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所有事情都扯到“道德败坏”上去

2021-04-18  本文已影响0人  禁代曲奇

“泛道德”的恶果:别把所有事情都扯到“道德败坏”上去

这一期,我们来讲讲泛道德的内容。

当然,在讲泛道德之前,先要讲讲道德。

中文的“道德”,可以追溯到老子的《道德经》,里面的“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德”指人世的德行,品行。

这时的道与德,是两个词。而把“道德”联系在一起,是《荀子·劝学》中提到:‘故学至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在这之后,道德变成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久远的中国,指的就是封建社会中的宗法等级行为规范——礼。

在长久以来,道德,礼法,都是协调人们生活,约束大家行为的一种方式。大家通过内化道德准则,对不道德的事情口诛笔伐,来制约不道德行为。并且通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为妻纲等伦理方式,组织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秩序。

近代很多思想家都会提到,比起西方的法治,中国似乎有着浓重的礼治传统。那么为什么中国会更倾向于用道德约束行为,而不是法律呢?

在《乡土中国》中说到,因为我们以农业为本,形成了熟人社会。像是很多地方的同姓村,一个村子都是姓张,或者都姓王。几百年前是一家。

在这种熟人社会中,相比于法治,礼治更加方便,更温和。大家也就更自觉得采用道德约束,而不是法律。

这原本没什么问题。

而真正有问题的,是泛道德。泛,是泛化的意思,也就是边缘扩大。而泛道德,也就是把道德的地位,提得太高,以至于侵犯到其他领域。在其他领域本来应该讨论的内容,本来的规则,都被道德所替代。

在推崇道德的儒家文化成为正统之后,中国的泛道德迹象越发明显。

比如天人感应的说法,认为人的品行与天地间的自然现象相关。如果天子不仁不义,就会出现水灾旱灾等灾难。而天子有德行,就会降下祥瑞。或者把天地都道德化,说上天有好生之德等等。

那么泛道德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首先是转移了主要矛盾。

当所有一切都归结为道德,希望由道德去解决时,真正的问题就容易被忽略。

当一个事情发酵,最后的舆论都变成指责某人不道德,认为只要他道德好,就能解决一切时。社会上许多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就被掩盖了。

在《泛道德谈问题是没用的》一文中,提到过一个现象。说台大的学生上公交车时,都你争我抢,非常不文明。于是就有人想要提倡文明排队,大家守规矩。

最后就变成所有人在车没来的时候非常规矩的排队,但是车一来就立刻你争我抢。

因为这件事的真正问题,在于公交车的车次远远不够。如果你不想迟到,就得抢着上车。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永远有人赶不上车。为了上车,也就只能抢。

文中表示:“自古以来,中国人都是以道德谈贪污问题,要防止贪污,必须提高官吏的道德水准,使他们有一种清如水的节操,才可以一介不取,故必须加强政风的预防。这些都是道德性的手段,而不是透明这种制度性手段,因此中国人自古以来,遂出现大家都说清廉,但人人都阳奉阴违的恶果,就好像台大学生大家都说一套做一套一样。因此,谈问题要谈对问题,用道德谈问题只会把问题愈谈愈糟!”

比如在《青春有你2》中出现的四胞胎抢c位的事情。让选手自行投票选c位,本来就很可能出现抱团,审美差异,过于主观导致不公正等等现象。当所有人都去骂这四个女孩的时候,并不能避免下次这件事的发生。真正要做的,就是改变规则。

《案件报道泛道德化研究》中说:“而案件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偏离了原先案件事实的轨道,公众的聚焦点也就转移到某个舆论呼声最高的一个微小的点,而忽视了对案件本身的关注。案件的焦点也就从案件本身转移到对伦理道德的质疑、对司法判决的不满、对社会的不公等方面。即使是案件判决结束,公众提起案件还依然是最初由媒体所设置的道德议题导向,立场胜于案件事实。深圳联防消防员入室强奸案中,媒体对受害者丈夫杨武“窝囊丈夫”的报道,使得网络上充满了对杨武懦弱的谩骂与指责,而忽视了真正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强奸者。于欢案中,媒体对辱母情节的突出处理,激起了网民对于欢的同情并呼吁对其改判而忽视了金融企业背后生存的困难。江歌案中媒体对江歌及妈妈、刘鑫作为“故事”人物进行叙事性的呈现,错误议题设置使得舆论焦点转移到刘鑫身上以形成“江歌刘鑫案”,而掩盖了对凶手陈世峰的关注。“法制报道是在法治意义上对事件、案件的观察和研究,讲求就事论事、遵循法治逻辑,转换视角尤其要谨慎,更不能放弃对历史、社会结构两大维度的考察。”现实情况是,往往具有法律命题的案件通过媒体道德议题导向偏差置换为了道德命题,无视历史和社会结构视角,盲目对案件进行视角转换,转移了案件的焦点,从而误导受众认知。”

当主要矛盾被转移,很多被泛道德侵占的领域,更难发展出它们应有的规则。容易导致停滞和错位。

比如法治的艰难推行

当中国进入现代社会,城市中充斥着陌生人。口诛笔伐类的道德约束,在这种环境中逐渐失去效力。

并且由于道德的主观性,模糊性,人们很难达成共识。

在来自各方的人,汇聚在一起。你有你的道德,我有我的道德时。我们很多时候,只能依靠最普遍的规律,依靠法律。

但是泛道德的倾向,会干预,阻碍法治社会的完善。

毕竟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人们过于信任道德,并且非常习惯用道德去干预法律。

再比如科学的进展缓慢。

《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以傅伟勋对儒家 “泛道德主义 ”的讨论为中心》中说:“

就知识论而言, 傅伟勋认为, 儒家知识论的基本特色有三:区分“德性之知 ”与 “见闻之知” ;“德性之知”优于“见闻之知” ;强调知行合一, 行 (道德实践 )重于知 (闻见之知)。“知是为了行而存在, 而非其他”, 因此知本身无独立的存在意义和价值。 儒家知识论的上述特点必然导致其混淆客观性知识与主体性知识的界限, 以道德主体性干预客观性知识, 最终致使儒家发展不出近代意义的知识论与科学。”

这些,都是主要问题被掩盖,被泛道德侵蚀,所带来的现象。

与此同时,泛道德也是网络暴力的一部分成因。我在《网络暴力》的系列视频也讲过。

《“网络暴力”:概念、根源及其应对》中说:“传统中国是个伦理本位的社会,由之而衍生出是泛道德化的文化-心理结构。在这样的社会文化氛围下,对弱者的同情往往占据社会舆论的制高点,而在青年网民身上,则体现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他们以“道德审判”为武器,以伸张正义为目标,渴望获得充满认同的“网络回音”,又常常游离于暴力与正义之间。一旦嫉妒与怨恨、公愤与私仇在网络上无序宣泄,网络空间就处于“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网络传播学》一书中提到,“集体的力量形成道德上的审判 ,这是现阶段中国网络暴力的一种突出表现 ,它反映了中国社会传统的强大惯性力量 ,以及它在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困境。”

如果去看描写中国传统社会的小说,会发现很多排挤,指控,都不需要依据事实。只要说几句,这个人不检点,怎么怎么惹人厌,就可以把人逼死。

这种做法在多年以前,虽然也有种种弊端,但还算是比较合理。因为你制约的是你的家人,你的邻居。你们相互熟识,有感情,也有基本的信任。而且你制约我,我也制约你。

但这种事一旦发展到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就会完全失控。这个时候,个人没法制约群体,群体也不了解被惩罚的个人。更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感情。仅凭一点只言片语,就能对完全不了解的人口诛笔伐,判处死刑。

这样大规模的事件,曾经在上世纪中期,发生得非常频繁。无数人蒙受冤屈,不少人选择自杀。

现在很多年轻人,可能并不了解那时候的事情。但是我们的上一辈,出生在那个年代,并且也受到了牵连。这让我对这种事情有非常严重的警惕。

我们为什么需要法治,为什么要依据事实,为什么作奸犯科,杀人放火的嫌疑人都有权请辩护律师。

正是因为这种监管和惩罚的方式,都已经不合适了。

除此之外,泛道德还对道德本身带来了糟糕的影响。过高的道德模范,会造成的道德暴力,道德焦虑和伪善。

在泛道德主义的叙事之中,只要出了问题,都是因为有人的道德不够高尚。这无形中树立了一个完全达不到,理想中,或者说幻想中的“圣人”形象。又或者说是儒家所说的“君子”。这样的人,不争不抢,无私奉献,做事靠谱,无所不能。

而当负面的事件发生时,人们就会习惯性的去指责触发事件的某个人,觉得“你怎么不是君子”,“如果你道德再高尚一点,怎么会出这样的事?”

这样的道德压力,是大部分人都承受不起的。但是真正问题又没有解决。

于是在道德暴力和现实问题的双重压力下,所带来的只能是伪善。就像公交车来之前,假装排队的台大学生一样。很多人只能打着高尚的旗号,给自己的行为涂脂抹粉。而不会带来真正的道德改善。

因为推崇的“圣人”,实在是离现实的社会太远了。

《大众媒体涉医舆论“泛道德化”误区探析》中说:“

生命伦理基本原则包括自主、不伤害、行善、公正。

社会主义医德规范要求尊重患者、恪尽职守、刻苦钻研、廉洁正直、诚实可信。

医务工作者若能达到上述就已经非常优秀,而“最美”获选人常常超越这些标准。

以2015“寻找最美医生”活动为例,候选人大多是顾不上身体病痛和家庭困难,累倒在工作岗位的“劳模”,有些甚至带病坚持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如果评比成为“比惨大会”,同行根本不会产生崇敬感和学习愿望,唯恐避之不及。”

泛道德倾向和过高的道德模范,只会让大家一边产生“这社会怎么道德沦丧”的想法,一边变得越来越伪善。这对道德本身,也是有很糟糕的影响的。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一件事是。

虽然儒学造成了很多问题,但孔子老先生并不是泛道德问题的始作俑者。

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个小故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於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鲁国有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金钱的补偿和奖励。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不向国家领取金钱。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圣人做的事,可用来改变民风世俗,教导可以传授给百姓,不仅仅是有利于自己的行为。 现在鲁国富的人少穷人多,向国家领取补偿金,对你没有任何损失;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过高的道德模范,会给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这件事,孔子老人家早就告诉我们了。

只是我们都没太在意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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