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名家观点

贺雪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防止的几种倾向

2018-09-27  本文已影响18人  2dcbb77d11ea

摘要: 乡村振兴战略是要服务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是要为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稳定的农村基础。在不同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是不同的,尤其是2035年之前和2035-2050年的乡村振兴战略应该是差异极大的。2035-2050年的目标是全面乡村振兴,2035年前则是为乡村全面振兴打基础的阶段。没有中国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就没有全面振兴乡村的物质基础。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分阶段实施。当前学界、政策部门、地方实践部门在解读乡村振兴战略时普遍误解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阶段性特征,有急于求成的倾向。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详尽的指导意见。实践中,全国各级地方政府正在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要深刻理解乡村振兴战略,就必须深刻理解中国现代化两步走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在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深入部署的基础上,提出“新两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与中国现代化两步走战略相一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显然,乡村振兴战略是要服务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是要为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稳定的农村基础。在不同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任务是不同的,尤其是2035年之前和2035—2050年的乡村振兴战略应该是差异极大的。2035—2050年的目标是全面乡村振兴,2035年前则是为乡村全面振兴打基础的阶段。没有中国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就没有全面振兴乡村的物质基础。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分阶段实施。当前学界、政策部门、地方实践部门在解读乡村振兴战略时普遍误解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阶段性特征,有急于求成的倾向。本文针对当前学界和政策部门的主导意见提出一些有所差异的商榷意见。

一、产业兴旺不能只强调三产融合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如何理解“产业兴旺”事关未来一个时期中国三农政策的走向,我们因此要进行分析。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答记者问时说:“产业兴旺就是要紧紧围绕促进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

   韩长赋部长关于“产业兴旺”的以上回答至少有三个层面:第一,引导和推进更多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第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第三,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终目标是要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旺盛活力。

   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旺盛活力如何保持?我们先来看当前农村有哪些产业可以发展。

   首先,农村的产业是农业,是20亿亩土地上的农业产出。众所周知,当前中国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已不足9%,这不足9%的农业GDP要为6亿多农村人口、2.2亿农户提供农业收入。而且这些农业GDP还要为各种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工商大户提供收入。

   其次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农产品加工业。这些农产品加工业大多被资本所控制且越来越被资本控制,普通农户从这些农产品加工业中受益十分有限。

   再次是沿海城市经济带农村地区,因为乡村工业化发展比较早,又具有一定区位优势,乡村工业具有相当规模,二三产业成了气候。但就全国农村来讲,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乡镇企业改制或关闭,全国绝大多数农村不再有成规模的乡村工业,沿海乡村工业化已不再可能在中西部农村复制。

   第四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中国城市化到了现阶段,城市中产阶级有了“乡愁”,一些具有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的农村就有可能借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来赚城市人“乡愁”的钱。

   因为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需要有区位条件或旅游资源,且当前中国城市中产阶级的乡愁绝对不可能支撑起一个惠存6亿多农村人口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全国农村最多只有不足5%的农村具有赚取城市人“乡愁”钱的可能。

   也就是说,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和农民的主导产业只可能是农业。农业又可以分为传统的大田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粮食生产十分重要,收益却很有限,农民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土地,种粮收入一年也就一万元左右。经济作物比较效益比种粮食要好,不过,经济作物是以更高投入和更大市场风险为代价的,如果扣除投入和市场风险,经济作物只能获得农业平均利润。

   更重要的是,当前中国20亿亩耕地、6亿多农村人口、2.2亿农户,生产农产品的能力很强,大宗农产品已经出现了相对过剩。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往往会动员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结果却是农民种什么什么就过剩,在农业产值占GDP比重低于9%的现阶段,如此众多的农户要指望农业致富是没有任何可能的。

   这并不是说农业对2.2亿户小农不重要。当前2.2亿户小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获得农业收入,一种是通过家庭代际分工由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人从事农业,这样,农民家庭就可以同时获得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的收入和年老父母务农收入。另外一种是一些留村农户通过流入进城农户土地扩大经营规模,形成适度规模经营,从而获得不低于进城务工收入的农业收入。在当前一般农业农村地区,老人农业所占比重很大,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农”户所占比重很少,这些“中农”户在村庄治理结构中却很重要,往往是村庄治理的中坚力量(贺雪峰,2015)。

   更重要的是,农业还是那些进城失败农民在进城失败后可以退回农村的主要就业形式。农民进城是为了在城市体面安居,不能体面安居,农民就可能选择返乡,而返乡的前提是可以与土地结合起来,从事农业生产。与此对照,我们再来看韩长赋部长关于产业兴旺的三个层面:

   “引导和推动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这里面可能存在两个陷阱,一个是更多资本、技术、人才进入农村农业,就有了更多农业产出,从而造成更多农业过剩,导致农民更难从农业获利。第二个是,从城市来的资本、技术、人才都是要获利的,大量城市资本从农村农业获利就会挤压2.2亿户小农从农业获利的空间。

   “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农业供给过剩农民户均只有不到10亩土地的情况下,个体农户越是在农业上有积极性和创造性,农产品就越过剩,农民总体利益就越是受损。显然,作为一个整体,当前农民致富创业的机会在城市二三产业,而不在农村。只有当更多农民进城去了,才会留下更多农村获利机会,农民从事农业才能有更多收益。

   “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们应当明白,具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条件的农村地区只占全国农村很少一部分,且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为典型的三产融合也只有相当有限的市场容量,全国农村一起上,同质竞争,所有农民都亏损。

   这样看来,要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旺盛活力相当困难,似乎也无必要。

   反过来,为了达到农村产业兴旺,过分推动城市资本下乡,就有可能造成真正需要农业农村产业收入的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受损,甚至可能破坏作为进城农民进城失败退路以及作为缺少进城能力的老弱病残农户基本保障的现有制度安排。当前农业具有显著的基本保障的特征,基本保障与高度市场化是不相容性的。我们要防止激进的农村产业政策,不能为了实现本来不可能的产业兴旺目标而毁掉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8亿多农民还不能离开的农村和农业这个最后的安身立命之所。

二、乡村振兴与老龄化应对

   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中新网报道如下:

   在仇保兴看来,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耕文明国家,在广大农村有文化之根和根深蒂固的“乡恋和乡愁”。同时我国农业现代化不可能是美国式土地规模型高度机械化的农庄模式,而必须走多样化、适度规模、有机化和“一村一品”为主的绿色发展道路,这三大因素决定了我国城镇化率到65~70%就会达到峰值,也说明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恰逢其时。

   仇保兴分析,当城镇化率超过50%的时候,传统的农村乡土文化、田园风光、农业景观会成为稀缺的资源,广大农村将成为一部分人口返乡旅游、居住和创业的热土,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能造就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和增强国民经济结构的韧性。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不仅关系“三农”问题,也决定中华民族复兴战略能否顺利实现。

   据统计,中国目前50岁以上的外出农民工数量急剧减少,50岁以上考虑回乡,55岁基本回乡养老。国务院曾发文解决农民工回乡创业的实际问题,这也是为过高的城镇化预期打的“预防针”,也说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应对我国老年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以上引述可以归纳为四层意思:

   第一层,乡村振兴战略是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必由之路。

   第二层,中国目前50岁以上外出农民工考虑回乡,55岁基本回乡养老。

   第三层,农民工年老返乡是因为农村也有创业机会,甚至当城镇化率超过50%的时候,广大农村将成为返乡创业的热土。

   第四层,我们城镇化率在65~70%就达到峰值,目前中国城市化率已近60%,城市化空间并不太大,乡村振兴战略恰逢其时。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未富先老的社会。在中国未进入到发达国家阶段,中国实际上已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中国城市很难为老年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又很难为进城农民提供在城市体面生活所需的足够养老保障。没有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有能力为所有进城农民提供在城市体面生活所需养老保障。因此,他们的家庭就会因为缺少城市就业收入及国家养老保障而落入到城市贫民窟,成为漂泊在城市的温饱问题也往往难以解决的底层群体。

   中国进城的老年农民在缺少就业机会又缺少国家养老保障时,他们留在城市的主要依靠就是子女,就是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在城市。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好处是可以相互照应,家庭养老也是中国传统的一部分,一家人老老少少生活在一起,尽享天伦之乐,岂不快哉。不过,农民家庭进城,成年子女在城市打拼,收入往往有限,城市生活成本却十分昂贵。家庭收入少而开支多,代际关系就容易紧张,生活在同一个单元房内,代际之间的亲密就可能变成相互伤害,缺少收入能力的父母因此就成为家庭累赘,城市生活就变成煎熬。这个时候,如果老年农民在农村有一块土地,有自己的住房,他们回到农村去住自己房子种自己土地,他们的日子可能就要好过得多。实际上,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保证了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承包地,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和住房,进城老年农民失去在城市就业机会时,他们既不会在城市漂泊流浪,也一般不愿与成年子女在城市共同生活,而大都会选择返乡,与土地结合起来,从事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他们住在自己的家中,不担心被任何人驱赶,他们耕种自己的承包地,有农业收入,有劳动意义,有收获的乐趣,有农业节气所带来的生活节奏,有建立在农业生产和共同生活基础上的村庄熟人社会关系,他们具有远比待在城市漂泊流浪与遭受煎熬要好的老年生活。因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和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不再是重体力劳动,农民年龄大也干得了。

   老年农民在农村从事小规模经营,农业收入有限,同时农村消费水平也比较低,又有比较多的自给自足经济,虽然谈不上富足,却很容易解决温饱。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在村庄中与土地结合起来,就有了身体和心灵的安全感,有了归宿感,有了意义感。年轻时进城,年老返乡,落叶归根,希望寿终正寝。年轻时务工有积蓄,老年生活就更好了,子女如果给予经济支持当然也好。国家再有一些基本养老保障也很好。

   总之,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如果进城老年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生活,他们可以选择返乡,与土地结合起来,在农村过相对体面的生活。这种生活的水准当然没有城市体面生活好,却比在城市漂泊流浪要好很多。老年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当前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老人农业。老人农业是应对未富先老的中国老龄化的重要办法(贺雪峰,2017)。中国20亿亩耕地不仅保障了中国粮食安全,而且成为了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办法。

   就中国返乡农民的绝大多数来讲,他们之所以返乡,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大,越来越难以在城市获得就业机会,也越来越难以在城市体面生活下去。返乡是他们的次优选择。最优选择当然是在城市体面安居。不能在城市体面安居就选择返乡。他们返乡显然不是因为农村有比城市更多的创业机会,而是要寻求自己人生的保底。返乡是他们进城失败的退路。

   正是这个意义上讲,不是所谓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村和农业成为应对我国老龄化的办法,而是中国当前保护农民不失去土地的制度以及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为所有农户提供了平均的土地权利以及居住权利。农民可以自由进城,进城失败他们也可以自由返乡。当前一个时期,中国选择了不让农民失去土地的制度安排,返乡权是农民的基本人权,土地成为农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领域不允许市场化,从而让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避免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大规模贫民窟并因此产生巨大社会问题的弊病。

   仇保兴部长认为,中国城市化发展到现阶段就会出现逆城市化,就会有城市人到农村居住,以及就会有城市人到乡村旅游,从而可以带来农村的创业机会。“传统的农村乡土文化、田园风兴、农业景观就会成为稀缺的资源”。仇保兴部长实际上是说,未来一个时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将创造大量的农村就业机会,从而为城市资本下乡、农民工返乡就业创造条件,乡村振兴也就恰逢其时。

   不过,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农村发展二、三产业的机会十分有限,工业进园区,农村可以发展的产业实际上主要就是农业与所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当前中国农业产值只占GDP的8.5%,今后农业产值还会下降。所谓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其实就是让农村有机会赚城市人乡愁的钱,有这种赚钱机会的农村和农民最多不过农村和农民总数的5%,而且城市资本远比农民有能力从三产融合中赚取收入。

   也就是说,在当前中国仍然有6亿多农村人口,且进城2亿多农民工的相当部分仍然可能返乡的情况下面,指望农民从农村获得媲美城市机会的就业与收入,显然是不可能的。

   或者说,将农村作为缺少进城能力农民的基本保障以及进城失败农民的最后退路,乡村振兴战略正当其时。如果将农村作为农民返乡创业的地方,甚至试图通过激进市场化的手段推动资本下乡,就可能让农民失去农村这个最后退路与基本保障,以及让农村不再有能力应对老龄化,从而造成中国现代化的艰难局面。

   激进的乡村振兴解读是农村之祸,保守的乡村振兴解读是中国现代化之福。

三、乡村振兴的国际经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研究员在谈到为什么中国要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时,认为这是对其他国家经验教训的借鉴(叶兴,20170)。他写道:

   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曾实行单一的农业政策,通过价格干预等措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面对环境问题恶化、年轻人口大量流失、乡村不断衰落,他们都转向实行综合性的乡村发展政策,把农业生产、乡村环境、农民福利等问题一揽子解决。日本、韩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也都先后实施乡村振兴计划。而拉美一些国家没有能力或没有政治意愿实施乡村振兴,大量没有就业的人口涌向大城市,导致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其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正处于中等收入发展阶段,能否像一些专家预测的那样在2024年左右迈入高收入发展阶段,进而顺利地向现代化目标迈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三农”问题解决得如何。从正反两方面情况看,我国现代化进程已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候。

   在我看来,叶兴庆研究员的以上立论至少在逻辑上是不严谨的,其中最重要的是,欧美日韩假若说确实实施了乡村振兴战略的话,这些国家也都是在完成工业化进入高收入发展阶段,农村人口占比已经很少的条件下面实行的综合性乡村发展政策。并非是实行了乡村振兴战略,欧美日韩才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而是走出了中等收入陷阱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拉美一些国家的困境是正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拉美国家与欧美日韩的情况不可比。在日韩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同样是大量人口涌进城市,农村衰落凋蔽,不同的是,日韩工业化城市化为大量进城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而拉美一些国家农民进城后却很难找到就业,又不再能够退回农村,因此在城市形成了大规模贫民窟。大量缺少就业与收入机会的城市贫民窟成为助推社会政治不稳定的力量,拉美国家因此进入了经济周期与政治不稳定的恶性循环,也因此落入到所谓中等收入陷阱中了。

   在工业化城镇化阶段,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以在城市寻找就业机会,既是工业化城镇化本身的需要,又是农村人口自由流动的结果。现代化一定要以城市为经济增长极,各种机会也一定要在城市创造与汇聚。又正是大量农村人口进城了,他们让度出之前的农业与农村获利机会,留在农村的农民才会有扩大收入的机会。拉美国家存在的问题是,土地私有制和农村高度商品化市场化使农村土地向少数大资本大地主集中,农民进城失败不再有可能返回农村,因此不得不滞留漂泊在城市,挣扎在温饱线上,由此形成了作为苦难之源与动乱之源的城市大规模贫民窟。

   中国现在正处在中等收入发展阶段,且正处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中国还有6亿多农村人口,若包括与农村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农民工,中国农民人数在8亿以上,其中有2.2亿农户。因此,中国与欧美日韩的情况完全不同。中国与拉美国家也不同,虽然中国与拉美一些国家都处在中等收入阶段,中国却没有形成大规模城市贫民窟,且中国现化化进程中保持了高度的社会政治稳定,其中原因正是当前中国保护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即一方面放开农民自由进城的机会,清除限制农民进城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方面限制城市资本下乡,从而为无法进城或进城失败的农民留下了农村退路与基本保障。进城农民能力强运气好,他们在城市安居,无法在城市安居的农民家庭可以选择返乡。中国农民进城是为了在城市获得更多就业与收入机会,如果城市没有这种机会,进城农民就会回到农村,他们有回到农村的制度保证:国家限制城市资本下乡占据农民在农村的土地。

   也就是说,如果要从国际上获得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或教训的借鉴,叶兴庆研究员提供的两方面国际经验都靠不住:第一,中国现在正处在快速工业化与城市化阶段,仍然处在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接近一半,这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在完成了城市化、进入到高收入发展阶段且农村人口占比极低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或农业综合发展政策,是完全不具有可比性的。第二,拉美一些国家大量没有就业人口涌向城市形成严重社会问题,乃至落入到中等收入陷阱,是其土地私有制以及过度市场化所造成的资本对农民在农村退路的侵蚀和吞没。中国当前保护型城乡二元结构已经为无法进城或进城失败的农民留下了农村退路与基本保障。

   也许,我们可以从以上正反两个方面吸取对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国际经验或教训,即当前中国处在与欧美日韩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千万要防止片面学习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所实施的他们发展阶段的乡村振兴经验。这些经验不可学。同时,中国又要防止当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一些国家的教训,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私有化(土地自由流动)和彻底市场化造成农村土地向工商资本的集中,进城失败的农民失去退路,从而造成了城市严重的贫民窟问题。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定要始终保留住进城农民的返乡权,这是农民的基本人权,是他们进路失败的最后退路,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是不能市场化的。

四、结论

   当前学界和政策部门在解读乡村振兴战略时有太多乐观情绪,误会了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特征,误置了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毫无疑问,当前中国仍然处在史无前例的城市化进程中,中国仍然处在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农村首先是包括2亿多农民工在内的8亿多农民的基本保障。基本保障最重要的是保底,有时甚至是一种必要的资源冗余。千万千万不要用乡村振兴话语来折腾乡村,来为达到不切实际的目标而让农民丧失了农村这个最后退路与基本保障。

   当前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市场化、推动城市资本下乡、城乡融合以及三产融合,以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话语中,具有强烈的将农民基本保障的底线拿来市场化和拿来冒险的倾向。这种倾向是很危险的,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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