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中国合法公民,民法典大家还是很有必要花点时间,好好的阅读以下。做为一位公益普法宣传者,为了能让大家清晰的解读民法典,君顾对这一典籍做了些功课,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能给出宝贵意见。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
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疫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 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 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 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这条规定特别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体现了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明确了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理念的彰显。
不仅是在紧急情况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贯穿整部法典始终,涉及监护、收养、遗嘱继承各方面。比如,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时候,民法典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21 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 责。
收养制度的完善也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比如,已满14 周 岁、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将被收养人范围放宽至所有未成年人,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以往的收养制度更多考虑的是满足没有孩子的收养人的利益,这次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在收养人的条件中还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