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紫罗兰
我真是个丑姑娘。
当我坐在镜前时,我总是不厌其烦地这样想。
一脸雀斑、塌陷的鼻子、厚实的嘴唇,再配上一头毛糟糟的枯黄色乱发。简直妙极了。
四岁那年我拥有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书,那是哥德尔嬷嬷在大街上发现的,捡回来时已经被人踩了几脚。我用威尔莱特公爵用剩抛弃的橡皮将它擦干净,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床头。
那大概是一本诗集,我不厌其烦地地来来回回读了很多遍,有些内容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每次我在嬷嬷面前从口中无意间冒出几句诗句时,嬷嬷都会夸赞我聪明,长满皱纹的大手爱昵地摸摸我鸟窝似的头顶,这会让表面上不动声色的我内心里一连兴奋一个星期。
我记得最清楚的那几句总是会在我照镜子的时候从我脑海中冒出来,虽然这首诗的意义与我所赋予它的意义大相径庭,但每次看到它时我仍是会有所感觉。
我是一个对着镜子感到害怕的人
不仅面对着无法穿透的玻璃
里面一个不存在的无法居住的空间
反映着;结束了又开始
所有人都埋怨我曲解了这首诗的含义,但我从来都不在意,我接受到的鄙夷实在太多了,不缺这一点。
我的名字叫艾达·威尔莱特,无论是谁,无论你原本姓什么,凡是来到这座庄园里的人都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威尔莱特。每当我得以休息并来到村子的集市上闲逛时,村子里的人都借此机会问我原本的名字是什么,此刻我就会理所当然地说:“艾达威尔莱特。”此举换来的总是疑惑的眼神,人们以讹传讹,猜测我的身份,于是那段日子我被赋予了诸多神奇的身份,例如私生子、普鲁士人甚至有人怀疑我是恶魔的化身。
我不记得自己的父母是谁了,因为那时我还太小,哥德尔嬷嬷说我是在一个雨夜被庄园的佣人捡到的,公爵其实一直很想要个女儿,我猜如果我长得漂亮些,说不定现在正坐在舒适的软坐沙发上喝红茶呢,可是当公爵看见我这张丑陋的像敲钟老人一样的脸时,棱角分明的脸上明显露出了厌恶的神情。
“亨利,我同意收养这个孩子了,把她带到宿舍里当女佣吧。”
这一句话掌控着我的命运,后来我就一直在庄园里做杂物活,过着所谓的“不愁吃穿”的生活。
前阵子公爵死后,他的独子黎博拉·威尔莱特继承了这座庄园,很多佣人都走了,现在庄园里比以前清净了很多,现在没有人天天制约我,我终于可以偷懒了。
我通常会坐在一个不起眼的后院开满紫罗兰的角落,飘飞的柳絮在阳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芒,草丛里有数不胜数的蚊虫和一具不明来历的骨架,我第一次发现这个地方时没有注意到这个被草地和泥土淹没了一半的骨架,直到我忍不住一屁股坐到毛茸茸的草地上并被它狠狠硌痛时,我才惊异地回过头去并被它吓了一跳,实际上,直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它属于谁。
我很少走出紫罗兰庄园,因为村子里的孩子们总是会嘲笑我,男孩子们会爬到树上,用事先在河里捡来的石子扔我,并大喊丑八怪快躲回庄园去,女孩子们有的阻拦那些淘气的男孩,有的站在树下握着皱巴巴的裙角冲我嬉笑。
我平时总是不理会他们,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和他们对骂,最后等他们的家长来了并帮他们的孩子们一起辱骂我的时候,我就会抓起一把沙子抹在他们脸上,趁他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溜烟跑回庄园。
维尔努克被一条窄窄的河流分割成两部分,威尔莱特庄园坐落在该河以南,人们暂且将河以南的那一侧称为南维尔努克,我在这里的口碑一向不好,村民们对我没有任何尊重可言,所以我每次都宁可绕远跑到北维尔努克的集市上去买东西,那里的人相对来说比较友善。我不会划船,也没有钱来雇一个船夫,因此我会跑到河的上游去,那里有一条窄窄的,刚刚淹没在水中的废弃水渠,我是在干旱的时候偶然发现的,每年秋天它都会露出水面来。
那水渠有点不结实,我只能提着鞋子迈着小碎步跑过去,要想从那水渠上通过,就必须保持好平衡,不然就会掉进两人多深的河里溺死。这是穷人和流浪汉的专属通道,要知道,因为我这副容貌,我每天都冒着成为数以百计的肿胀浮尸中的一个的风险。
星期三那天我正在以一如既往的方式渡河,微波荡漾的河水在这热烘烘的春天显得清凉无比。被淹没的水渠上附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牡蛎和水藻,脚掌踩在上面很容易被划破。我小心翼翼地以一个保守的速度缓慢前行,河里倒映着槐树、屋舍和紫罗兰的影子,我的脚突然滑了一下,下意识地松开了手,拎在手中的两只黑色旧皮鞋“扑通扑通”掉进了水里,没等我把它们重新拾起来,它们就被水流冲走了。
我晃晃悠悠地摇了几下,抬着手臂保持平衡,等我稳下来时,我那可怜的两只鞋早不见了踪影。我气得皱着眉头,使劲朝着水面踢了两脚。
“该死。”我冲着河岸咒骂了一句。
我正想继续走到那对岸去,隐隐约约用余光瞟到右边有什么东西冲着我过来了。我吓了一跳,连忙扭过头去,那是什么?好像是一个人,是一具浮尸。接着他的头顺着波浪撞在了我的小腿上,黏腻的触感时反胃的感觉瞬间从我被撞倒的那个部位传导到我的头顶,愣了一会,我探出右手抓住了那人的手臂,拖着他以比之前更慢的速度回到南岸边,我赤着脚,被岸上的石子划破了好几个小口子。
我把这浮尸翻过身来,看到了一张漂亮的脸。
他还活着吗?
我伸出一根手指,探到他的鼻尖。起初是没有呼吸的,就当我以为他已经死掉并打算抽回手指的那一刻,一股温热的气流向我的手指冲了过来。我蹲在他旁边,笨拙地挪动了几下位置,学着渔人救助落水昏迷者的样子在他的胸口有节奏地按了几下。没有反应。
“嘿!“我冲树林里那几个追跑嬉戏的少年喊了一声,他们好像没有听见,那几个灵活的身影被埋没在树影间了。
我转回头来,打量这个人,他那头黑发上挂了几缕水草,身上穿着破了好几个洞口的灰蓝色军装,身上有多处伤口,有的已经发炎化脓,最后,我看见了他那双被水泡得黑亮的军靴。
“我想如果我背着你到医院,你是不会需要它们的。”我说着将那双靴子从他叫上拔下来,“那就先借我用用吧。”
他的脚可真大,简直就像兔子的脚一样大,那双鞋被我穿在脚上拖拖拉拉,就像我小时候偷着穿大人的些一样,走起路来笨拙、磕磕绊绊。不仅如此,他还很沉,就像块石头一样死死压在我的后背上。
“喂!过来帮帮忙!”当我从拐角处看到一个人影时,我冲他大喊。
那个人回过头,一脸怪异地望着我,他明显犹豫了一下,然后向我走来,接着越来越多的人凑过来了。
“你在哪儿找到他的?”男人油腻的脸上粘着黑污渍。
“河里。”我说。
男人转过身,让一个高个子的强壮男人把他背到医院去,然后冷冷地对我说:“好了,这里没有你的事了,现在你可以走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一直待在城堡里,擦着本来就没有灰尘的石窗台。新任的公爵穿剩下的衣服就会被我偷偷拿来剪成小块当作抹布,杂货间里的窗户没有玻璃,墙壁用一块块冰冷的灰色石砖搭成,我经常趴在窗台前面,看着下面花园里的紫罗兰和来来往往的路人,因此窗口底部的石块被我不经意间来回摩擦得发亮。角落里的木水桶中放着一把拖把,旁边还斜靠着一把扫帚,这里是庄园的阴面,照在在窗外地上的天光就会被反射进来,那光线是蓝色的,把角落里那张堆满废物的旧书桌照得锃亮。
我身上的围裙沾满了灰尘,每当黎博拉公爵看到的时候,他总会皱着眉头命令我换一件干净的,有时他还会花钱为我们购置新衣,它们大多以青色和豆绿色为主,公爵其实并不喜欢这个颜色,相比之下他更青睐于紫色,在他看来只有他自己的东西或者是给客人的东西才能是紫色,而我们这些身份低贱的人只能穿青绿色,他似乎比他的父亲更传统,更注重身份尊卑,实际上他只比我大三四岁而已。
“艾达,有人找你。”梅茜一脸不耐烦地撂下这句话就走了,我走出房间去,好奇究竟是谁会来找我,然而当我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那件事。
那个前几天被我从河里捞上来的俊朗军官站在铁门外面,似笑非笑地望着我。
他的外套掖在腰带里面,扣子系得整整齐齐,脚上穿着医院的一次性棉布凉鞋。
“是你救了我,对吗?”他问我。
我点了点头。
“我该如何感谢你?你想要什么?”他很耐心地问我。
“不,不用了,你的鞋子我还没还给你,等我一下。”我说着急匆匆地跑回庄园里,半分钟后拎着那双被我擦干净的皮鞋回到他面前。他有些惊奇地接过那双鞋:“它们怎么会在你这里?我还以为弄丢了。”
“其实不是我救了你,是你的鞋子。”
他笑了,笑起来时既带着行军人的刚毅果断,又给人一种亲切的、心安的感觉。
随之我低下头,自惭形秽。
后来我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名字叫克劳斯·施瓦茨,不知为何,我开始天天期盼他来到庄园里看我,陪我说话,但是他很少来,时不时雇村子里的信使给我送来一些平时我舍不得买的花哨小玩意,确切的说,我们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再见过面了。
其实我很想去村里找他,只是这阵子忙得不可开交忙,打扫公爵房间的罗曼娜生病了,因此我要代替她履行职务。今天下午公爵见到我时并没有感到惊讶,因为仆人们的事情一向都是由他们自己来打理。前几天公爵的贴身佣人克里斯蒂安刚刚走了,厨房又来了一个新人,整个庄园里的工作都一团乱,曾经它是保持着良好的平衡的,每个人的工作都安排的精密而匀称,哪怕只是缺了一个小角,我们都会混乱好一阵子才能缓和过来。
“吕西安,那些马都已经被安置好了吗?”公爵放下手里的报纸,看了看手表。
“都安排好了,公爵。”头发花白的管家微微欠身,转身走出房间,随之侍者凑上前来,将阳光下白得刺眼的餐巾递给公爵。又有几个佣人从门外走进来,最前面手中端着花盆的那个向右转了,后面的几个端着红茶、烤黄油牛排和樱桃溏心派走进来。我站在公爵身后的落地窗前,机械地擦着那珐琅花瓶。
难得的阳光照在窗外的树上,一层层绿影投射进屋里,被白色井字形的窗框分割成四边形,映射在地板上,雕花爬满藤蔓的阳台上,还有公爵金黄色锃亮的偏分油头后脑勺上。
庄园里有二十几个人。而我们二几十个人都在为了一个人而忙活。
公爵没有朋友,他就像水仙一样爱上了他自己。
那个名叫艾米丽的新来女佣端着一碗滚烫的热汤,她个子很矮,在托盘后面努力探着头看脚下的路。我打算接应她一下,放下手中的抹布简单冲了冲手,向她走过去。
没等我靠近,她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手上那碗热汤泼向了公爵,见势我立刻冲了上去,挡在公爵前面。
“哗——”起初是冰凉的感觉,不过后来慢慢的,我的左臂上传来灼烧刺痛的感觉。
“哦,上帝啊。”年轻的公爵放下手中的茶杯,脸上露出糟糕的神色,“布伦达,把她送到医务室去。”
接下来的几天,我是在无聊、疼痛和康复时皮肤的刺痒中度过的。
好在那汤不是烫得出奇,但也同样让我遭了不少罪,艾米丽每天带着极不情愿的表情来为我换药,后来我忍不住告诉她如果她不想来的话就随她便,但她仍坚持拒绝了我,并时不时向我抱怨。
我的窄小房间里没有表,当我一个人静静躺在床上时就看着窗外,太阳和月亮一刻不停地变换更替,除了看日月,我唯一辨认时间的方法就是问那些给我送饭的人。
时间对此刻的我来说漫长无比。我日日夜夜盼望着能看到那个叫克劳斯的军官,但每天对我来说除了睡觉也只能看那本书了,我用手指擦去那上面薄薄一层灰尘,行动起来非常不便,有时我会一不小心把它掉在地上,只能等吃饭的时候让别人帮我捡。
等待无疑是一种折磨。
窗户下面的人忙忙碌碌,聚在一起说笑,谈论着某个美丽善良的女子。我就好像是被上帝抛弃的人,脑海里不停涌现出克劳斯的身影。当我觉得应该到饭点却迟迟不见有人为我送来餐食的时候,我便会幻想庄园里的人合起伙来把我扔在了这里。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约三四天,伤口还没有彻底愈合,我就像刚刚从软壁牢房走出来的囚犯,风吹过来时精神恍惚。
“艾达。”今天早上公爵临走前叫住了我,“以后你就做我的贴身佣人。”
我愣了一会,迟缓地说出:“好。”
事实证明这是一份美差。除了早上帮他洗漱穿衣以外就是他在家时跟着他走之外,几乎就没有可做的了,并且他经常出门处理公务,这样一来我就有更多自由的时间了,那天我趁着他出门,整理好之后就跑到了村里去。
大概是下午四点,天气一如既往地阴沉。风很大,吹乱了我的头发。
我跑到医院附近,街上的小孩冲我吐唾沫,丢石子,你知道吗?他们甚至还为我编了一首歌。
“庄园里的丑姑娘,鼻子短,嘴巴长。
Ugly girl in the manor,short nose,long mouth.
庄园里的丑姑娘,宽后背,窄肩膀。
Ugly girl in the manor,back broaded,shoulder narrowed.
庄园里的丑姑娘,说起话来像流氓。
Ugly girl in the manor,talking like a rogue.”
这让我受宠若惊,毕竟这是第一次有人给我写歌,要知道,这可是专属我们这些丑人的权利,是其他人享受不来的。
我刻意避开大街,像平时一样走那些窄小的暗巷,走到尽头的拐角处,我躲在墙的后面偷偷向河岸边窥视。
克劳斯和另一个女孩站在一起,脸上带着他常有的似笑非笑的表情。那个女孩手里握着一株紫罗兰,身体微微前倾,两脚并在一起。金黄色的头发就好像凝固的阳光,迷人的眼睛就像晶莹剔透的绿宝石,闪烁着斑驳、游离的光华。她穿着明黄色的连衣裙,风从河对岸吹过来时裙裾翩翩起舞,就像一只黄蝴蝶。
那是米娅,她是全村最漂亮的女孩,人们都说她像个天使。
我突然有些难过,低头看见浑浊的水洼里穿着脏兮兮麻布衣服的自己。
当我再次抬起头来时,他们已经走了。米娅有意无意地蹭蹭约翰尼的手臂,与他并肩走在河岸边。
窗外下着大雨,槐树剧烈摇晃,潮湿而昏暗的光线照进空旷的大厅,我低着头,盯着雕花的银烛台愣神。
“艾达。”公爵好像是叫了我一声,一双灰色的眼睛看得我浑身发毛。
“嗯。”我这才反应过来。
“你在做什么?”他头也不抬地切着滋滋冒油的牛扒。
“这是我自己的事。”天啊,我今天怎么这样对他说话。
他又抬头看了我一眼,似乎也对我的回答感到惊奇,接着他又低下头,“你这样的语气我还真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对不起。”
“不,实际上,”他说着优雅地往嘴里塞了一小块薄饼,“我以为你的智商足以让你理解什么叫做礼仪。”他说着解下餐巾,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但是我想我没有必要去为难一个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的人。”他的脸背着光,我离他有点远,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他和我对视了两三秒,然后就转身离去了。
我愣了一会,跟上了他的脚步。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意识到一个问题。
克劳斯是军人,他不可能永远留在维尔努克的。
我慌慌张张从床角拾起揉皱的衣服穿好,公爵走了以后,我又溜了出去。
云慢慢开始聚拢,槐树憔悴地晃动着。阴沉的天光打到灰色的街道上,骑着自行车的少年彼此追赶着从街的这头穿梭到那头。医院里没有克劳斯的身影。
“你说那个年轻人,他要回战场了,前几天村民们终于追踪到了军队的行踪。”体态丰腴的护士用不耐烦地眼神瞥了我一眼,没等我追问,她就扭着肥硕的屁股走了。
我现在漫无目的地在村子里逛,像幽灵一样在一条条大街小巷间游弋。
风吹动成片的紫罗兰,水面上荡漾起一层层涟漪。
“瞧瞧,这不是丑八怪威尔莱特吗?”几个孤儿院里的男孩抱着胳膊向我走来,领头的是罗杰,这些人当中有不少都被我打过,因为他们戏弄我。
“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公爵把你踢出来了吗?”罗杰挑衅似的冲我抬抬眉,几个男孩配合地发出嘘声。
我没理他,继续往前走,罗杰一把拦住我,其余的几个男孩立刻围上来,把我的路挡得严严实实,“上次的事情还没有了结呢,我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迫不得已地扭过头,打量了一眼这个叫罗杰的男孩。
他的头发被什么油腻的东西粘成一缕缕的样子,黝黑的脸上带着几道轻微的划痕,粗壮的脖颈黏着一层灰黑色的泥,脚上穿着从其他小孩身上抢来的磨损的昂贵皮鞋,发硬起毛的领子被咬出密密麻麻的牙印,边沿还粘着未干的唾液。
我似乎是被恶心到了,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冷冷地说:“走开,没人要的脏老鼠。”
这句话把他们激怒了,罗杰狠狠瞪着我:“你说什么!别以为你是女人我们就不敢打你!”
我冷笑一声,挑衅似的冲他犯了个白眼。
“你!”他大吼一声,作势要打我。
“停下!”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愣了一下,回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穿着军装的高挑身影。
孤儿院的孩子们立刻骂骂咧咧地走了,克劳斯向我走了过来:“你没事吧?”
“没事。”我望着他一步步靠近,“你还没走啊。”
“我刚刚到紫罗兰庄园找你,人们说你不在。”他说。
“我去集市了。”我回答。
奇怪,为什么我见到他时如此缄默?
“你买什么了?”他追问道,似乎不相信这个答案,“你什么都没带,身无分文。”
“这不在你的管辖范围内。”我躲避着他的目光,不想让他看到我丑陋的脸,“你去庄园找我干什么?”
“去和你道别。”他回答。
我沉默了,不知说些什么好。这时压抑已久的天空开始飘起雨来,落在土地发出一声声闷哼,溅起的泥珠飞到干净的紫罗兰上。克劳斯撑起一把伞,把我们两个罩起来。
“下雨了,我先送你回去吧。”他对我说。
路上我问他:“你还会再回来吗?”
“如果我能活着回来的话,会的,我们国家的人还在受苦,我不能自私地留在这里享乐啊。”他冲我笑了笑。
大雨越下越大,没有聒噪的雷电。
我脱下外套,站在窗边向下望。佣人们涮拖把的哗哗声从楼梯那里传过来。槐树互相撕扯着,在风中一狂暴的姿态挣扎,想要脱离大地的束缚。
他和米娅站在一起,站在那座老桥上。米娅拥抱了他。我心如刀绞。
他转过身,跟着那几个刚刚到来的军人一起走了,他走路时永远是那种军人特有的姿态,双膝分开。他又回过头,抬起手来,我以为他是要冲我招手,没想到他是冲桥上的米娅,于是我嘲笑自己自作多情,尴尬地把手放下。就在他要转回身去时,他突然看见了我,我看见他冲我笑了,即使是隔着迷雾般的雨幕,可我仍知道那是一个笑容,一个只属于我的笑容。
黑色的雨伞消失在了滂沱大雨中。
多年以后战争终于结束了,街道上的人开始举办爱国游行。
我拿起新报纸,晃晃悠悠地坐在木椅子上。
感谢这些为国家献出宝贵生命的英勇将士们,是你们用鲜血换来了和平。
我戴上老花镜,看到一个有些耳熟的名字。
克劳斯·施瓦茨
我从同一个窗台上望下去,想起当年的那些事情,那个年轻漂亮的影子和这个叫做克劳斯的人重叠在一起。
又是紫罗兰盛开的季节。
我哼出那个多年前他离开时我曾也站在窗边吟唱起的小调。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
From this valley They say you are going,
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
I shall miss your sweet face And your smile
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
, For they say You are taking the sunshine
照耀在我们的心上
That brightens our pathway a while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
Come and sit by my side if you love me
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Do not haste to bid me adieu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
But remember the Red River Valley
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And the girl that has loved you so true
你可曾会想到你的故乡
Won' t you think of the valley you' re leaving
多么寂寞多么凄凉
Oh how lonely, how sad it will be
想一想你走后我的痛苦
O think of the fond heart you're breaking
想一想留给我的悲伤
And the grief you are causing
亲爱的人我曾经答应你
I have promised you, darling
我绝不让你烦恼
That never will a word from my lips cause you pain
只要你能够重新爱我
And my life, it will be yours forever
我愿意永远留在你身旁
If you only will love me ag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