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红与黑》:过刚易折,善柔不败
《红与黑》中的红色指军装,黑色是道袍;红色是心中的理想,黑色是现实的选择;黑色是于连的野心,心计,手段,红色是他的灵魂,他的反抗,他的坚持。于连他不够卑鄙,也不够高尚,在红与黑之间挣扎,在超我与本我间左右摇摆。
在那丝毫没有中折之法的命运两岸,游走于两岸之间的于连只能面对两种结局:跪地受降或死战不退。
要么出卖灵魂,要么杀死肉体,于连最后给自己判了死刑。
属于于连的道路,要么成为谄媚讨好贵族之徒出人头地,要么成为耍弄卑鄙手段操纵之下的牺牲品。于连的野心让他选择踩着自己的灵魂往上爬,于连的自尊心又注定了他会成为卑鄙手段的牺牲者,他无法保全他的灵魂实现荣耀。
从外省小城到省会贝尚松,首都巴黎,从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到黑幕重重的保王竞集团,从爱情生活,宗教活动到秘密政治会议。兜兜转转,到生命的末尾于连才发现他一直想要的不是闪亮的外在,不是跻身上流社会,而是炽热的感情,向上的追求。他是勇敢的纯粹的,至少从觉醒的那一刻起,他将自己的反抗意识坚持到了生命最后。
《外国文学的朝圣》中的分析
于连没有意识到,在这条路上,不是以卑鄙的手段用他人的鲜血来实现自己的野心,就是成为卑鄙手段的牺牲品而死于非命,二者之间绝无中间道路可行。于连灵魂的实质使他不能向福利莱一样走上第一条路,因此他就注定成为第二条路上的冤魂。他曾幻想着在教士之路上既保全灵魂又飞黄腾达,但无论一个平民多有才干,当时的上流社不会给他这样一个两全的机会。因此,当于连带着走中间道路的幻想上路时,就已向死神预约了命运。
是什么使得他不能走上第一条道路呢?这就需要深入于连灵魂的内核探究。于连的自尊是他灵魂本质所在,正是这一承自平民意识的品质为他赢得了尊重和爱情,也为他招来了敌视和不幸。当时的上流社会并不完全排斥平民青年跻身其中,福利莱和瓦勒诺便是“成功”的模范。但这种“成功”的代价是出卖灵魂,不择手段的倾轧和奴颜婢膝的谄媚使人最终成为卑贱不堪的“摇尾狗”。当他们最终跻身上流社会时,灵魂和良心也丧失殆尽。但这套路数在于连却行不通。
他不够卑鄙而过于自尊,既不能屈尊成为贵族们彻头彻尾的奴隶,也不愿以他人的鲜血换取自己的功名利禄。他所向往的是“不属于任何客厅、任何党派”,而完全靠个人奋斗来实现理想。对于谄媚,他更不在行,“那些谄媚的情形,只要想一想就知道自己是失败者”。即使是跻身于巴黎最高级的秘密会议,仍能看出他的内心活动与那些大人们多么格格不入,他暗地诅咒他们是“有勇气而没头脑的傻瓜”,自嘲扮演了一个“可笑的角色”。当他的“恩人”德·拉·木尔侯爵的责骂伤害了他的自尊时,他愤然离去,老奸巨猾的侯爵因此看出这个年轻人“性格根本处有可怕的地方”。因此,于连的自尊成为他不见容于贵族阶级的本质原因。
对于于连在神学院的伪善以及在巴黎给贵族帮凶,与其说是他的蜕变,不如说是不自觉地为保全其内心世界而进行的尝试和妥协。黑色教袍只是他的伪装。生活在充满敌意的世界里,他不得不隐藏自己的真诚和激情。只有在孤独一人时,才是真正的他。真正的于连是藏在弗朗什—孔泰山洞里的于连,享受着自由的幸福。真正的于连还是死囚室里叩问着灵魂的于连。身陷囹圄之后,他方才意识到这“自由的幸福”在这样的社会中是无从实现的。强烈的自尊已融入他的血液,使他无法屈从于福利莱、瓦勒诺之流;而碌碌无为的苟活又让他感到生不如死。
在残酷的现实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宿命,于是在陈述了对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点骄傲后,于连带着一颗仍旧完整的灵魂坦然就死。时代、品质和性格三重动因同时并存、相互激发,铸成了于连的悲剧。社会现实不断挑衅他的自尊、助长他的野心,而强烈自尊所带来的不可遏制的冲动激情又使他一次次地“自毁前程”,并终于消减了野心,唤回了灵魂的复苏。于连之死在人们看来似乎是时代和个人的悲剧,生于当时,平静地选择死亡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归宿,而这也是他告别内心无休止的躁动而保全灵魂的唯一出路。
我的想法
他高傲且富有自尊心,热爱幻想,又敢于行动。为了远大目标,他可以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但这种伪装一旦与自尊心碰撞,就会支离破碎。他的一切行动,在我看来,都是以理想和自尊为原动力,再加上一些虚荣心。他的理想,源于小时候听到的故事与退役士兵的教导,比如像拿破仑一样取得辉煌的伟业;他的自尊心,源于卑微的出身,更源于当时社会普遍的阶级对立,表现为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过于敏感的内心。
于连崇拜拿破仑又不信神是贯穿其中的人设线,是他的性格底色。他聪明漂亮,混迹于上流社会,但他始终也摆脱不了贫苦的出身背景,他不信命,不信阶级特权可以一劳永逸、神权天赋能够定夺贵贱,他相信自己可以改变命运,永远有一股出人头地的渴望支撑他不断向上走,而他也始终相信出人头地的可能存在。
他自视甚高,心高气傲,平日被亲人侮辱,受贫困裹挟,使他自卑又敏感,而这种自卑在外在表现为了对一切富人的仇视和不屑。不满上层阶级的同时又梦想成为他们,厌恶下层阶级的同时自己又是其中一员。
以前他觉得自己没机会,后来发现只要放得下脸面,机会多的是。
他选择成为德雷纳夫人的情夫,对于想要在政界混出大名堂的乡下穷小子来说,德雷纳夫人的见识和智力财力的支持,是他为数不多的底牌,但他把夫人对他的爱当作是战胜有钱人的工具,当夫人对他主动时,他的心里充满得意与自负。后来他过一定要得到拉莫尔小姐,也不是因为爱情,而是为了他的虚荣和野心。面对马蒂德可能的爱情,他的第一想法竟然是与情敌德夸泽努瓦侯爵较量。他的高兴不是因为对马蒂德的爱,而是一种平民被贵族小姐追求的骄傲,他占有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德小姐的行动也有着对贵族压迫报复和反抗意识。
他把情场当成战场!他把爱情当成阶级跳跃的踏板,在每一段关系中,于连的征服欲都高于他真挚诚恳的情感。这种征服欲给他带来满足、自信和自我肯定等。
此时的于连以为自己在不断的获得,不断的夺取新的“胜利”,不断获得更多财富与人们的尊重,可他不知道他生性具有的美好高贵的品质也在不断丧失,他在逐渐变得目空一切、冷若冰霜、自私自利甚至丧失人性。
对于连这样的人来说,只有他成为权利的主人,他有资格可以给予别人尊重的时候才有这种“被尊重”的安全感。
底层人的自卑很难消解,任何自我负面的评价,总会轻易地归因于自己出身低微。这种自卑、自我鄙视的心理是套在底层人身上的镣铐。
于连自我价值的认同依附于别人而存在,对自己价值的评价,依附于周边存在,我觉得于连的自尊心或许不是自尊,是他尊。马蒂德也是如此,她的自尊与骄傲需要别人的仰慕来维持,她无法直接地肯定自己而自信。我觉得通过别人言语和行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是飘忽不定的也是毫无必要的,真正自信的人都是来自内心深处的自我肯定。
自卑又自傲的于连明白自己现实的困窘,但却接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不敬,一心妄图改变但又在改变命运的时候不可以容忍别人对自己的羞辱,他的自尊心不容许他低三下四,所以痛苦。
于连刚到侯爵家是因为抄错了一个字就被侯爵认为不该试用一个身份低微的人,但是后来发现于连很有才华也很有能力,欣赏之余仍然感觉到于连的出身拉低了他自己的地位。于连换了衣服态度就天差地别,黑礼服是秘书、服务侯爵的人,蓝礼服是智者、勉强和侯爵平等交谈的象征。骑士跟于连决斗,觉得跟一个平民决斗有失身份,就造谣于连是某位贵族的私生子。这些举动都是上流社会维持“体面”的掩耳盗铃式办法,感觉挺讽刺的,可见当时的等级观念多么顽固。
一个满怀壮志的底层年轻人,在命运的齿轮催使他不断往上爬,但在当他终于如愿以偿来到上层时,那个年代的他似乎只是上层的一个笑话,他如梦初醒。
“我本来以为死到临头,是不怕人瞧不起的,但是这种恐惧还是使我发言了。诸位先生,我很荣幸并不属于你们那个阶级,所以在你们看来,我不过是一个反抗卑贱命运的乡下人而已。”
“我不请求你们宽恕,”于连用越来越坚定的声音说,“我并不抱任何幻想,等待着我的是死亡,死亡是公平的。我的死是罪有应得,诸位陪审官先生。即使我的罪不那么重,我看到有些人也并不肯罢休,不肯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反倒是要借我来杀一儆百,来惩罚妄图非分的年轻人,因为我们出生在下等人家里,可以说是受过贫穷的煎熬,侥天之幸,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却不安分守己,居然胆大妄为,要混进有钱人引以为荣的上流社会里去。”
“这就是我的罪行,诸位先生,我会受到分外严格的惩罚,因为事实上审判我的,都不是和我同等的人。我在陪审官席上,没有看到什么发财致富的乡下人,而是清一色的讨厌农民的城里人……”
“我抛弃了纯朴谦虚的内心,去追求闪闪发光的外表……”
在自省之后,他不顾一切维护属于于连·索雷尔的抗争精神与荣誉,他已经不在乎上层人身份了,他代表的是底层社会具有反抗意识的阶层,看破苦难生活,勇敢无畏,不卑不亢,公开宣战,想要打破固化的社会分层。
于连这个人在前期,受自己梦想与目标的诱惑,做出各种狂放不羁的行为,在面对死亡的时刻,他一下看到了生命尽头是悲哀,这使他的这个人物形象一下高大起来。如果说他之前一直活在尘世里,此时的他活在精神和灵魂里。
当下苦苦追求的,到头来视如粪土,想到了红楼梦里妙玉说的,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他宁愿赴死,也不愿通过权势,金钱,谎言方式苟活,理想主义者当理想破灭,无法再造,他的心就死了。
于连入狱之后,马蒂德想方设法到处奔走想要救出于连,其中有她对于连的的爱,但更多的或许是她对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疯狂和痴迷,她爱的是她想象出来的富有英雄主义精神和悲剧色彩的于连,这样才能够满足她的高贵的虚荣心和的傲慢野心。
德雷纳夫人就像于连内心的真实部分了,在最后的时刻他终于能够面对自己真正的内心,在相当于花花世界行走了一番的旅行后,终于回归本真。
对比《外国文学的朝圣》中的分析,我觉得我的书读得很浅,一直希望以写阅读笔记的方式,把一本很厚的书读薄,道阻且长啊,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