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形而上学的几个误解

2018-09-18  本文已影响493人  船松路312号

路传颂

“形而上学是什么?”这本身就是一个形而上学问题,几乎没有任何一种对形而上学的定义能够获得所有形而上学家的认可。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区分关于这一问题的有争议的答案和错误答案。一个物理主义者可能会认为,形而上学是研究物理世界的本质的,而那些认为除了物理对象,还存在着数、集合、命题之类抽象事物的形而上学家则会认为形而上学也研究抽象事物的本质。物理主义者的答案是有争议的,但不是错误的,因为抽象事物是否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形而上学问题。但是,“形而上学是研究诸如金字塔的力量之类的玄学(the occult)、神秘主义(mysticism)”,就是一个错误答案。本文所要澄清的就是对形而上学的一些错误理解,尤其是在中国哲学的研究群体中时常能看到的误解。

一、误解“形而上学”一词的词源

“形而上学”的英文词Metaphysics源于两个古希腊词:即“meta”,意为“之后”或“之外”,和“phusis”,意为“自然”“物理学”。但是,如果根据“meta”所具有“之后”这一义项而认为metaphysics是关于physics的,恰如元逻辑学(metalogic)是关于逻辑学的,元伦理学(metaethics)是关于伦理学的,即把metaphysics理解为关于物理学的概念基础和方法的二阶研究,这即使不能说是完全错误的,也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确实关切物理学的概念基础和方法,但形而上学的关切并不限于此。

根据“meta”所具有的“之外”这一义项而把metaphysics理解为一种超出自然研究之外的研究,则是完完全全的误解。Metaphysics之所以被称为metaphysics,是一个历史性的偶然。公元前4世纪,亚里士多德写了大量关于自然哲学和(他所谓的)第一哲学的论文、讲义。亚里士多德逝世三百年后,其著作被整理编辑,论第一哲学的一组著作(包括学生的笔记)紧跟着论自然哲学的《物理学》(Ta Phusika),并被命名为Ta Meta ta Phusika,或MetaphysicsMetaphysics的字面含义是After the Physics,after指的是著作的编辑排列顺序。

许多人都知道Metaphysics的字面含义是After the Physics,但却误解了After the Physics含义,从而把它翻译成“物理学之后”,但其准确含义是The Book We Published after We Published Aristotle’s Physics ,即“我们在出版了《物理学》之后出版的一本书”(参见Carroll & Markosian,An Introduction to Metaphysic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 p2.)。也就是说,metaphysics本义是“《物理学》之后”,而不是“物理学之后”。

二、误解形而上学和物理学的关系

因为错误地把“《物理学》之后”理解为“物理学之后”,人们也错误地理解了形而上学和物理学的关系。有人说“形而上学”

“指称与物理学不同的、具有特定内容的一门学问或领域”(参见王中江:《道家形而上学》,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第7页)。

还有人说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是“从自然现象中抽身而出”,于物理学之外“别辟新途。”(参见郑开:《道家形而上学的理论特质》,载《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1期,第195、200页。)

首先需要指出,随着现代科学的诞生,“物理学”一词已经有了新的含义,下文将用“自然哲学”一词指称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的研究主题,而把“物理学”一词留给现代物理学。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与其《形而上学》在内容上有很多重合的地方,《物理学》所讨论的存在、同一性、现实性、潜能、时间、变化、因果、实体、物质、模态,都是形而上学的主题。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就是一部货真价实的形而上学著作。他在《形而上学》中也明确宣称从泰勒斯以来的自然哲学家试图回答的问题,就是他在《形而上学》中试图回答的问题,即关于一切存在之物的普遍本质是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把他之前的自然哲学家都视为形而上学家。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多次说到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的区别,前者研究“作为是的是”或“作为存在的存在”,而后者研究的是存在于时空之中的运动之物。然而我们是否应该把这种区别理解为截然不同的两种学科之间的区别呢?这要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作为存在的存在”。不少学者把“作为存在的存在”或“存在”理解为一个事物,因此把形而上学和物理学理解成不同的学问或研究领域。但是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存在”是指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当代形而上学家则大多把“存在”看作属性的属性,即二阶属性),更准确地说是“本质属性”或简称“本质”。

关于“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问是最普遍的学问,它区别于诸如植物学、动物学之类的专门学问,植物学研究“作为植物的存在”即植物的本质,动物学研究“作为动物的存在”即动物的本质,而“作为存在的存在”是就一切存在的事物之为存在的事物而研究其存在(本质),简单地说,就是研究一切存在之物的本质。一切存在之物所当然地包括运动之物。当然,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比自然哲学更广,因为传统上,存在还包括没有形体、不在时空之中、不运动的东西,例如上帝。

现代物理学以新的研究方法(观察、实验、数学方法)研究传统形而上学问题(例如物质、运动、变化),并逐渐独立于自然哲学。十七世纪,理性主义把传统自然哲学称为理性宇宙论,与理性心理学、理性神学一起并称三大“特殊形而上学”,而“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学问则被称为“一般形而上学”。直到现在,《布莱克韦尔哲学词典》(The Blackwell Dictionary of Western Philosophy)和《牛津哲学手册》(The Oxford Companion to Philosophy)依然把自然哲学解释为形而上学的分支。事实上,当代哲学的一个典型做法是把凡是不能纳入逻辑学、知识论、伦理学、美学等哲学分支学科的问题,都归入形而上学领域。

概而言之,自然哲学是形而上学的一个分支,形而上学与自然哲学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现代物理学与形而上学也非截然区分,而是具有连续性的。现代物理学不仅以新的方式回答了部分传统形而上学问题,还激发了新的形而上学问题(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激发了对时间和空间的新的思考),而且,形而上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解释物理学所使用的基本概念、方法。

三、误解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

因为误解了形而上学和自然哲学、物理学的关系,许多人也误解了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Metaphysics中文译词“形而上学”对这两个误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汉语词“形而上学”来自《易经·系辞》“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许多中国哲学的研究者因此而“望文生义”地认为,物理学研究的是“形而下者”,形而上学研究的是“形而上者”,是超越有形之表的东西(参见郑开:《道家形而上学的理论特质》,载《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11期),是抽象的东西,而“中国形而上学”就是研究“道”的。对于这种观点,本文提出如下几个反驳意见。

第一,如果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是无形的东西、抽象的东西,那么研究数的数学、研究音乐的音乐学、研究美的美学、研究知识、信念证成的知识论、研究道德和规范的伦理学,都应该被视为形而上学。

第二,如果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只是无形的东西、抽象的东西,那么它就不配被称为最普遍的科学。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就是研究一切存在的事物的普遍本质,换句话说,就是研究实在整体和作为整体的实在。而专门科学则是从实在整体中“切下”一部分东西做专门研究,例如植物学专门研究植物,数学专门研究抽象的数和公式(假定数和公式确实是实在的构成部分)。如果“中国形而上学”遗弃“物”或“器”而只研究“道”,那它就只是专门学问或特殊形而上学的一支,而不是最具普遍性的“一般形而上学”。

第三,这种观点混淆了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任务。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存在的事物(有些形而上学家认为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还包括不存在的事物、可能存在的事物等),形而上学的研究任务是发现和解释一切存在的事物的本质(即存在的本质)。虽然除少数哲学家外(如泰勒斯),绝大多数哲学家把存在的本质诉诸于抽象原则,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形而上学的研究对象只是抽象的东西,就像我们不能因为牛顿三大定律和爱因斯坦方程是抽象的,就认为物理学研究的是抽象的东西。

第四,如何理解具体的、日常熟悉的物质客体,是当代形而上学的重要问题。例如,什么时候一些物质对象组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新的对象?常识认识,当一些木料被钉在一起的时候就构成了一个新的对象:椅子,而当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却没有构成一个新的对象。这种常识理解在形而上学上有充分的依据吗?世界上只存在亚原子粒子而不存在桌子、椅子之类的东西吗?还是说除了亚原子粒子,两个手握在一起的人构成了一个新的存在物,我的左手和巴黎的埃菲尔铁塔也构成了一个新的存在?还是说除了亚原子粒子和有生命的东西(如植物、动物)之外一无所有(没有椅子,没有埃菲尔铁塔)。这背后更深刻的问题是:我们思考世界的方式是否真的反映了世界存在的方式?

四、混淆不同的形而上学观

本文要讨论的最后一种误解并不是笔者在任何著作、论文中看到的,而是偶然听到一位老师在课堂上讲到的。这位老师承认形而上学是关于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科学,但又(受康德影响)认为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根据只能追溯到主体上。这就混淆了不同的形而上学概念,更确切地说,没有准确理解“作为存在的存在”是什么意思。

“作为存在的存在”既标识了形而上学研究的普遍性,也标识了形而上学研究的客观性。“客观性”一词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形而上学的客观性(本体论的客观性),一种是知识论的客观性。如果一个事物独立于心灵而存在,它就具有本体论的客观性,如果一个信念独立于认知者的情感、欲望、偏见,它就具有知识论的客观性(对本体论上主观的东西可以有知识论上客观的认识,熟悉康德哲学的人很容易理解这一点)。“作为存在的存在”的客观性是本体论的客观性:形而上学研究的是一切事物独立于主体的思维方式、言说方式而具有的存在或本质。

“形而上学何以可能?”这一问题有不同的回答方式,一种是在形而上学范围内回答这一问题,一种是在形而上学范围之外回答这一问题,如康德是在认识论的范围内回答这一问题,当代的逻辑分析主义和迈克尔·达米特则是在语义学范围内回答这一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提供了第一种方式。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是因为逻辑法则即是思维的法则又是存在的法则:矛盾的东西不可能存在。亚里士多德确实是通过句法分析和逻辑分析来回答形而上学问题的,但是他认为,这是因为存在客观地是如此这般的,我们才如此这般地思维存在、谈论存在,而不是相反。

康德从认识论的角度、达米特从语义学的角度回答“形而上学何以可能?”,其结论都是反形而上学的: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以康德为例,他把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研究称为超验形而上学,认为客观实在是人类无法认识的“物自身”,并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讽刺漫画般地把形而上学的历史描述为独断论者与怀疑主义者之间的战争,把(超验)形而上学讥讽为幻象的领地。当康德把形而上学之所以可能的根据追溯到“我思”主体(即“先天综合判断”的可能性)上的时候,他实际上是提出了一种新的形而上学观,即先验形而上学,其任务是表征思维的概念框架。康德的先验哲学不是追问“存在之为存在”,而是追问:为了使关于世界的思维是可能的,世界必须是什么?康德的答案是:世界只能是“我思”的表象。“存在之为存在”被“作为我思对象的存在”取代了(正因如此,当代形而上学家E.J. Lowe认为康德是在把不配被称为形而上学的东西称为形而上学,参见Lowe, The Possibility of Metaphysics, Oxford, 1999, p.3)。

认为形而上学——关于“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研究——的可能性只能追溯到主体身上,这是混淆了形而上学和所谓的“先验形而上学”,尤其是没能准确理解“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真正涵义。

五、结语

导致中国哲学界误解形而上学的最关键因素是“形而上者之谓道,形而下者之为器”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暗示世界被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类,形而上学只研究其中一类,物理学研究另外一类。但事实上,“形而下者”是一个形而上学概念,被视为形而下者的阴阳、五行、动静也都是形而上学概念,更确切地说,是本体论概念。本体论研究何物存在,研究存在的最基本种类或范畴。西方哲学把一切存在分为特殊(殊相)与普遍(共相)两大范畴,一切事物要么是殊相,要么是共相。而中国哲学则把一切存在分为形而上者和形而下者两大范畴,一切事物要么是形而上者,要么是形而下者。


文章以《何谓形而上学?》为题发表于《华夏文化》2018年第3期。因刊物篇幅限制,发表时删去了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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