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14.22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2020-08-22 本文已影响0人
晚桑榆
14.22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
【注释】
▲欺:欺骗,隐瞒。
▲犯:朱熹《论语集注》:“犯,谓犯颜谏争”;犯也有违背,违反之意。
【译文】
子路问如何事奉君主。孔子说:“不要欺骗国君,国君有错可以直言进谏。”
【学而思】
“欺”指为了私利隐瞒真相,报喜不报忧。
“犯”既有直谏之意,也有违背之意,国君行事不符合道义,能够直言不讳。国君的命令不合情理,可以违背不执行。
“而犯之”既要做到“不敢不告”,还要懂得适可而止。
参读《里仁篇》4.26子游曰:“事君数,斯辱矣;朋友数,斯疏矣。”
【知识扩展】
《礼记·檀弓上》:“事君有犯而无隐。”
(侍奉国君,对其过失直言不讳地加以规劝,臣下宁可冒犯君上而不可有所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