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晨光
每日清晨,除却起床的恍惚、临行前的忙乱,这上班路上的后半段,该是最悦心的一程。
初升的太阳,透着晨间的清凉,和些微的薄雾,发散着既耀眼又柔和的光亮,扑洒在额头、颈间、胸前,似轻纱羽裳,拭去拂来,乖顺可爱。
因着大把的时间,可以由着性子慢吞吞,边走路,边观景,边察人。这春夏的光景,最得人心:此花开毕彼花发,你方唱罢我登场,总有嫣红姹紫点缀,总有蜂飞蝶舞相伴;路边小贩售卖着令人垂涎的当季水果,花鸟市场摆满了花红柳绿;袅袅娜娜蒸腾起来的餐饮热气,使人觉得茶米油盐、生有可恋。而这赶早奔波的男男女女,或怡然,或匆匆,虽隔着淡漠的岁月和不可知的阅历、坎坷,总觉得是可亲的。
空气不错天桥通南北,南北有佳人,佳人婉转音,佳人婀娜姿,佳人半遮颜,遗你眼波回转,顾盼流连。站在天桥上看车水马龙,恍若隔世,天底下所有嘈杂、纷乱,全然无干。耳畔,除却市井喧嚣,断断续续接收到二胡和锣鼓的碰撞,是京剧的排演,竟至于摄魂夺魄,突一瞬无法回神,陷进了历史的尘埃,兜转过了黄粱一世。
心里默念着熟悉的诗句或歌词,回想经年尘封的往事,踏着街道的石板,以虔诚的仪式感走完长街。不同颜色的地砖,该以怎样的步伐踩踏、跳过或是干脆驻足,既凭习惯又依心性,走完这一程直直的路,又要弯来折去、与人擦肩,所以,索性蹦蹦跳跳像个孩童。像是跳格子一样,跳过红色的地砖,到了黑色的地砖,又回转到白色,用着一日晨光,荡涤旧日的讳莫如深,敞开心扉像是从没有过故事。
偶尔,也会碰见常见的人,不是熟悉,只是陌生。大多数日子的某一刻,有过交集,有过对视,算是看见了会记起的那种。一个面相老成的少年,不穿校服,走路八字大开,不急不缓,不背书包,会与同行者有模有样讨论某个话题,看起来是个特立独行的存在;一位皮肤白皙、面有红血丝、头发黄而微卷的女士,看起来像极了老舍《月牙儿》里面描述的面人儿;一个热衷于中性打扮的女孩,瘦小、冷漠、不近烟火,总是酷劲十足、旁若无人;一位拖着臃肿体态、披着工装大衣、留着中长发的大叔,眼神空洞,一步一点,看起来蛮横且无趣。尽管只是遇见,然后擦身而过,还是期盼、还会欣喜。楼宇间的光影,折射在他们身上,仿佛看到了卡片机放映着他们的故事,好像我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自导自演,他们成了我剧中的角色,演绎着提前设置好的人生。
《summer blues》正在浅吟低唱,我没有赶上晨光熹微,却经历了不似忧伤的忧伤。所有的旋律里面,像极了一种离开。如果说,独处算是一种时尚,又恰好有人把它诠释得好像很高尚,那我真的要感谢这段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