随便打发走。
一个人如果能明白以上道理,他就很容易真真切切地明白敷衍塞责与恪尽职守、粗枝大叶与精益求精、得过且过与竭尽全力的本质区别,他也就更容易实实在在地懂得为什么会出现“得以重用”与“可有可无”以及“被人器重”与“淘汰出局”各自情形的缘由到底是什么了。
虽然从理论上讲,任何组织中都没有不可缺少的人,但还是有些人在某种程度上或某个范围内在组织中的分量和地位相对比较重要一些。
所以,你应时时自问一下:我目前在单位是可有可无的人吗?我是可以被别人轻易取代的人吗?为了使自己在组织中做得“更好更久”,我应该怎么做才好?
在此基础上,你更可以切实地问一下:我最拿手的东西是什么?我是不是单位里的“干将”?我的本事能否在关键时刻露一手?如果能经常作如是问,你往往就能更明确地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了。
个体间、群体间、个体与群体间的绝大多数工作关系,在本质上都应视为一种“交换关系”,或从本质上讲都是一种“交易”关系。
既然是一种“交易关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就会成为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就个体与群体间的“交易”或“相互利用”关系来看,对“个体”的一方来讲,其基本的互动逻辑乃是:你是用你的品德、才能和忠诚等来“交易”组织对你应有的信任、重用和报酬的;当然,只有更加“相互有用”,才能更好地“相互利用”。
因而,你只有不断完善自我、提升自我、更新自我、超越自我,才能使自身不断“增值”,并不断增加自身与组织交易的“筹码”,也才能让自身变得更加“有用”并“交换”到自己所需要的更大利益和体现自身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