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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政治神学七大原则与人权保障:5.权力分离(王志勇)

2018-08-09  本文已影响11人  1fddc17efa78

加尔文政治神学七大原则与人权保障:5.权力分离(王志勇)

  上帝所赐给人的文化使命,本身就是一个分散性的使命――“遍满地面”(创1:28)。因此,亚当和夏娃的使命绝不是仅仅局限在伊甸园里,伊甸园不过是一个培训基地,当他们经历试炼之后,就会由此出发,在世界各地完成上帝赐给人的文化使命。大洪水之后人的败坏就是聚集在一起,要修建巴别塔,结果受到上帝的审判,不得不“分散在全地上”(创11:9)。然而,罪人仍然在各地尝试建立各种形式的巴别塔,来荣耀自己的名。但主耶稣在复活之后升天之前,吩咐门徒们“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

  上帝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但上帝也是“分权”的上帝。首先在上帝的三个位格之间,就有权力的分工,圣父上帝与创造之工,圣子上帝与救赎之工,圣灵上帝与成圣之工。当然,我们不可把上帝三个位格之间的分工截然分开,仿佛是三个上帝。但我们也明显见到在救赎历史上三一上帝三个位格之间的权力分工。“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林前11:3)。基督在最终审判世界之后,“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同时,上帝与人之间也有权力的分工,上帝是全地的大君王,他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但他同时又把治理的权柄赐给了人。

  加尔文神学强调人的全然败坏,对堕落的人性有清醒的认识。对于罪人而言,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没有权力的分离,国家就会成为一个吞噬个人生命的怪兽。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必须分离,三种权力的行使都必须以上帝的律法为最高标准。这种权力分离的模式,并不仅仅是哲学家的杜撰,在圣经中就有明确的权力分离。“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好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上帝,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申17:18-19)。

  罪人若是拥有绝对的立法权,他的私欲就会上升为法律。罪人若是拥有绝对的司法权,他会判决世界都归他所有。罪人若是拥有绝对的行政权,他就会把全世界踩在脚下。之所以一定要有权力分离,是因为人人都是罪人;之所以一定要有权力分离,是因为只有耶稣才能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太28:18)。

  权力分离的原则在组织架构上为人权提供了保障。中国文化强调抽象的人性的改变,缺乏具体的制度上的建构。圣经启示我们,即使重生得救的人仍然有残余的罪性,仍然需要倚靠上帝的恩典,倚靠圣灵的大能大力,以上帝的律法为标准不断洁净自己。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期望人人都成为完美的圣人,放弃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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